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音樂舞蹈學院2017年招生簡章
時間:2017-01-06 作者:admin 點擊:次
國家部委直屬的公辦綜合性大學
中國著名華僑高等學府
國家面向海內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
國務院僑辦中華才藝(音樂·舞蹈)培訓基地
在校生3萬余人,港澳臺和外國學生近5000人,來自近50個國家和地區
全國華僑、港澳臺學生及外國留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
本科一批招生(重點本科批)或本科提前批招生
廈門校區-福建省廈門市(獲得聯合國最佳人居獎的海上花園城市)
具有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與英國伯明翰音樂學院簽訂免費互派交換生協議
學校簡介
華僑大學1960年由國家創辦于福建省泉州市,2004年在廈門市興建新校區,校園總面積226.8萬平方米(廈門校區占地127.9萬平方米),學校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國家領導人廖承志、葉飛親自擔任首任、次任校長,教育部副部長、知名文字學家韋愨曾擔任代理校長。現任校長為華文教育專家、博士生導師賈益民教授。
學校是國家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以優秀中華傳統文化為主導,推進素質教育,形成了“一校兩生、因材施教”的教學特色,“一元主導,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園文化。
學校已形成了博士、碩士、本科層次完整的辦學體系,現有34個學院,目前有各類在校生逾3萬人,其中博士、碩士生5437人;來自近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港澳臺和外國學生近5000人,是全國境外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
半個多世紀以來,學校共培養海內外各類人才近17萬人,其中境外學生5萬余人。
學院簡介
音樂舞蹈學院以“為僑服務,傳播中華文化”為宗旨,是全國第一所具有“海外藝術教育”特色的音樂舞蹈學院,主要培養在海內外傳播中華音樂舞蹈文化的藝術師資和專業人才。
學院坐落在國際花園城市廈門市集美文教區中的華僑大學廈門校區。有音樂學(海外教育)、舞蹈學(海外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4個本科專業和1個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學院為福建省“音樂舞蹈藝術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單位,設有藝術學研究所、中華樂舞海外傳承研究中心和閩臺戲曲研究所3個科研機構。畢業生在中國、東南亞等國家和港、澳地區工作。
學院以海外藝術教育專業建設為龍頭,重視國際化辦學,注重藝術實踐和學生能力培養,通過形式多樣的實踐教學活動,提升學生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學生年度就業率超過95%。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36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5人,國際著名華人女中音歌唱家梁寧任音樂舞蹈學院院長、著名歌唱藝術家楊洪基和香港華僑華人總會會長李碧蔥女士任名譽院長。國家一級舞蹈演員黃豆豆,法國著名舞蹈藝術家Ms.JulieMAGNEVILLE,舞蹈專家張守和、謝南;國際著名華人男中音歌唱家傅海靜,國家一級歌唱家王慶爽、王宏偉、李暉、鄭詠、劉燕燕、劉躍華;二胡演奏家楊積強;大提琴演奏家朱亦兵,中提琴演奏家蘇貞、鐘華;音樂教育家李未明教授;著名作曲家章紹同、郭祖榮、方冬青;著名指揮家卞祖善等任學院兼職教授。
音樂舞蹈大樓建筑面積1.3萬平方米,設有音樂廳、演播室、錄音棚、舞蹈錄像廳、6間大型舞蹈教室和108間學生琴房;學院作為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直屬的全國唯一的“中華才藝(音樂·舞蹈)培訓基地”,承擔對僑音樂舞蹈培訓和優秀才藝學生境外巡演活動。
學院重視對外交流與學術創新,已和港澳臺地區及英國、美國、白俄羅斯、烏克蘭、加拿大、日本、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的專家學者、高校師生建立聯系并開展了形式多樣的交流。與英國伯明翰音樂學院、臺灣、香港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高校簽訂了合作辦學協議,每年互派交換生。同時,學院也是英國伯明翰音樂學院、威爾士音樂戲劇學院、蘇格蘭皇家音樂學院在中國華南片區唯一的招生點,每年都有學生被錄取到英國繼續深造。
歡迎廣大考生報考!
一、招生專業、層次、學制、科類及計劃
1.招生專業:
(1)音樂學,培養方向:海外教育,師范類,本科,4年。設海外音樂教育、中外樂器演奏、作曲技術與理論、中國傳統音樂與民族民間音樂等主修方向。
(2)舞蹈學,培養方向:海外教育,師范類,本科,4年。設海外舞蹈教育、中國舞與民族民間舞、外國代表性舞蹈、舞蹈編導等主修方向。
(3)音樂表演,本科,4年。設聲樂演唱、鋼琴演奏、中國樂器演奏、西洋樂器演奏等主修方向。其中校考招收重點項目:中提琴、小號、圓號、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嗩吶、揚琴。
(4)舞蹈表演,本科,4年。設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外國舞蹈、舞蹈編導等主修方向。
2.報考科類:文理兼收(個別省份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具體以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3.招生計劃
我校將根據各考點考生的生源情況,下達各省招生計劃數,具體計劃數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各專業計劃如下:
報考方向
考試辦法
主項(80分)
視唱練耳(20分)
考試地點
計分方法
器樂
不分初復試,分現場考試(全程錄像)和回校看錄像復評兩個環節。
演奏2首作品,不加試副項。
(考生自備3首,其中必須有1首外國作品<民族樂器除外>。考生自選1首,另2首中現場抽簽確定1首。)
1.簡譜或五線譜視唱。
2.節奏和旋律模唱。
3.視奏。
考點
視唱練耳以現場評分為準,主項得分以復評評分為準,現場主項評分不計入最終成績。
聲樂
初試
演唱1首作品,不加試副項。
無
考點
視唱練耳以復試現場評分為準;主項得分以復試階段評分為準,主項初試得分不計入最終成績。
復試
演唱2首作品,不加試副項。
(考生自備3首,其中必須有1首外國作品。考生自選1首,另2首中現場抽簽確定1首。)
1.簡譜或五線譜視唱。
2.節奏和旋律模唱。
3和弦聽辨。
華僑大學(廈門校區)音樂舞蹈大樓
特別提示:
(1)音樂學、舞蹈學專業不設校考。
(2)標注“√”表示該專業在該省份承認省級統考成績錄取。
(3)標注“無”表示該專業在該省份無招生。
(4)標注“▲”表示該專業只能到湖南考點參加專業校考。
(5)有專業校考省份的考生只能參加本省該專業的校考,不能跨省考試。
(6)其他我校未承認省級統考成績錄取省份的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只能到湖南考點參加專業校考考試(所在省份允許情況下),不得多次考試,否則成績無效。
二、報考條件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報考條件,且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者,均可報考。各專業對專業成績、高考文化分、身高的要求如下:
1.音樂學及舞蹈學專業的報考要求
考生必須取得省級音樂舞蹈類本科專業統考合格證,且專業成績不低于省統考專業滿分70%(含);考生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高考文化課滿分的45%(含);舞蹈學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71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1cm。
2.音樂表演及舞蹈表演專業報考要求
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有組織專業統考,考生必須取得音樂舞蹈類本科專業合格證;且考生高考文化分達生源所在省份藝術類本科合格線;舞蹈表演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71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1cm。
專業統考成績由各省界定和提供。
三、校考專業考試方法
我校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符合我校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報考條件的考生,按招生計劃中“特別提示”中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選擇考生條件符合的一個考點到現場參加專業課報名考試,不接受函報。不得跨點、多次參加考試,否則成績無效。
1.考試報名地點、時間和招生專業
考 點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報名、考試地點
招生范圍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2月 3~4 日
2月5~6日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
①湖南省
②其他非承認統考省份
山東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指定
1月12~2月4日
網上報名
2月8~9日
由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指定
山東省
河南省鄭州市106中學(中原校區)
2月3~7日
網上報名
2月11~12日
鄭州市中原東路與京廣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河南省
我校有權根據報名情況于報名第二天提前終止報名工作。
2.考試科目及要求
報考方向
考試辦法
主項(80分)
視唱練耳(20分)
考試地點
計分方法
器樂
不分初復試,分現場考試(全程錄像)和回校看錄像復評兩個環節。
演奏2首作品,不加試副項。
(考生自備3首,其中必須有1首外國作品<民族樂器除外>。考生自選1首,另2首中現場抽簽確定1首。)
1.簡譜或五線譜視唱。
2.節奏和旋律模唱。
3.視奏。
考點
視唱練耳以現場評分為準,主項得分以復評評分為準,現場主項評分不計入最終成績。
聲樂
初試
演唱1首作品,不加試副項。
無
考點
視唱練耳以復試現場評分為準;主項得分以復試階段評分為準,主項初試得分不計入最終成績。
復試
演唱2首作品,不加試副項。
(考生自備3首,其中必須有1首外國作品。考生自選1首,另2首中現場抽簽確定1首。)
1.簡譜或五線譜視唱。
2.節奏和旋律模唱。
3和弦聽辨。
華僑大學(廈門校區)音樂舞蹈大樓
特別提醒:
1.考生可以自帶伴奏(伴奏帶除外),也可以自行與考點聯系安排伴奏,費用自理。
2.聲樂的復試一般安排在3月上旬的周末,具體安排請關注“華僑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及我校招生信息網的通知。
▲舞蹈表演專業(分值100分)
考試不分初、復試,考試過程分現場考試(全程錄像)和回校看錄像復評兩個環節,考生成績以復評評分為準。考生自備表演所需道具。
報考專業
考試內容與分值
著裝要求
舞蹈表演
形體測試
(10分)
基本功與技巧
(40分)
舞蹈劇目;
即興表演
(50分)
一律穿練功服(衣褲)或連體體操服(配白襪),長(短)袖不限,穿軟底鞋。
劇目表演不得穿表演服,不化濃妝。
3.報名須備資料(復印件概不退還)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戶口所在省份藝術類高考考生報名號及專業統考合格證原件(統考未涉及省份除外)、復印件各一份。
◆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張。
◆考點實行網絡報名的,考生可不必交復印件及照片。
4.考生憑本人“三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即: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證(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我校頒發的專業準考證。
5.交通、食宿、鋼琴伴奏等費用由考生自理;
6.音樂類考生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7.報名時考生須認真填寫、確認個人的信息,凡由于信息填寫錯誤而影響錄取的后果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四、文化課考試
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區、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五、校考成績公布
我校將根據各專業校考招生計劃的4倍原則劃定專業合格線(我校專業合格線僅作為專業水平合格的評判標準,其他錄取要求以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考生高考電子檔案為評判依據),考生可于2017年4月初上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一并公布各專業排名、專業合格線,我校不再另行郵寄《專業課合格通知單》。
華僑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c.hqu.edu.cn。
凡達到我校專業合格線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的志愿。我校將根據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報送專業合格考生名單。
六、錄取辦法
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專業志愿,志愿填報按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
對符合錄取要求的進檔考生,均按專業成績從高至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同分則按文化分排序錄取。
承認省級統考成績的考生,按省級統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參加我校專業校考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績排序錄取。
各專業校考成績總排名前5名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我校另行追加計劃錄取。
錄取結果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批后,由我校簽發《錄取通知書》。
七、入學與復查
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八、招生專業簡介
▲音樂學
培養方向:海外教育。
主要課程:藝術概論、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中外音樂名作、民族民間音樂;中外樂理、視唱練耳、和聲學、復調、曲式學、計算機音樂;聲樂基礎、鋼琴基礎、合唱與指揮、管弦、舞蹈;教育學、心理學、華文教育、境外藝術實踐與實習、音樂論文寫作等。
就業方向:適合在海外華文中學、孔子學院等華文教育機構、華人社團,開設華文專業的普通學校與機構,國內與海外藝術教育相關的學校、傳播機構,以及電視臺和企事業單位等,從事中國音樂為主的音樂教育以及傳播等工作。
▲舞蹈學
培養方向:海外教育。
主要課程:藝術概論、中國舞蹈史、外國舞蹈史、中外舞蹈名作選、舞蹈編導、舞蹈音樂;舞蹈基訓、中國民間舞、中國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劇目排練;教育學、心理學、華文教育、境外藝術實踐與實習、舞蹈論文寫作等。
就業方向:適合在海外華文中學、孔子學院等華文教育機構、華人社團,開設華文專業的普通學校與機構,國內與海外藝術教育相關的學校、傳播機構,以及電視臺和企事業單位等,從事中國舞蹈為主的舞蹈教育以及傳播等工作。
▲音樂表演
主要課程:藝術概論、中外音樂史、中外名曲賞析、民族民間音樂;中外樂理、視唱、和聲學、復調、曲式學、計算機音樂;聲樂表演、器樂表演、鋼琴基礎、合唱與指揮、舞蹈;音樂風格與流派、華文教育;演藝經紀、音樂版權政策與法規等。培養集表演、教育于一體,能從事音樂表演、教育和傳播等工作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就業方向:適合在專業藝術團體、電視臺、學校、企事業單位、海外華文中學、華人社團以及海內外與藝術教育相關的華文教育和傳播機構等,從事以音樂表演、教育和傳播為主的工作等。
▲舞蹈表演
主要課程:藝術概論、中外國舞蹈史、中外舞蹈名作選;舞蹈編導、舞蹈音樂;舞蹈基訓、中國民間舞、中國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戲曲舞蹈身段和技巧;劇目排練、華文教育;演藝經紀與法規等。培養集表演、教育于一體,能從事舞蹈表演、教育和傳播等工作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就業方向:適合在專業藝術團體、電視臺、學校、企事業單位、海外華文中學、華人社團以及海內外與藝術教育相關的華文教育和傳播機構等,從事以舞蹈表演、教育和傳播為主的工作等。
九、收費標準(幣種:人民幣)
學費
住宿費(四人間公寓,空調)
備注
9360元/年
1300元/年
收費以當年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為準,按學生在校所修讀的學分總分計費收取。
十、本簡章解釋權歸華僑大學招生處。
十一、聯系方式
華僑大學招生處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362021)電話:0595-22695678
傳真:0595-22691575網址:http://zsc.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