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 ——高中評價“指揮棒”來了
時間:2022-01-1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本報記者 林煥新
教育部近日印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明確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5方面重點內容,為促進普通高中教育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提供重要依據。
人民群眾關切的普通高中辦學“指揮棒”將如何調整?記者采訪了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
18項關鍵指標、48個考查要點,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
“考考考,老師的法寶;分分分,學生的命根。”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工作在評價導向上仍存在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評價辦學質量的傾向;評價內容存在重知識灌輸、輕實踐能力培養的現象;評價方式上,存在重結果評價、輕過程評價的問題。隨著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的深入,促進普通高中高質量發展迫切需要改進和完善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工作,迫切需要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辦學質量評價體系。
在此背景下,《評價指南》應運而生。
《評價指南》提出18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在辦學方向方面,包括加強黨建工作、堅持德育為先兩項關鍵指標,旨在加強黨對普通高中教育的全面領導,促進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確保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在課程教學方面,包括落實課程方案、規范教學實施、優化教學方式、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等5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落實好新課程新教材,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整體提升教學質量。在教師發展方面,包括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重視教師專業成長、健全教師激勵機制等3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校內教師激勵體系,充分激發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創造性。在學校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學校內部治理、規范招生辦學行為、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等3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強化學校管理,建設富有特色的校園文化,增強學校辦學活力。在學生發展方面,包括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實踐等5項關鍵指標,旨在突出五育并舉、全面發展,強調重素質、重能力要求。
透過指標,評價“指揮棒”指向何處?
“《評價指南》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準,堅持以學生全面培養全面發展為核心,聚焦學校辦學質量,構建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介紹,《評價指南》明確了4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方向。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樹立科學教育評價導向,推動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促進普通高中教育高質量發展。二是堅持育人規律。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增強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三是堅持深化改革。推動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四是堅持以評促建。有效發揮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引導辦好每所學校,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
發揮引領帶動導向作用,助力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高中階段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處于承上啟下的關鍵地位,對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具有重要引領帶動作用。
那么,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對于引導和促進義務教育學校落實“雙減”政策將發揮怎樣的作用?
該負責人回應:“《評價指南》把推動樹立科學教育理念、加強普通高中學校辦學和招生管理等作為重要評價內容,這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更好落實‘雙減’政策創造良好條件。”
一是發揮普通高中學校辦學理念的引領作用。《評價指南》特別強調要堅持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并把“正確處理考試升學與發展素質教育的關系,將高考升學率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客觀結果之一,不給年級、班級、教師下達升學指標,不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及職稱晉升掛鉤,不公布、不宣傳、不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作為重要考查要點,這有利于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引領全社會樹立科學教育理念,為中小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營造良好環境,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是發揮普通高中學校多樣化辦學的帶動作用。《評價指南》把“將辦學理念和特色發展目標融入學校管理、課程建設、學生發展、教師發展和校園文化建設等方面,努力辦出學校特色”作為重要考查要點,并特別強調“引導辦好每所學校,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這有利于引導義務教育學校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培養,促進學生能夠理性選擇適合自身成長發展的高中學校,從而緩解義務教育學生升學壓力,減輕過重課業負擔。
三是發揮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指揮棒”導向作用。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對于引導義務教育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具有重要導向作用。《評價指南》把“落實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作為重要考查要點,就是要促進普通高中學校規范招生行為,嚴格招生工作紀律,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切實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政策,并向薄弱學校傾斜,這有利于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以評促建,不斷提高評價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評價指南》對評價方式、評價實施、結果運用等提出明確要求,給各地具體操作留出空間,確保有效實施。”該負責人點明了文件的一大特點。
各地各校要如何提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評價指南》提供了“方法論”:堅持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堅決克服單純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評價學校辦學質量的傾向;堅持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切實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學校的做法,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堅持外部評價與自我評價相結合;堅持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
同時,《評價指南》明確,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實行學校自評、縣級審核、市級全面評價、省級統籌評價和國家抽查監測。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周期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原則上每3至5年一輪,評價周期內要實現對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全覆蓋。《評價指南》還要求各地建立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多方參與的評價組織實施機制,不斷提高質量評價工作水平。
“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信息的分析,不斷完善評價結果運用機制,充分發揮其對全面提高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的引領和促進作用。”該負責人強調,一是促進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和管理,指導學校和教師精準分析學情,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二是健全激勵約束與宣傳推廣機制;三是推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將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地方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為辦好普通高中教育提供充分的條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