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3-0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試點高校: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202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要深入貫徹教育部有關考試招生政策精神,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完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和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規范管理,實現平安考試,確保公平公正。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強化組織領導
試點高校是本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各試點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校試點工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對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做好考試疫情防控和整肅考風考紀負總責。健全完善領導小組議事規則和程序,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層層壓實各職能部門工作責任,堅決杜絕簡單下放、層層轉交,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保障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優化試點工作所需的各項條件,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嚴格落實防疫措施
各試點高校要認真總結近年組考防疫工作經驗,嚴格落實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要求,結合本地本校實際,選擇最有利于防控疫情、最有利于保障考試公平公正、最有利于維護考生權益的招考方式和工作舉措。在屬地疫情防控部門的指導下,進一步細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合理安排綜合素質測試時間,錯時錯峰、分時分批有序安排現場測試,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細致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排查、考試場所消毒、防疫物資與場地配備等工作,原則上安排接種過疫苗的人員擔任考務工作。按要求為每個考點配備防疫副主考,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隔離設施,強化考務工作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練。加強疫情形勢的分析研判,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及時調整組考防疫措施,穩妥做好考試組織工作,確保疫情防控和考試實施“雙安全”。
三、科學制定試點方案
各試點高校要科學制定試點方案,合理確定招生專業、報考條件、測試內容和錄取規則,保持招生計劃相對穩定。按照向國家戰略規劃部署、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民生領域緊缺的專業傾斜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堅決反對當成統招弱勢專業招攬生源的途徑。嚴格控制競賽生、素質特長生的比例,對擬認可的賽事證書要組織相關專家對其權威性、科學性、規范性進行認真評估,素質特長項目應在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有效考查。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探索創新高校綜合素質測試方式,強化高中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突出對學科特長、核心素養、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的考查。貫徹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要求,優化試題呈現方式,充分發揮試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實現價值引領、素養導向、能力為重、知識為基的綜合評價。適當提高文化素質要求,以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加強對考生的初次篩選,原則上綜合成績中高考成績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四、嚴格規范考試管理
各試點高校要嚴格審查考生尤其是素質特長生的報考資格,加強考生所持相關證書核驗,不得降低報考資格條件,不得放寬資格審核標準,嚴防報考資格弄虛作假,不符合規定者不予測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規定和考務管理要求,細化完善現場測試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考試組織嚴格規范。認真落實誠信考試制度,要求考生逐一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把人員選聘關,選聘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專業對應且考評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的在編人員參加命題及評分等工作,嚴格執行考評人員回避制度和違規評委“黑名單”制度,所有考評人員須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嚴把考試入口關,充分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嚴防考生攜帶手機、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場,嚴防考生替考。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隨機確定考生面試次序”“隨機確定評委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測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面試全程錄音錄像,評委現場獨立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嚴把數據核驗關,對考生成績、名單等重要數據進行兩人以上的獨立核對校驗工作,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加強各項工作痕跡管理與歸檔工作,確保“回溯機制”有效運行、查之有據。
五、提升應急處突能力
各試點高校要全面梳理排查各環節安全風險,補齊薄弱環節,堵塞工作漏洞,細化應對舉措。涉及招生辦法、措施完善調整的,要加強風險分析,借鑒同類高校的調整經驗與風險化解策略,應對舉措要有針對性、實效性、可操作性,切實跟進輿情監控預判,對于苗頭性問題或可能出現的負面輿情做到早發現、早研判、早處置。完善涉考、涉疫、涉災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值班值守制度,確保出現突發情況后的快速有效處置。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向學校主要領導請示匯報,并及時報省教育考試院。
六、優化招生宣傳服務
各試點高校要優化招生宣傳工作,及時、準確發布考試招生信息,全面、深入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積極、主動回應考生關切。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引導考生從“綜合評價”的角度理解三位一體招生模式,堅決杜絕因宣傳內容不規范不準確、宣傳解讀不到位而引發社會不良影響。加強對考生網上報名、材料審核、現場測試、志愿填報等環節指導,為考生提供形式多樣的咨詢服務和技術支持。做好招生咨詢工作人員崗前培訓,積極引導考生結合自身實際理性報考,杜絕盲目承諾、不實承諾。加強考試期間對治安、食宿、交通、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綜合保障,為考生提供便利,營造溫馨的考試環境。
七、加大監督執紀力度
各試點高校要嚴格執行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實現陽光招考。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監督檢查,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對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因高校組織管理不規范造成較嚴重后果和不良社會影響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暫停直至取消其試點資格的處理。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2年3月2日
附件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名單(省內地方屬高校)
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理工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浙江海洋大學、浙江農林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中國計量大學、浙江萬里學院、浙江科技學院、浙江財經大學、嘉興學院、浙大城市學院、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杭州師范大學、湖州師范學院、紹興文理學院、臺州學院、溫州大學、浙江外國語學院、寧波工程學院、衢州學院、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浙江警察學院、麗水學院、湖州學院、溫州理工學院、嘉興南湖學院、溫州肯恩大學、寧波諾丁漢大學、浙江音樂學院、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寧波財經學院、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溫州商學院、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