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2年高等職業院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實施辦法
時間:2021-10-2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確保我省2022年高等職業院校(含部分職教本科、應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以下統稱中職職教高考)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范圍及對象
中職職教高考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組成部分,招生范圍及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或取得本省學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基本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中職校)的應、往屆畢業生,考生在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前須參加中職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職學考)。
二、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
1.中職職教高考招生包括本科批次、專科第一批次和專科第二批次,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中職職教高考年度計劃,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廳正式公布的招生計劃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學籍。
2.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經其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核定后方能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省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凡與國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違背的,一律以國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為準。
三、報名、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
1.所有考生均須按照報名文件(另行下發)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全省統一網上報名與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并按規定在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考生所報科目組、專業技能方向(見附件1)必須與考生在中職校所學專業對應。
2.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設區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將對所有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核查。參加報名的技工學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入學當年生源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地招生部門的錄取證明,并由各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認定。
3.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設區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報名點)分級管理。各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報名的培訓指導、現場簽字確認等工作。
四、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1.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無體檢信息的考生不得參加中職職教高考錄取。
2.體檢工作由各設區市、縣(市、區)招辦和教育局職教部門共同負責,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和要求進行。
3.報考烹飪、旅游管理專業考試的考生均須提前進行轉氨酶檢查。
4.體檢工作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15日。
五、命題
1.專業技能考試的命題工作由各專業大類聯考委分別組織實施。命題按省教育廳公布的原對口單招專業技能考試標準執行。已經與中職學考專業基本技能考試銜接的科目組按照中職學考有關要求執行。
2.文化統考的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按省教育廳公布的原對口單招語文、數學、英語和各專業大類專業理論考試大綱執行,有關高校和中職校在命題教師的選派等方面有責任予以支持與配合。
六、考試
1.考試形式:專業技能考試+文化統考。專業技能考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專業大類聯考委確定,其中,藥品科目組專業基本技能采用中職學考相關專業類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考試分為A、B兩場,A場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B場考試。文化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綜合理論,實行閉卷筆試。
2.科目分值:專業技能考試+文化統考總分值1000分,其中,專業技能300分(藥品科目組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100分,B場考試200分);專業綜合理論300分;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00分。藝術科目組專業不設專業綜合理論考試,總分值為700分。
3.專業技能考試時長由各專業聯考委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文化統考考試時長為: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專業綜合理論150分鐘。
4.專業技能考試日期為3月5日至3月20日,由各專業聯考委具體確定本專業考試日程并適時向社會公布。文化統考日期為4月23日至24日兩天。
5.專業技能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各專業聯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普通高校對口單招專業技能考試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蘇教考招〔2009〕61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江蘇省2018年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專業技能考試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18〕4號)要求組織實施。文化統考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各設區市招委會的領導下,由各設區市招辦嚴格按照中職職教高考文化統考考務工作細則文件要求,在標準化考點組織實施。
6.參加中職職教高考本科和專科第一批次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僅參加專科第二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可以根據意向院校的要求決定是否參加文化統考。
七、評分與評卷
1.專業技能考試評分工作由各專業聯考委統一組織實施,各專業聯考委對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文化統考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所有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
3.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成績均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具體公布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八、志愿填報
1.中職職教高考志愿填報工作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志愿填報對象為專業技能成績合格且參加文化統考的考生,填報時間為中職職教高考文化統考成績公布后;第二階段志愿填報對象為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且未被第一階段錄取的考生,填報時間為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后。
2.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與報名時所報科目組相符,農業和藝術科目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與報名時所報專業技能方向相符。
3.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志愿填報,所有符合中職職教高考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均須按照志愿填報文件(另行下發)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在網上填報志愿,不需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得補填報志愿。
4.中職職教高考志愿填報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設區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報名點也是志愿填報點)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各地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培訓指導工作。
5.中職職教高考本科和專科第一批次設置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本科批次設置A、B、C、D、E等5個院校志愿,專科第一批次設置A、B、C、D、E、F、G、H等8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3個專業志愿與1個是否服從本校其他同科目組專業志愿。征求志愿設置與平行志愿一致。
6.中職職教高考專科第二批次設置A、B、C、D、E、F等6個“院校+專業”志愿,分兩輪進行,采用計算機匹配方式進行錄取。
九、獎勵與照顧政策
考生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并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方可享受下列獎勵與照顧政策。
1.世界技能大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江蘇技能狀元大賽、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省創新創業大賽、省“三創”優秀學生等比賽獲獎考生享受的獎勵政策如下。
獲獎考生必須取得文化統考成績,獲獎的比賽項目必須與所報科目組對應,方能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
考生在校期間參加上述前5項技能大賽獲獎,可直接認定該生相應的專業技能成績。獲得省級技能大賽優秀獎考生的專業技能成績,可認定為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合格線分數;獲得國家級技能大賽優秀獎及以上與省級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的專業技能成績,可認定為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合格線的120%(超過滿分300分,以滿分300分計)。鼓勵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如專業技能考試成績與獲獎認定專業技能成績不相一致,按其較高分值計算專業技能成績。
獲得世界技能大賽獎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銀牌及以上、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江蘇技能狀元大賽金牌、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省屬院校本科專業學習(以下簡稱直接錄取本科)。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銅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江蘇技能狀元大賽銀牌、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省屬院校專科專業學習(以下簡稱直接錄取專科),如該考生成績達到本科投檔要求,可參加本科階段投檔與錄取。
國家及省技能大賽美容美發項目中,模特選手與技能操作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根據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要求,每年省賽后要新增部分項目省級選拔賽。參加省級選拔賽獲獎選手與省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獲得省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省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
以上政策實行后,不再實行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加分錄取政策。
技能大賽獲獎考生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所獲獎項自獲獎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2.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科目組考生享受的獎勵政策如下。
參加國家及省級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科目組考生,必須取得專業技能考試合格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方能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
獲得全國體育比賽(由國家體育總局或教育部組織的青少年單項比賽、分區賽、分項賽、系列賽、全國中學生比賽)前6名,江蘇省體育比賽(由省體育局或省教育廳組織的省運會、省級單項比賽、省中學生比賽)前3名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省屬院校專科專業學習。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總分(藝術科目組為文化分)的基礎上照顧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本條可與第1、2條中的獎勵政策同時享受。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十、錄取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遠程網上錄取。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本科批次和專科第一批次,使用中職職教高考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第二階段為專科第二批次,使用中職職教高考成績或中職學考成績或中職階段在校學習成績或根據院校招生簡章的其他要求錄取。
1.第一階段(本科批次、專科第一批次)
(1)劃線原則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數、考生志愿和成績等情況,按科目組分別劃定本科、專科第一批次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農業科目組按種植和養殖兩個技能方向分別劃定本科、專科第一批次分數線,藝術科目組的藝術設計技能方向單獨劃定本科、專科第一批次分數線;藝術科目組的音樂教育、舞蹈編導等技能方向僅劃定本科批次分數線。
(2)錄取體制
中職職教高考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符合招生條件、成績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院校招生計劃數100%,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檔。招生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
(3)錄取原則與投檔辦法
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對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投檔規則進行投檔。
除藝術以外的科目組以考生文化與專業技能成績之和作為投檔成績。藝術科目組藝術設計方向以考生文化和專業技能成績之和作為投檔成績;音樂教育、舞蹈編導方向以考生專業技能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其專業技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檔,如仍有同分情況,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檔。
征求志愿投檔辦法與平行志愿投檔辦法相同。
2.第二階段(專科第二批次)
中職職教高考專科第二批次分兩輪進行,每輪均包括三個步驟。
(1)考生填報志愿。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且未被第一階段錄取的考生,通過網上志愿填報系統,按“院校+專業”的方式可同時填報6個“院校+專業”志愿。
(2)院校審核。院校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錄取原則,對填報志愿的考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即為院校預錄取考生。其中,參加中職職教高考且成績達到專科第一批次省控線的考生,原則上按照中職職教高考成績優先確定預錄取位次,其他考生可按照中職學考成績或院校招生簡章的其他要求確定預錄取位次。預錄取位次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
(3)計算機匹配錄取。凡被院校預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通過計算機系統,按照考生填報志愿的先后順序和院校確定的考生預錄取位次自動匹配錄取1個院校及專業,錄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過網絡確認錄取信息。
凡第一輪符合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繼續參加第二輪填報志愿;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報其他院校;未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辦理錄取備案手續。
經過考生填報志愿、院校審核、匹配錄取后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可再繼續參加下一輪;每輪執行計劃數為上一輪未完成的計劃數;院校須在每輪填報本校的考生范圍內確定考生預錄取位次;當院校錄取考生數達到招生計劃數時,即視為完成招生計劃。
3.錄取要求
高校錄取新生須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代為錄取,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
凡已被各類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凡已被中職職教高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各類普通高校錄取。
十一、轉段升學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實施2019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項目的通知》(蘇教職〔2019〕7號)精神,我省2022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項目轉段升學工作(以下簡稱轉段升學)管理辦法如下。
1.轉段升學對象和計劃
轉段升學對象為省教育廳公布的2019年現代職教體系建設項目中的中高職“3+3”分段培養和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的中職校應屆畢業生。
轉段升學計劃納入省教育廳下達的高校招生年度總計劃,不占用對外公布的中職職教高考招生計劃。
2.資格審查、報名和體檢
(1)報名參加轉段升學的考生必須是轉段升學項目的學生,否則不予報考。
(2)轉段考生的報名時間、方式與中職職教高考考生相同,并參照中職職教高考收費標準繳納報名費及相關費用。
(3)轉段考生所學中職專業應與中職職教高考科目組(見附件1)相符。符合中職職教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兼報相應科目組的中職職教高考。
(4)轉段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工作與中職職教高考體檢工作同時進行。無體檢信息的考生不得參加轉段錄取。其中,報考烹飪、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須提前進行轉氨酶檢查。
3.考核
(1)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要求,“3+4”分段培養考生須參加中職職教高考文化統考(不含專業綜合理論),取得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并達到轉段院校的要求,否則不能參加轉段錄取。
(2)轉段升學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的統一領導下,由牽頭高校和中職校負責具體實施。轉段考生均須參加牽頭高校和中職校按已公布的轉段升學方案組織的轉段考核,并達到相關要求,否則不能參加轉段錄取。
(3)牽頭高校和中職校要成立轉段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具體工作部門,負責轉段考核的領導、協調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需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
(4)牽頭高校和中職校須按省教育廳要求制定轉段考核方案,嚴格考核程序,嚴密組織考核各環節工作,及時公示考核結果。每個階段的過程考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應及時報后段培養學校備案;綜合評價結果及時通知考生本人。考核工作應在4月30日前完成。
4.志愿填報
僅申請轉段升學的考生不需填報志愿。兼報中職職教高考的轉段考生如符合中職職教高考志愿填報條件,可填報中職職教高考志愿。若考生放棄轉段錄取,符合條件的可參加中職職教高考錄取。
5.獎勵政策
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的考生,如符合中職職教高考直接錄取本科獎勵政策,且德育成績合格,參加文化統考(不含專業綜合理論),并取得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可直接轉段升學至本科牽頭院校。中高職“3+3”分段培養的考生,如符合中職職教高考直接錄取專科獎勵政策,且德育成績合格,可直接轉段升學至專科牽頭院校。
兼報中職職教高考的轉段考生,如未被轉段錄取,符合中職職教高考獎勵與照顧政策條件,可在中職職教高考錄取時享受相應獎勵與照顧政策。
6.錄取
(1)錄取辦法
對符合轉段升學條件并考核合格的轉段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牽頭院校報送的轉段升學擬錄取名單指定投檔錄取,牽頭院校在規定時間內將考核合格的轉段升學擬錄取名單及相關材料報省教育考試院(擬錄取名單數據格式見附件2)。
(2)錄取批次
轉段錄取與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工作同期進行。其中,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錄取在中職職教高考本科批次錄取前進行,中高職“3+3”分段培養錄取在中職職教高考本科批次錄取后、專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進行。
(3)錄取要求
轉段考生只能享受一次錄取機會。轉段錄取前凡被各類普通高校錄取的,不再參加轉段錄取。凡被轉段錄取的,不再參加中職職教高考等各類普通高校錄取。
兼報中職職教高考的中高職“3+3”分段培養的考生,如考生成績達到中職職教高考本科批次錄取要求,可參加本科批次錄取。被中職職教高考本科院校錄取后,不再參加中高職“3+3”分段培養的錄取。
7.為規范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轉段錄取工作,全省三年制普通高職院校(不含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招收的五年制學生,在進入第四學年時必須辦理中職至高職轉段的招生錄取手續,由相關高職院校將錄取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十二、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蘇價費函〔2010〕56號以及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規定,報名費為每生20元,文化統考考試費為每門26元。藝術科目組專業技能考試費為每生每科60元,其他專業技能考試費為每生每門40元。
十三、組織管理
中職職教高考工作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環節多、時間緊、要求高。各設區市、縣教育局、招辦、各專業聯考委、各有關學校和單位應切實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各專業聯考委和專業技能考試考點院校應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加強對中職職教高考專業技能考試的組織管理,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安全保密,在命題、評分、保密等環節嚴格遵守紀律,確保公平公正。要切實樹立服務觀念,積極主動地為考生做好服務工作。
各設區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中職校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加強組織管理,認真做好有關政策宣傳、資格審查、報名、體檢、志愿填報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特別要加強考生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和網上填報志愿的指導,確保考生順利報考。
各牽頭院校應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協調中職校共同制定科學合理的轉段升學考核方案和操作辦法,加強轉段考生資格審查,杜絕非轉段升學項目的學生參加轉段升學。同時要強化考核工作管理,加強對有關中職校的業務指導,確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各設區市教育局和各專業聯考委要進一步發揮教育行政部門和考點院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檢查和監督,嚴肅查處違紀事件,切實維護考生和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確保圓滿完成我省2022年中職職教高考各項工作。
附件:1.2022年中職職教高考科目組與專業技能方向代碼表
2.2022年中職學生轉段升學考核信息庫結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