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施工圖”來了,高校如何跟進落實
時間:2022-02-1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雙一流”建設既是“211工程”“985工程”的平穩延續,更是新時代對高等教育發展的戰略部署和政策創新。《關于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印發,標志著“雙一流”建設正式進入新一輪周期。“雙一流”的新篇章將如何書寫,如何為我國高等教育高質量、內涵式發展提供新引擎?記者專訪了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原會長瞿振元、清華大學教育研究院教授史靜寰。
既瞄準創新前沿,又服務區域發展
記者: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是新一輪“雙一流”建設重點,高校應如何解題答卷?
瞿振元:一是要強化大學創新體系建設,瞄準國家高精尖缺領域,針對戰略新興產業、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以及治國理政新領域新方向,承接重大課題,產出重大成果。建設高校要在高質量本科教育和卓越研究生教育上下功夫,建成“以本為基、以研為峰”的全面、高質量人才培養體系,特別要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人才、基礎學科人才以及面向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儲能技術等關鍵領域急需高層次人才的培養,造就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后備軍,形成自立自強、世界一流的人才方陣。要持之以恒加強基礎研究,推動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相互促進,力爭在原始創新上取得令人矚目的突破。要注重重大科研平臺、高水平科研設施、重要創新基地等建設,構建匯聚多方力量、協同攻關的有效機制,培育科研創新的文化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逐步形成若干創新策源基地。
二是要融入區域和行業創新體系之中,加強科研成果轉化,促進教育、人才、創新與產業有機銜接,以更加突出的貢獻爭取地方和行業更大支持。區域和行業特征突出的建設高校,要面向區域和行業重大需求強化特色學科建設,以更加強大的實力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學校服務區域和行業發展的成效將作為建設成效評價的重要內容。“雙一流”建設高校還要發揮對地方高水平大學和優勢特色學科的引領作用,東部發達地區的建設高校要通過對口支援、結對幫扶等方式支持西部高校建設,西部建設高校要充分利用共建機制加快學科提升速度,推動形成“點線面結合、東中西呼應”的區域高等教育發展新格局。
既打造第一方陣,又淡化身份色彩
記者:注意到第二輪“雙一流”建設淡化了高校“身份色彩”。那么高校如何立足自身特色實現“自我成長”,打造作為“第一方陣”的內驅發展動力?
史靜寰:當前,將“雙一流”建設納入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整體框架已成為政府與學界的共識性任務。中央鼓勵各地從國家戰略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出發,形成推進區域內高等教育一體化發展的規劃方案。地方政府將“雙一流”建設融入區域協同創新體系,使其成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力引擎。很多省份推出本省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建設計劃,打造“雙一流”建設的“省級隊第一方陣”。一些行業類高水平大學也紛紛組成行業類院校建設聯盟,培育“雙一流”建設的“行業院校隊第一方陣”。這種由行政歸屬和發展水平而形成的院校分層分類在現階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從更長遠和更本質的意義上來看,院校分類不同于分層,不能僅靠行政力量與手段,要尊重教育規律,注重學科特色。
近期教育部發布的一系列相關文件都要求強化學科重點建設,按照基礎研究、工程技術、人文社會科學人才培養的不同規律和需求標準,完善多元評價體系和常態化監測系統,逐步淡化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身份色彩。接下來,如何通過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全面加強現代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來完善高等教育的分類建設評價體系,全面促進并提升中國高等教育的體系性、系統性和綜合性發展水平,是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深層要義。
既分類支持,又開放自主
記者:人才成長需要土壤,高校創新發展如是。如何為建設高校創造優良環境,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
史靜寰:《若干意見》提出,依據國家需求分類支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優化以學科為基礎的建設模式,但不拘泥于一級學科,允許部分高校按領域和方向開展學科建設。這不但為部分高校突破學科壁壘,更加自主、更為靈活、更有特色地建設學科打開通道,而且為高校突破傳統發展模式、創新知識生產和組織形式,探索更加適合高校發展的自主創新之路奠定了基礎。文件提到的對不同類型建設高校的不同支持政策,如選擇若干高水平大學,全面賦予自主設置建設學科、評價周期等權限,鼓勵探索辦學新模式;對于區域特征突出的建設高校,支持面向區域重大需求強化學科建設等,都表現出在更廣泛的領域內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創新的努力。
瞿振元:“雙一流”建設的責任主體是高校,要探索分類建設、分類放權、分類評價的機制,進一步激發建設高校的主體作用,促進高校自主特色發展,探索辦學新模式;通過深化權責匹配的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激發高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例如建立中央財政持續穩定支持、地方政府增加配套支持、高校主動爭取社會支持的綜合保障機制,對建設高校和學科實行差異化財政資金支持,擴大建設高校經費使用自主權,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鼓勵高校深化與政府、社會的聯系與合作,增強吸納社會資金的能力。
作者:本報記者 周世祥 鄧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