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關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3-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衛健委,江西省人民醫院:
為切實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以下簡稱高考體檢)工作,根據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我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現就做好全省2022年高考體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與管理
2022年高考體檢工作由縣級(含)以上教育、衛生健康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實施,高考體檢原則上須在經省衛生健康委核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定點體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確無二級甲等(含)以上定點體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的縣(市、區),可在當地人民醫院進行。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高考體檢醫院由各縣(市、區)教育、衛生健康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1.加強疫情防控。各地高考體檢工作要在確保安全公平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疫情防控措施,確保考生、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一是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有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機制,明確招生考試機構、體檢醫院、學校和有關部門具體職責及各環節工作紀律、工作要求以及工作規程等,精細組織,強化管理,嚴防考生聚集性疫情發生,確保高考體檢工作順利進行。二是要主動與當地聯防聯控機制或衛生疾控部門溝通匯報,在衛生疾控部門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安排和布置體檢場地,加大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力度,加強體檢工作場所的通風消毒和衛生安全管理。三是要專門針對疫情形勢下考生和工作人員相對集中的特點,引導考生進入體檢場所前測量體溫,體檢過程全程佩戴口罩(身份驗證和個別項目體檢時須摘下口罩),并有序開展體檢,避免人群過度聚集,盡可能減少風險。四是要特別注意非本地考生、非在校考生的身體健康監測工作,提前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或衛生疾控部門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有關工作。
2.加強人員管理。各地要站在確保高校人才選拔質量、維護公平公正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體檢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要選派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務熟悉且今年無近親屬參加高考的人員承擔體檢工作,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二是一個月內到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本人家庭成員及所在單位人員出現“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與“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以及無癥狀感染者有過近距離接觸、近期有共同生活的親屬從境外返回、本人有持續發熱、干咳、乏力、腹瀉等癥狀的人員不得選聘。三是要組織所有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招生政策、體檢標準和疫情防控知識,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熟悉操作程序及工作要求。四是要加強對高考體檢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紀律教育,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政策,由專業衛生防疫人員進行防護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每名工作人員明確職責任務,熟悉工作流程,熟練操作體檢系統,保證體檢結果的真實準確。主檢醫師要使用準確且與體檢系統專業名詞一致的描述語。
3.規范體檢程序。嚴格執行體檢標準和程序,杜絕一切不規范行為。一是主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要負責綜合各科檢查結果,進行全面審核,確保各項目體檢結論與總結論相符,對疑難問題要組織專家會診。對落實工作責任不力造成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遺留問題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二是各參檢醫生要認真、準確采集體檢信息,避免出現差錯,并對本人所檢查項目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三是在體檢過程中,必須組織專家開展巡視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處理。四是認真核實考生身份。中學在校生身份由班主任負責現場逐一核實,社會考生身份由縣(市、區)招生機構工作人員負責現場逐一核實,核驗考生本人、身份證、報名采集照片等信息,防止替檢行為。
4.加強宣傳服務。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做好高考體檢宣傳和服務工作。一是要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凡報名參加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統考統招,單考單招,強基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運動隊,各類推薦免試等)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檢,且須參加規定要求的所有項目檢查,并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要特別加強對報考各類單招、藝術類等特殊類型考生的宣傳,避免發生漏檢和錯檢等情況。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影響考生后續錄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后果。未經高考體檢的考生,高校可不予錄取。二是各中學(報名點)要認真組織考生參加體檢,指導考生如實填寫(涂)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應指標情況等)和殘疾狀況,如沒有既往病史或者殘疾狀況須填寫“無”;考生本人對既往病史和殘疾狀況真實性負責,錄取入學后發現故意隱瞞情況者,高校有權按照招生章程作出處理。三是要合理安排體檢時間、場次,提高體檢工作效率,避免考生長時間等待,對參加體檢的殘疾考生要給予更多的關愛和幫助。
二、體檢結果
1.體檢結果。體檢醫院要對考生體檢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非指定高考體檢醫院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果無效。考生如因特殊身體原因無法參加特定項目檢查時,須出具體檢醫院相應材料。對于體檢結果處在臨界值或有異常的考生,工作人員要當場告知考生體檢結果并安排其復測,如復測結果仍處在臨界值或有異常,要提醒考生如不認可該體檢結果可按規定申請復檢。
2.復檢和終檢申請。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中學有義務在考生閱知體檢結果時,對有疑問的考生進行相應解釋和指導。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可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申請復檢,復檢工作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體檢醫院進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考生,須于5月30日前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申請終檢。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進行復檢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請終檢。身高、體重、視力、色覺、血壓等五個項目不安排終檢,對于這五個項目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只能申請復檢,復檢結論即為最終體檢結果。
3.終檢醫院。江西省高招委、省衛生健康委指定江西省人民醫院為我省普通高考終檢醫院,負責對考生有異議的復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江西省人民醫院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經批準終檢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江西省人民醫院終檢。終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體檢標準
1.2022年高考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執行。
2.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即取消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體、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苷酸檢測等,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在100單位以上,則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表面抗原陽性,體檢一個月后復檢,復檢結論仍不正常的考生,體檢結論為不合格。
四、體檢時間安排和信息采集、上報
1.2022年高考體檢工作于2022年3月開始,原則上3月底結束,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與指定體檢醫院協商后統籌安排。
2.4月30日前,各地將考生電子化體檢數據按《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數據標準》(見附件)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3.5月10日后,考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ww.jxeea.cn)查詢體檢結果。如對體檢結論存疑,考生可于5月20日前向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經批準后按要求進行復檢,復檢結論數據有變更的由招生考試機構重新上報。
4.體檢時患有肝炎、肺結核等傳染病或先天性心臟病的考生,經治療符合體檢標準的,在體檢信息上報后,如需申請修改體檢結論,須申請復檢作出新的結論,于高考志愿填報開始前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高考志愿填報開始后,考生體檢結論一律不得修改。
5.全省統一實行無紙化采集考生體檢信息,體檢醫生使用專用電子設備在線錄入考生體檢信息。各地應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明確網上管理負責人,制定網上管理實施方案,合理安排考生和醫生人數。認真做好軟件的調試培訓工作,確保醫生熟練掌握設備操作,準確錄入體檢信息。加強現場技術服務和應急保障力度,嚴格設備、賬號和密碼的管理,確保軟件、設備、網絡和電力等安全可靠。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可自行開發或向社會購買體檢無紙化的相關信息服務。
6.有關軍事、公安、政法院校(專業)面試、體檢或體能等測試(測評)工作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數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