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時間:2017-01-06 作者:admin 點擊:次
一、招生對象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品質優秀、身心健康、社會責任感強、素質全面,具有明顯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數學冬令營)(中國數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復賽(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中獲得一、二、三等獎或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5、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6、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7、“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香港周凱旋基金會共同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8、全國中小學生電腦作品制作活動(中央電化教育館和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以及有關省市教育廳聯合主辦)獲得一、二等獎;
9、獲得丘成桐中學數學獎(丘成桐教授與泰康人壽聯合設立);
10、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課堂內外雜志社主辦)獲得全國總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11、新概念作文大賽(北京大學等十四所高校、萌芽雜志社主辦)獲得二等獎及以上;
12、全國創新英語大賽(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獲得二等獎及以上;
13、“21世紀杯”全國中小學生英語演講比賽(中國日報社主辦)獲得二等獎及以上;
14、在所申請的專業(類)領域中表現出明顯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者,如:獲得國家專利證書;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過學術論文;具有相關專業(類)的學科特長和創新能力培養或創新研究性學習經歷,且有全程活動記錄與評價;參加過高水平學科項目競賽并獲得獎項等。
說明:⑴申請考生均需提供與申請條件相符合的證明材料。⑵申請條件1-8條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和科技類競賽獲獎學生名單、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獎學生名單為準。⑶申請條件14條需得到申請專業的學科專業學術委員會認可。
二、招生計劃及申請條件
同濟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200人)。各招生專業(類)的招生計劃及對應申請條件見下表。
專業(類)
科類
招生計劃
對應申請條件
社會科學試驗班(管理學類)
文/理
10
1、2、14
社會科學試驗班(經濟學類)
理
6
1、2、14
工業設計
文/理
4
6、7、14
新聞傳播學類
文/理
6
6、8、10、11、12、14
工科試驗班(土木類)
理
16
1、2、7、14
測繪工程
理
5
1、7、14
工科試驗班(交通運輸類)
理
10
1、2、7、14
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
15
1、2、3、6、7、14
工科試驗班(機械能源類)
理
15
1、2、6、7、14
車輛工程
理
10
1、2、3、7、14
工科試驗班(計算機類)
理
10
1、2、5、6、7、8、14
工科試驗班(電氣信息類)
理
12
1、2、5、6、7、8、14
軟件工程
理
10
5、6、7、14
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
理
14
1、2、7、14
生物科學類
理
5
3、4、7、14
臨床醫學(貫通培養)
理
5
3、4、7、14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培養)
理
6
3、4、7、14
口腔醫學
理
5
3、4、7、14
理科試驗班(海洋科學與地球物理學類)
理
5
1、2、3、7、14
飛行器制造工程
理
4
1、2、3、5、6、7、14
工程力學
理
4
1、2、3、5、6、7、14
理科試驗班(數學類)
理
5
1、7、9、14
理科試驗班(物理學類)
理
6
1、2、7、14
理科試驗班(化學類)
理
4
3、7、14
英語
文/理
3
12、13、14
人文科學試驗班
文/理
5
10、11、14
注:上海市高考理科選考“化學”和“生命科學”科目的考生,不可申請我校工科試驗班(土木類)專業;上海市高考理科選考“生命科學”科目的考生,只可以申請我校材料科學與工程、生物科學類、臨床醫學(貫通培養)、臨床醫學(5+3一體化培養)、口腔醫學、理科試驗班(海洋科學與地球物理學類)、理科試驗班(化學類)等專業(類)。
三、報名辦法
考生根據招生專業(類)所對應的申請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類)報名申請,申請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31日15:00,根據系統要求,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并上傳所有報名申請材料掃描件,包括自主招生申請表(由系統生成打印,須加蓋中學公章和中學負責人簽字,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愿信息、綜合信息等)、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含獲獎、研究經歷和成果、社會調查經歷和成果、科技創新成果等)、中學校長或學術團體或專家個人的推薦信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確定志愿,完成報名。
個人陳述限1500字內,內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學科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對申請專業(類)的認識及專業發展理想等。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系統一致。推薦信須由推薦者自行上傳推薦材料。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自負。
報考我校的考生通過“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報名自主招生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2個。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
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審核分初審和復審兩個環節。
(1)初審
根據考生網上填寫和上傳的報名申請材料,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評價。重點審核考生的申請條件,同時高度重視對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審核評價。
(2)復審
對于通過初審的考生,學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業的專家進行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審核評價,擇優確定符合相關學科專業條件的考生,嚴格要求,寧缺毋濫。
材料審核結果擬于2016年4月30日前公布,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獲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資格。
2、考核選拔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資格的考生于2016年6月11日參加我校專業綜合面試和學科特長測試,考核在同濟大學四平路校區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自主招生專業對應學科特長測試內容見下表。
學科特長測試內容
對應專業
人文素養測試
社會科學試驗班(管理學類)、社會科學試驗班(經濟學類)、新聞傳播學類、英語、人文科學試驗班
物理實驗
工科試驗班(交通運輸類)、車輛工程、工科試驗班(計算機類)、工科試驗班(電氣信息類)、軟件工程、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理科試驗班(海洋科學與地球物理學類)、飛行器制造工程、工程力學、理科試驗班(數學類)、理科試驗班(物理學類)
化學實驗
材料科學與工程、生物科學類、臨床醫學(貫通培養)、臨床醫學(5+3一體化培養)、口腔醫學、理科試驗班(化學類)
工程實驗
工科試驗班(土木類)、測繪工程、工科試驗班(機械能源類)
設計能力測試
工業設計
3、確定入選資格考生
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數的2倍,寧缺毋濫。
我校根據考生所申請的專業(類)按綜合成績(其中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占60%、學科特長測試成績占40%)從高到底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優惠分值依次為降50分、降30分和降20分錄取,各優惠分值入選資格的考生人數比例分別為30%、30%和40%。相應優惠分值說明見下表:
優惠分值
優惠分值說明
備注
降50分錄取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分數下5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以上
不適用于上海、江蘇考生;不適用于文理兼收專業。
降30分錄取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分數下3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以上
不適用于江蘇考生;不適用于文理兼收專業。
降20分錄取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分數下2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以上
適用于所有入選考生。
注:對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線、二本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照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注:對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線、二本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照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生效。
4、高考志愿填報
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必須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如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設自主招生批次,則平行志愿省份必須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須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填報我校,未按要求填報視作自動放棄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五、監督機制
1、為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將接受學校招生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65980710,郵箱:jcc@tongji.edu.cn。
2、我校考核選拔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選拔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3、我校對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分別在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
六、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按教育部和同濟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2、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考核選拔不收取任何費用。
3、考生高考體檢結論須符合入選專業的體檢要求,各專業對考生體檢的具體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4、本簡章以教育部批準通過為準,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傳真:(021)65981513
郵箱:tjzsb@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