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3-2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縣(市、區)公安局、教育局:
為做好浙江省2022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試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一)浙江警察學院計劃招生全日制本科生950人,女生占比不超過15%(招生生源計劃詳見附件1)。
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在全省統一劃線招生,其他專業招生計劃下達到各市,各市不再將計劃下達到縣(市、區)。
(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等部屬和省外公安院校的招生計劃另行下達。
二、組織領導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統一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省公安廳領導下進行。
三、考生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規守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五)普通高級中學畢業,已經在浙江省常住戶口所在地參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六)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和體能測試標準,能夠正常參加公安院校教學訓練活動。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kg/㎡)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雙眼裸視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瘢痏(如創傷、燙傷、疤痕、胎記等),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八)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B等,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報考前戶口已經遷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認定辦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浙江警察學院認可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P等,學考成績等級不低于C等;對無“技術”科目成績的往屆生,取其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中較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四、招生考試辦法
報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須參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綜合測試暨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在高考前進行。綜合測試包括面試、心理測試與體能測試,其中任何一項不合格,則綜合測試不合格。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20日至4月8日。
2、報名方式:凡志愿報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須已經在浙江省常住戶口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錄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www.zjjcxy.cn/zsxxw)網上報名專欄,進入浙江公安招生網上報名系統辦理報名手續,繳納報名費160元。
3、報名信息處理:報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的有關信息,由浙江警察學院及時向省教育考試院通報,做好核對、復查工作。
(二)綜合測試
1、測試時間
參加測試考生范圍 | 綜合測試時間 |
寧波、嘉興 | 4月25日 |
金華、衢州 | 4月26日 |
溫州、湖州、麗水 | 4月27日 |
紹興、臺州 | 4月28日 |
杭州、舟山 | 4月29日 |
4月16日至18日,考生須再次登錄浙江公安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綜合測試確認。4月21日起,考生可登錄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參加面試、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
2、測試地點:浙江警察學院臨安校區,杭州市臨安區錦北街道農林大路2559號。
3、測試內容
綜合測試順序統一按面試、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進行。考生須根據綜合測試報到時間,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高考報名證和健康狀況申報表,到浙江警察學院臨安校區參加測試。
1.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報考動機、思想意識、思維表達能力、身體條件等方面。面試結果當場告知,不合格的考生須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表》上簽名確認,不再參加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
2.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質是否符合警察職業要求。心理測試采用機考,結果將于高考后在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為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四項,其中三項合格的,體能測試合格。
(三)體能測試成績的復核
浙江警察學院組織人員在5月30日前完成復核,并于高考前將核準的信息刻制光盤,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四)浙江警察學院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浙江警察學院實行高考文化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構成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75%+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750/100×10%+體能測試成績×750/300×15%
1.高考文化成績計算方法
高考文化成績為高考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成績之和,總分為75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成績上。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10門科目學考成績等級的折算成績之和,成績總分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5分,D等計2分,E等不計分。
3.體能測試成績計算方法
體能測試成績為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項成績之和。單項滿分為100分,成績總分300分。相關要求和評分標準詳見《公安警察院校體能測試要求和評分標準》(附件3)。
(五)填報志愿
考生須參加2022年高考考試,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凡文化成績上線,體檢、綜合測試合格的考生,須于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時間內,網上填報志愿。
浙江警察學院志愿單列,不占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5個院校志愿,志愿填報時間與普通類提前錄取同時進行,錄取工作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工作開始前完成錄取。填報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可兼報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浙江警察學院招生計劃分全省統招專業和分市專業;報考全省統招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的,體能測試成績不得低于260分,必須填寫第一專業志愿,否則無效;報考分市專業的,須根據學考科目要求先選擇專業類(公安學類或公安技術類),再選擇具體專業,選考科目均符合要求的可兼報兩大類及具體專業;報考涉外警務專業的,高考英語成績不得低于120分。
部屬和省外公安院校在普通類提前填報志愿和錄取。
報考公安志愿的考生不能同時兼報藝術類第一批(含提前錄取)志愿。
(六)淘汰心理測試、體檢不合格考生
在劃定政治考察分數線前,根據考生心理測試結果和考生體檢情況,將心理測試不合格或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中國人民警察大學警衛學專業的招生體檢要求另行規定。
(七)政治考察劃線
省教育考試院在體檢、綜合測試合格的考生中,分別根據考生成績和相關要求,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劃定政治考察最低控制分數線。
對報考部屬和省外公安院校的考生,根據高考成績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逢小數點進位)劃定政治考察分數線。根據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提供上線考生名單。如遇生源不足,在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基礎上,按異性別從高分到低分原則調劑,調劑名額不超過缺額計劃的1:1。
對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根據綜合成績按招生計劃1:1.1的比例(逢小數進位)劃定政治考察分數線。先劃定全省統招專業分性別政治考察分數線,后按分數優先專業類平行原則劃定分市專業類分性別政治考察分數線。在符合條件并兼報兩個專業類的考生中,分數較高專業類超出1:1部分的考生,可正常進入較低專業類的政治考察名單。
(八)政治考察
省公安廳政治部將政治考察上線考生名單下達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組織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治考察。各市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認真填報,不得借故延報、缺報。招生政治考察工作有關要求和表格另行下發通知。
(九)錄取
部屬和省外公安院校根據高考成績、政治考察結果和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
浙江警察學院按綜合成績及政治考察結果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先錄取全省統招專業,后錄取分市計劃專業。全省統招專業分性別按照計劃錄取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了分市專業類計劃志愿且達到分市專業類政治考察分數線,可參加分市專業類計劃的錄取。分市計劃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方式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分市計劃遇生源不足,在符合選考科目要求的上線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先按同市地、同性別、同專業類、跨專業調劑,再按同市地、同性別、跨專業類調劑,然后按同市地、跨性別調劑,之后再跨市地調劑。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測試體能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錄取的新生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由學校向考生發《錄取通知書》。
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錄取;未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影響普通類提前錄取5個院校志愿的投檔錄取。報考浙江警察學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政策加分,先將可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總分上,然后按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折合成綜合成績。報考其他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享受各有關加分政策。
(十)入學后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時或三個月以內發現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條件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負責。
(十一)其他
報考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普通類提前錄取的考生須報名并參加綜合測試,具體專業及招生辦法詳見《關于做好2022年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地公安機關、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公安警察院校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及時完成各項任務,確保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進行。特別是在面試、體能測試、政治考察、錄取等環節,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落實措施,嚴格按照標準審核把關。
(二)加強管理,確保工作責任落實。要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同志參加招生工作。為杜絕面試、體能測試、政治考察、錄取等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各招生院校必須組織招生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方針、政策、規定,加強職業道德教育,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以增強招生工作人員的責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堅持有錯必糾,遇到疑難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招生紀律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強防疫,確保考生健康安全。招生工作要始終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寧可嚴防一萬,不可失防萬一”的堅決姿態和堅強決心,形成上下聯動、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綜合測試工作,確保工作責任落實落地。浙江警察學院要提前做好交通、安全、就餐、測試等各個環節的應急預案,建立防疫應急事件響應機制。要及時與屬地疾控中心、醫院密切聯系,做到突發疫情事件及時響應。
(四)加強宣傳,確保政策咨詢到位。各地公安機關、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公安警察院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招生通訊、網絡等媒介,廣泛宣傳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各項政策、規定和要求。浙江警察學院組織編印招生宣傳手冊,加強宣傳,各地公安機關、招生考試機構要配合做好宣傳工作,認真接待考生和家長咨詢,做好公安院校招生政策的宣講解釋。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教育廳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 浙江警察學院2022年浙江省分專業招生生源計劃
附件2 浙江警察學院2022年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
附件3 公安警察院校體能測試要求和評分標準(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