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樂類統考面試時,所有進入考點的人員,考前14天內,有呼和浩特市以外旅居史的,須提供考前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考生持《專業統考通知單(面試)》、綠色健康碼、綠色行程卡由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北門進入,攜帶大型樂器考生及隨行人員由南門進入。大型樂器搬到一樓電梯口,由考點工作人員協助搬運,其他人員退場。
3.完成報名系統伴奏人員錄入的,經檢查人員與名單核對后方可隨考生入校。
4.考點不統一配備調音器,考生若使用,請自行準備。
5.考生和伴奏人員通過入場檢查后,考生到指定的備考室備考,伴奏人員到指定的伴奏人員等候室等候。
6.伴奏人員在伴奏時,要注意伴奏音量適中,遵循音樂考試規律,音量不要壓過考生演唱或演奏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