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能測評須知
時間:2021-06-3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流程
根據公安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1〕202號)要求,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一)立定跳遠
1.合格標準。男≥2.05米,女≥1.5米。可測次數:3次。
2.測試方法。測試時,測評者兩腳自然分開站立,站在起跳線后,腳尖不得踩線,原地兩腳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丈量起跳線后沿至最近著地點垂直距離,每人試跳3次,取最好成績,以米為單位,取兩位小數。發現犯規時,此次成績無效,3次試跳均犯規,該項目成績為零。
(二)男子引體向上、女子仰臥起坐
1.合格標準。男子引體向上≥9次/分鐘,女子仰臥起坐≥25次/分鐘。可測次數:1次。
2.男子引體向上測試方法。受測者跳起雙手正握杠,兩手與肩同寬呈直臂懸垂。靜止后,兩臂同時用力引體(身體不能有附加動作),上拉到下頜超過橫杠上緣為完成一次,記錄引體次數。引體向上時,身體不得做大的擺動,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動作撐起,兩次引體向上的時隔時間超過10秒終止測試。
3.女子仰臥起坐測試方法。測試時,受測者全身仰臥于墊上,兩腳稍微分開,屈膝呈90度角左右,兩手指交叉貼于腦后,測試輔助員壓住其踝關節。受測者坐起時雙肘觸及或超過雙膝算完成一次規范動作。仰臥時雙肩胛必須觸墊。測試人員發出“開始”口令的同時開表計時,記錄1分鐘內完成次數。1分鐘到時,受測者坐起但未達到雙膝者不計該次數,記錄精確到個位。如受測者坐起時但雙肘未達到雙膝,仰臥時雙肩胛未觸墊,借用手、肘部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坐起時,該次不計數。記錄員應向受測者報數。
(三)50米跑
1.合格標準。男≤9.2秒,女≤10.4秒。可測次數:1次。
2.測試方法。受測者至少兩人一組,起跑姿勢不限。當聽或看到信號(口令、槍音、哨音或發令旗)后開始起跑,計時員聽音或看旗開始計時,當受試者軀干部到達終點線的垂直面停表,記錄以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小數點后第二位小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如10.11秒計為10.2秒。搶跑者重跑,搶跑兩次,取消測試資格。
(四)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
1.合格標準。男≤4分35秒,女≤4分36秒。可測次數:1次。
2.測試方法。受測者至少兩人一組進行測試,站立式起跑。當聽或看到信號(口令、槍音、哨音或發令旗)后開始起跑。計時員聽音或看旗開始計時,當受測者軀干部到達終點線的垂直面停表,記錄以分、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測試時,受測者如沒在規定的跑道內進行測試,不計成績。
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
公安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1〕202號)要求,省級公安機關遴選政治堅定、作風過硬、公道正派、敢于擔當、熟悉業務、經驗豐富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擔任裁判員,嚴格按照有關實施規則開展體能測評工作,裁判長由具備國家二級及以上技術等級的田徑裁判員擔任。體能測評實行全程錄像。
體能測評的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體能測評結論現場告知考生,由考生在體能測評表上簽名確認。體能測評均不進行復測。
違規情況處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定:考生有提供虛假姓名、騙取報名資格,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由他人替考,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上述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注意事項
(一)應當攜帶的物品
1.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原件;
3.運動服、運動鞋。
未攜帶以上物品影響測評及個人測評成績的,后果自負。
(二)嚴禁攜帶的物品
1.嚴禁攜帶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進入測試場地;
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管制器具及其他危險品,一經發現,移交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3.嚴禁攜帶貴重物品進入測試場地,如有丟失、損毀等情況后果自負。
(三)自我身體狀況評估
要評估自身是否適合劇烈運動。考生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良等自身原因,導致體能測評過程中出現受傷、致病和無法完成體能測評項目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如考生身體出現不良狀況,可向現場醫療急救人員尋求幫助。
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要求
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個人品行不良,缺乏組織紀律和法制觀念,取消參加體能測評資格。
1.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擾亂測試秩序的(如:故意損毀測試表格、阻礙其他考生測試等行為);
2.不尊重裁判員或工作人員,與其發生爭執或打架的;
3.考生與考生之間發生爭執或打架的;
4.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請考生認真閱讀上述須知并告知家長,如體能測評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