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時間:2022-01-05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編報了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經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后,由教育部匯總分發至各省,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由各普通高校依據教育部2021年新修訂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對學生學習基礎的要求自主確定。選考科目要求分為4類:1科、2科、3科或不提。選擇1科的專業,表示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選擇2科或3科的專業,表示考生必須同時選考規定的2科或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可選考任意3科。
2.根據教育部規定,本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從2024年高考招生開始適用。如無重大調整變化,不再每年組織編報。
3.各普通高校在我省實際招生的專業(類)及招生人數安排以當年實際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本次公布的院校、專業(類),有部分不會在我省安排招生計劃。
4.公布數據分為本科層次、高職(專科)層次兩部分,兩部分均按地域、院校國標碼順序編排。其中地域按照華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東北(遼寧、吉林、黑龍江)、華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華中(河南、湖北、湖南)、華南(廣東、廣西、海南)、西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西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軍隊院校依次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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