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科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時間:2022-05-1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天津醫科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參照《天津醫科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也是開展本科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
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情況:
天津醫科大學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于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后原國家政務院批準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著名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4年6月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正式組建成立天津醫科大學。1996年12月成為天津市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市屬院校,2015年10月成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天津醫科大學積極投身于我國醫學高等教育事業,是國家最早批準試辦八年制的2所醫學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學校目前有氣象臺路與廣東路2個校區和7所大學醫院。現有本科專業22個,設有19個學院(系)和1個獨立學院。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912人,其中本科生5432人,碩士生3641人,博士生948人,學歷留學生891人。
包含大學醫院在內學校現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8666人,其中正高級772人,副高級1518人。擁有國家級人才132人次,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1人;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12人及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9人;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8人及青年拔尖人才2人,教育部長江學者15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15人;科技部“973”首席科學家4人;國家人社部有突出貢獻專家17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3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18人。
現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1個,天津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天津市級教學團隊22個,天津市級教學名師31人,5個教學團隊和10名教師獲得天津市“在抗擊疫情工作中課程思政優秀教學團隊和優秀教師”稱號;國家級精品課程7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5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雙語示范課程3門,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6門,天津市級一流本科建設課程38門;天津市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優秀團隊、教學名師)10項;獲批首屆全國教材建設獎3項,全國教材建設先進個人1名,天津市級課程思政優秀教材6部;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國家級大學生課外創新實踐基地2個,國家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2個,醫學影像技術專業虛擬教研室入選教育部首批專業建設類虛擬教研室。2002年和2008年,學校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和七年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別通過教育部護理學專業、口腔醫學專業認證和臨床醫學專業認證。2017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2009年以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2項,二等獎15項。學校于1997年正式成立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部門國際醫學院,留學生生源來自105個國家,留學生教育規模與質量居全國醫學院校前列,現有國家級來華留學生英語授課品牌課程8門,天津市來華留學生英語授課品牌課程25門,“來華留學生臨床醫學專業全英文教學與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實踐”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2010年教育部首個來華留學英語師資培訓中心(醫學)落戶學校。
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0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后流動站6個。博士生導師431人,碩士生導師1300人。
現有國家重點學科5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8個;天津市一流學科4個,天津市特色學科(群)4個;8個學科領域進入全球基本科學指標數據庫(ESI)學科排名前1%,其中臨床醫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省部級重點實驗室23個,研究所15個,天津醫學表觀遺傳學協同創新中心獲批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現有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1個,天津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3個,科技部重點領域創新團隊1個 ,教育部創新團隊2個并獲滾動支持。“十二五”以來,學校共承擔省部級以上縱向項目2691項,經費超14億元;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131項,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1項,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4項,何梁何利獎1項,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獎1項,天津市國際科技合作獎1項,天津市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3項、一等獎22項,天津市自然科學一等獎1項。2016年學校獲批科技部“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
學校大學醫院有國家臨床重點專科13個,天津市臨床重點專科16個。4所大學醫院獲批10個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天津市分中心)、其中腫瘤醫院是首批國家惡性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總醫院、腫瘤醫院、第二醫院、眼科醫院、精神衛生中心獲批11個天津市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學校先后與26個國家和地區的98所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在醫學和生物醫藥領域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聘請159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學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推動學校國際化發展。
學校以醫學科學為核心,以生命科學為依托。學校堅持教育教學為立校之本,科學研究為強校之路,努力培養高素質醫學人才,產出高水平醫學研究成果,提供高質量醫療服務,培育并傳承有特色的大學文化,為建設高水平研究型醫科大學而不懈努力奮斗。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學校內部和社會多重監督機制,在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開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質量和社會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面向全國27個省(區、市)制定2022年分省分專業本科招生計劃。通過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并通過媒體及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區、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在總計劃內可對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七條 收費標準
我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津發改價費〔2013〕1220號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醫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800元;理工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各專業所屬學科門類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5+3”一體化專業學費標準為:第1-5學年(本科階段)按照醫學類每生每學年5800元收費;第6-8學年(研究生階段)按照轉入研究生階段當年研究生學費標準收費。
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標準為:4-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
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照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志愿和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九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條 院校志愿錄取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一、在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為原則。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我校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二、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專業錄取執行考生所在省(市)相關政策和規定。如考生所在省(市)對專業錄取無明確規定,則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為原則。
其中,對于執行“院校+專業組”方式投檔錄取的省(市),同一專業組的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專業錄取時,專業組內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我校同一專業組內招生計劃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三、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規定,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臨床醫學(“5+3”一體化)、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口腔醫學(“5+3”一體化)專業,在專業錄取時均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對進檔考生按考生實際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 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結合專業的性質與特點,我校2022年所有本科招生專業均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按照《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 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因患疾病、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正當理由應按要求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為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可保留入學資格1年。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新生,向學校提供應征參軍證明,由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可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學校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管理,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勤、助、減、補、免”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培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的途徑,項目介紹及申請流程等詳細信息見學校招生網站。學校依據國家政策、辦學條件和教學資源,一年級學生有轉專業政策,詳見學校當年公布的轉專業實施方案。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條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專業學生經選拔可進入本碩博連續培養學習,在學期間依據學業成績實行滾動淘汰機制。
預防醫學專業學生經選拔可進入本碩連讀學習,在學期間依據學業成績實行滾動淘汰機制。
智能醫學工程專業與天津大學聯合培養。
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學、康復治療學四個專業按照醫學技術類(大類)招生;臨床藥學、藥學、藥物制劑專業按照藥學類(大類)招生。第一學年末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承諾。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科招生咨詢與監督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www.tmu.edu.cn/bkzs/
學校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22號(郵編:300070)
咨詢電話:022-83336711
咨詢郵箱:zhaoban@tmu.edu.cn
監督電話:022-83336157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