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 張欣)近日,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斷提升學生資助精準化水平。
《通知》要求,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要重點予以保障,各地可結合實際給予較高檔次(標準)資助。各地要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中“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根據學生資助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及時納入資助保障范圍。
《通知》強調,各地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嚴格核查學校辦學資質,規范學生學籍管理,堅決杜絕“雙重學籍”、超學制年限資助等問題,加強對“一校兩牌”“聯合招生”“學籍異動”等情況的監管。
《通知》明確,對于擠占挪用、弄虛作假套取學生資助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