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醫科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時間:2022-05-1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遵義醫科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科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遵義醫科大學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4152010661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新蒲校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學府西路6號(校本部)
郵政編碼:563000
大連路校區: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大連路201號
郵政編碼:563000
珠海校區: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金灣路368號
郵政編碼:51904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監督下進行。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校內有關部門(院、系)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省、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新生入學等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2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各生源地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其中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計劃的1%)用于錄取各地投檔范圍內上線生源。
第十五條 學校推行“大類+專業”招生模式。大類專業為藥學類(含藥物制劑、藥學)。其他按原有專業招生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提前本科(含體育批次)、一批次本科(含“南山班”貴州省單列計劃招生)、專項計劃、免費醫學定向、二批次本科(普通本科)、少數民族班等(具體根據各地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工作安排實施)。
第五章 培養模式
第十七條 按照大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學校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分二個學習階段。第一學習階段為通識教育和專業通識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為主。第二學習階段為專業教育,以專業課程和素質拓展課程為主。學校在二個學習階段之間依據專業容量、學生志愿、學業情況和學術特長等條件及相關規定實施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 按照專業錄取的學生,學校將根據各專業培養方案實施培養。
第十九條 學校與廣州醫科大學開展深度戰略合作,在共和國勛章獲得者、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學專家廣州醫科大學鐘南山院士的支持下,將“南山”精神引入臨床醫學專業卓越醫生培養,特設立“南山”班,“南山”班人才培養全面實行導師制,由鐘南山院士任總導師。
第六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規定,并結合各地生源情況,確定最終投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高考政策優惠文件規定,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降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二十二條 學校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學校將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學校實行無分數級差錄取。
第二十三條 對于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滿足時,學校將根據考生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及各專業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整(包括校區間的調整)。對總分低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 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校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報及投檔錄取實施相關規定,同時參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 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情況,學校將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并與其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協商決定實施錄取。
第二十六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學校招生專業對應的相關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七條 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和以下專業要求、建議執行。
第二十八條 各招生專業體檢要求(建議)及說明: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體檢及專業要求(建議) |
1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建議肢體殘疾,將影響所填報專業學習、就業的考生慎報(根據用人單位崗位要求)。 |
2 | 100202TK | 麻醉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要求身體無殘疾;建議男生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女生身高150cm以上(含150cm)(根據大多數用人單位的要求)。 |
3 | 100203TK | 醫學影像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
4 | 101001 | 醫學檢驗技術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該專業不能報考執業醫師 |
5 | 100703TK | 臨床藥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
6 | 100700 | 藥學類 | |
7 | 120401 | 公共事業管理 |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限報。 |
8 | 101003 | 醫學影像技術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該專業不能報考執業醫師 |
9 | 101101 | 護理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建議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根據大多數用人單位要求)。 |
10 | 71102 | 應用心理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
11 | 81302 | 制藥工程 | |
12 | 100901K | 法醫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該專業不能報考執業醫師。法醫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方向多在公檢法系統,身體條件參考公務員體檢要求,建議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鑒于該專業就業特殊性,建議女生慎報)。 |
13 | 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限報。 |
14 | 080711T | 醫學信息工程 | 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限報。 |
15 | 100401K | 預防醫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
16 | 82702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
17 | 101005 | 康復治療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
18 | 50201 | 英語 | 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在滿分的60%以上(含60%)。 |
19 | 100205TK | 精神醫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
20 | 101102T | 助產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建議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根據大多數用人單位要求)。 |
21 | 100301K | 口腔醫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要求身體無殘疾;建議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根據口腔治療器械操作要求)。 |
22 | 40203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體無殘疾(根據專業要求)。 |
23 | 040206T | 運動康復 | |
24 | 100207TK | 兒科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
25 | 100101K | 基礎醫學 | |
26 | 101011T | 智能醫學工程 | |
27 | 83001 | 生物工程 | |
28 | 50262 | 商務英語 | 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在滿分的60%以上(含60%)。 |
29 | 101006 | 口腔醫學技術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要求身體無殘疾;該專業不能報考執業醫師 |
30 | 101008T |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 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
第二十九條 我校各專業(除外語類專業)現行所修公共課外語語種為:英語,建議高考語種為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填報我校。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三十條 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有完善的“獎、勤、助、補、減”學生資助體系,新生進校時開通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對貴州省原農村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簡稱脫貧家庭學生),學校均按規定標準先予減免學費3830元。已享受學費減免的學生不再重復享受該資助項目。
第八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三十二條 畢業頒證:凡具有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內獲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遵義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遵義醫科大學學士學位。
第九章 復查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學校關于招生、入學相關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 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學府西路6號
郵政編碼:563000
區 號:0851
聯系(監督)電話:28609366
傳 真:28204408
咨詢電話:28204791、28205801
電子郵箱:zyyxyzsbgs@163.com
學校網址:https://www.zmu.edu.cn/
招辦網址:https://zyzb.zmu.edu.cn/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