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考生須知
時間:2021-10-15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位考生:
2021年我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將于10月24日下午3:00-5:00舉行。為確保此次考試平穩有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生須于10月19日至22日憑本人賬號和密碼,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職擴招專項-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務必認真填寫,僅填報一次,確認后不得更改)后,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正、反兩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應提前通過閩政通APP,申領“八閩健康碼”。對來自高中風險地區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員接觸史或有疑似癥狀等情況的考生,考前14天體溫異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離或曾被隔離且未做過核酸檢測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以上情況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實習)崗位屬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集中隔離點工作人員、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口岸檢疫排查人員、公共交通駕駛員、鐵路航空乘務人員、進口冷鏈食品線工作人員的考生;以及“八閩健康碼”顯示非綠碼、無法申領到“八閩健康碼”的考生,不能自行網上打印準考證,須于10月22日前(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10月18日(含18日)以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到本人報名確認點簽領準考證。
三、考生應提前了解考試地點、考場位置、考試時間、考場規則(附后)等相關注意事項,充分考慮交通、天氣等因素,提早出行,避開高峰,避免遲到??忌毘直救藴士甲C、有效身份證,佩戴口罩,并接受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身體健康檢測和考試違禁物品檢查。
四、考生應主動接種疫苗,注意個人衛生和防護,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的場所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入場、候考期間,考生要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及防疫組織安排,考生之間盡量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
五、考生進入考點時,對于出現發熱等身體異常癥狀的,將進行體溫復檢。復檢體溫正常的,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復檢仍發熱的,將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于在考試期間如出現發熱等身體異常情況的考生,將進行體溫復檢。復檢體溫正常者繼續考試。復檢仍發熱的,將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請考生不必過度緊張。
六、考生進入考場前要摘掉口罩,接受安檢。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考試結束后,備用隔離考場考生須待其他考場考生離開后單獨離開。
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10月14日
附:
2021年福建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考場規則
1.考生應誠信應考,嚴禁違紀舞弊,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憑本人《準考證》(正、反兩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考試違禁物品檢查?!毒用裆矸葑C》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
3.考生入場時,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等)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驗??忌胱?,須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字??忌I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動筆寫任何字跡。凡答題卡上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等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7.開考前30分鐘,考生可以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交卷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提前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考生須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位置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位置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9.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墊板帶出或傳出考場。
10.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將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草稿紙依序在桌面上,用小木塊或小石子壓住后,靜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監考員清點核對無誤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11.考試全程實行實時監控、實時錄像,并將實行錄像回放審看制度,請考生遵守考場紀律。
12.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