甘肅:2021年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專科)暨村醫訂單定向醫學生招生公告
時間:2021-06-1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甘政辦發〔2015〕91號)精神,加快建立一支業務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村醫隊伍,從2016年起,由省財政支持,我省連續10年開展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專科)定向培養項目(以下簡稱農村醫療專項),重點為村衛生室定向培養村醫,現將2021年甘肅省農村醫療專項招錄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21年計劃招錄臨床醫學專業、中醫學專業農村訂單定向三年制專科醫學生500名,其中,甘肅中醫藥大學100名(中醫學),甘肅醫學院150名(臨床醫學),河西學院150名(臨床醫學),甘肅衛生職業學校100名(臨床醫學)(具體計劃見附件1)。
二、招生對象
農村醫療專項只招收甘肅籍農村戶口考生。要求培養對象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條件符合專業要求,定向服務地由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調配,畢業后志愿在村衛生室至少定向服務6年以上。
三、錄取辦法
(一)志愿報考農村醫療專項的學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招生計劃面向甘肅籍農村戶口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社會發布。
(二)報考農村醫療專項的考生在高職(專科)批P段填報志愿,志愿采用“1+1”順序志愿模式,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三)原則上考生的生源地即定向服務地,但對村醫崗位已經飽和、沒有培養需求縣區的考生,由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所轄縣市區工作需要在市域范圍內統籌確定具體定向服務地。
(四)考生在填報農村醫療專項志愿前必須對相關報考要求、就業協議等進行全面了解。考生填報農村醫療專項志愿時需填寫知情同意書(未年滿18歲的考生需本人及其監護人共同簽字),視作本人志愿參加農村醫療專項計劃定向培養。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由學校審核,擇優錄取。
(五)學生一經錄取,標志本人與培養學校的培養關系和畢業后在我省村衛生室工作6年的服務關系確立。錄取后,學生本人須與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定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見附件2),持錄取通知書和就業協議報到,不按要求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將按退學處理,相應培養關系和就業關系解除。
(六)被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入其他專業就讀,其在學習期間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
四、相關優惠政策
(一)被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省級財政補助,按每人每學年1萬元給予補助,三年共補助3萬元,其中,2.7萬元用于學費及生活補助,0.3萬元用于崗前培訓。
(二)被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取得畢業證書后,凡符合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招錄要求的優先納入“3+2”模式的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完成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后,按“定向就業協議書”到定向村衛生室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到,體檢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與之簽訂聘用合同,安排到村衛生室工作,實行合同管理。未能參加“3+2”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的學生,直接履行服務承諾。
(三)被農村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畢業后,到指定的村衛生室上崗后,實行“鄉管村用”,按鄉鎮衛生院聘用人員管理,享受村醫工資待遇,并為其購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鄉鎮衛生院缺員時,優先從醫療專項錄取的畢業生中招聘。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時,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照顧;對符合家庭醫生簽約條件的優先納入;在開展或參加各類業務培訓時優先安排,鼓勵其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四)畢業生6年服務期滿后,能勝任并自愿從事村醫工作的,鼓勵繼續留任。達到村醫退出條件的,享受村醫退出后的有關養老政策待遇。
五、違約處理
(一)被農村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按規定須獲得相應的學歷。不能正常畢業的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補助費用。
(二)被農村醫療專項錄取的學生畢業后,未按協議到崗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培養費用3萬元,并繳納補助費20%的違約金計0.6萬元,共計3.6萬元。
(三)未按約定履行完6年服務年限的,按每少服務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支付0.5萬元,一次性退還享受的補助,并支付前述費用20%的違約金,其違約事實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承擔就業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附件:1.甘肅省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定向就業協議書
2. 2021年甘肅省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專科)暨村醫訂單定向醫學生招生計劃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