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對落實課程方案、規范教學實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明確提出嚴禁高三上學期結束前結課備考和各種集中、變相補課行為。此外,為適應新高考改革,還將完善選課走班機制。
為防止搶趕教學進度,《評價指南》要求各地普通高中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統籌制定教學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嚴禁高三上學期結束前結課備考,嚴禁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集中補課或變相補課。
為適應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評價指南》提出要完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制定選課走班指南,積極開發選課排課信息系統,提高教學資源使用效益;高一年級起根據學校選修課程開展選課走班,高二年級起根據學生選考科目開展選課走班。
加強對學生理想、心理、學習、生活和生涯規劃等方面指導,注重提高學生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學校要指導學生根據國家發展需要和自身興趣特長選擇選考科目,不得違背學生個人志愿組織要求學生普遍選考特定科目,堅決避免功利化選科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