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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根據《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我校2022年繼續開展強基計劃招生,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以“立報國大志,做強國大事”為人生追求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包括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基礎醫學、理論與應用力學。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專業 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3+3省份 3+1+2省份
首選 再選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文史 不限 歷史 不限
歷史學 文史 歷史 歷史 不限
哲學 文史 不限 歷史 不限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 物理 物理 不限
物理學 理工 物理 物理 不限
化學 理工 物理和化學 物理 化學
生物科學 理工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物理 化學或生物
生態學 理工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物理 化學或生物
基礎醫學 理工 物理和化學 物理 化學
理論與應用力學 理工 物理 物理 不限

注:1.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和基礎醫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

2.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準。

(二)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和寧夏。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預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中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預報名。根據各省專業計劃安排,考生可結合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業興趣填報1個專業志愿。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在報名平臺進行報考確認

報名考生于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間登錄報名平臺進行報考確認并簽訂承諾書,逾期不進行確認則視為放棄報考我校強基計劃。

對于確認參加我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并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入圍考核辦法

6月26日前,我校依據確認報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在已確認報考的學生中,按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同時入圍)并公示入圍標準。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五)學校考核

時間:6月30日

考核方式: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1. 考生按照所報專業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筆試主要考查考生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礎能力。

2.我校組織專家進行分專業面試,著重考查考生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歸納演繹等思辨能力以及對科學研究的興趣等,并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確定面試考核評分。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 考生需參加由我校組織的體質測試,測試項目可自主選擇立定跳遠或50米跑。體質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體質測試及格標準如下:

項目 及格標準
男生立定跳遠 ≥205cm
女生立定跳遠 ≥150cm
男生50米跑 ≤9.2s
女生50米跑 ≤10.4s

體質測試結果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總分,若考生體質測試不及格,我校不予錄取。

體質測試原則上不受理免考申請。若考生確因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測試的,須在考核前3個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請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三甲醫院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中學體育成績合格證明等),發送郵件至zsbadmission@mail.sysu.edu.cn,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可免考。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績(百分制)×15%" (其中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2.確定錄取名單

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和名額,按照“分數(綜合成績)優先”的原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績排位排序。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4.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一)本碩博有效銜接培養方案

我校針對強基計劃學生采用專屬人才培養模式。專門制定強基計劃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方案。在課程上,設計“科學性、完備性、競爭性”的課程體系,建設強基計劃學生專屬課程模塊,開設面向學科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前沿課程和具有高階性、創新性和挑戰度的專業課程;打通課程修讀的知識體系,強基計劃學生在修讀完本科規定課程的基礎上,可在導師指導下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在科研上,設立強基計劃學生專屬科研項目,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增大研究型學習項目和實踐技能訓練項目的比例,實現科研訓練100%,強化學生科研和實踐創新能力;學生將跟隨導師組,定期解讀國家戰略需求、研讀重大科研專項指南、參加學術會議,了解國際學術前沿動態,了解國家戰略需求,了解關鍵技術難題,將個人發展與國家需求緊密結合。

(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辦法

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制。每學年結束后根據學生課程成績、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面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專業培養。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且學業成績優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

(三)專屬發展通道

強基計劃學生單獨編班,在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公派留學,獎學金評審等方面,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支持強基計劃學生。配備資深導師團隊,創造濃厚學術氛圍,加強對強基班學生的思想引領、價值引領和學術引領,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學校各類重點實驗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實驗條件向強基計劃學生開放。學校依托粵港澳大灣區,集結全球優質資源,深化與世界頂尖大學和科學中心的戰略合作,形成有利于強基計劃人才培養的優厚環境,打造英才培養高地,提升強基計劃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家國情懷。

具體詳見各專業培養方案(http://admission.sysu.edu.cn)。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于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于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我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四)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成立強基計劃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校強基計劃的有關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強基計劃考試招生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中山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傳真:020-84111598

電子郵箱:adado@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學監察處檢舉控告電話:020-84115582,郵寄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南校園中山樓701室。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