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時間:2021-11-2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報名工作
(一)報名條件:符合貴州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體育特長。
(二)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高考報名時持本人戶籍、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并于規定時間在網上自行打印體育專業考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和網址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布)。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均必須按規定先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三)按照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高考報名時須繳納高考報名費130元和體育專業考試報名費100元。
二、專業考試
(一)考評人員的選聘條件。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體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三年以上教齡、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身體健康,與考生之間無親屬關系、指導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教師。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專業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地點設在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考生須持體育專業考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于考試前15分鐘到現場進行檢錄后方可參加考試。
(三)考試項目及分數。考試項目為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鉛球和立定三級跳遠四個項目;每個項目滿分40分,總分160分。
(四)評分標準。評分按照《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評分標準》執行。考試過程全程攝像,考試結束后視頻錄像及相關重要紙質資料須密封保存四年。
(五)成績查詢。專業考試結束后,考點高校應在規定時間上報考試數據。考點高校招生監督部門監督刻制并密封專業考試成績光盤,成績光盤一式四份,上交貴州省招生考試院三份,學校招生監督部門留存一份。考生可按規定登錄https://gkbm.eaagz.org.cn/查詢專業考試成績。
(六)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報考體育(文)的自動轉為文史類,報考體育(理)的自動轉為理工類。
(七)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還須按國家體育總局和招生院校規定辦理有關報名手續,經資格審查合格,并交納有關費用后,方可參加考試,詳情請登錄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有關招生院校官方網站查詢。
三、文化考試
(一)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體育(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文)和文科綜合;體育(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理)和理科綜合。
(二)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參加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科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和武術精英級(含)以上稱號的,可參加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考試科目、時間及地點與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相同),也可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
四、劃線原則
(一)體育專業考試合格線原則上按不超過上一年度體育專業招生計劃數2倍的比例劃定。
(二)文化分數線和綜合分數線
1.本科
(1)文化分數線原則上按不超過當年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1.5倍的比例分別劃定體育文(理)文化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在體育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綜合分數線原則上按不超過當年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1.2倍的比例分別劃定體育文(理)綜合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
2.高職(專科)
根據考生志愿填報、文化考試成績以及招生計劃數,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分別劃定體育文(理)文化分和綜合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五、志愿填報
(一)考生須根據《貴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所報招生院校當年的招生章程,按貴州省高考填報志愿規定,認真細致、準確無誤地填報志愿。
(二)體育專業各批次實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志愿設置為6所院校平行志愿。
(三)填報體育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它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類志愿。
(四)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所有考生(含保送生和單招生),都必須按規定填報志愿。
六、投檔錄取
(一)投檔要求
按綜合分從高到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若考生綜合分相同,專業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專業分再相同,則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排序規則執行。投檔比例原則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檔案。
(二)錄取批次
設置三個錄取批次,錄取順序為:
1.第一批本科(體育院校及“211工程”大學);
2.第二批本科(省內外本科院校、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高校);
3.高職(專科)院校(省內外專科層次學校);
(三)凡對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所提要求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并寫入學校招生章程提前向社會公布。
(四)考生參加體育專業錄取時,只享受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顧。
(五)考生若已填報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愿并預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七、違規處理
體育類專業考試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在專業考試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工作人員和公職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還應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貴州省招生委員會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