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術科考試實行校際聯考的通知
時間:2021-10-2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粵招辦普〔2021〕40號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有關院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精神,穩步推進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相關工作,確保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公平公正,經研究,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術科考試實行校際聯考,從2023年起,實行省統一考試。
廣東省2022年具有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招生資格的所有省內本專科院校和認可我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校際聯考成績的省外院校統一實行校際聯考。不認可我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校際聯考成績的省外院校,由院校自行組織校考。
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校際聯考考試科目和要求詳見附件。擬參加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校際聯考的考生應先按藝術類考生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校際聯考的報名、考試時間和組考實施細則及招生投檔錄取辦法等有關事宜將另文通知。
請各市及時通知本轄區內的各有關中學和考生。
附件: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校際聯考考試科目和要求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校際聯考考試科目和要求
一、考試性質
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校際聯考考試(以下簡稱播主校際聯考),是面向報考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組織的校際間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學習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素質和能力,選拔適合進入高等學校接受該專業培養的合格考生。
二、考試科目和要求
(一)考試科目
播主校際聯考包括自備文學作品朗誦、指定新聞稿件播報和即興話題評述三門科目。
(二)考試要求
1.自備文學作品朗誦考試,考試時考生朗讀自備文學作品一篇,體裁不限(詩歌、散文、小說、寓言等),限時1.5分鐘;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學作品朗誦的語音、發聲、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考生的五官樣貌、儀態、精神面貌、著裝等。
2.指定新聞稿件播報考試,考試時考生抽取并播報一篇指定新聞稿件,限時1.5分鐘;主要考查考生新聞播讀的語言面貌、播報能力以及考生的五官樣貌、儀態、精神面貌、著裝等。
3.即興話題評述考試,考試時考生抽取1個話題進行即興評述,限時2分鐘;主要考查考生的即興評述的觀點導向、內容組織、語言表達能力及整體狀態。
三、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播主校際聯考滿分為300分,自備文學作品朗誦、指定新聞稿件播報和即興話題評述三門科目各100分。
四、考試形式
三門科目的考試形式全部采用線上實時錄制視頻并提交作品的方式,即考生按照考試規定的軟件和硬件要求,根據相應的考試要求,錄制考生本人作品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