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學2022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時間:2022-05-1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與學校的基本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成都大學,英文名稱為Chengdu University,學校代碼11079。學校是1978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學校設有10個學科門類,現有本科招生專業69個,專科招生專業3個(中外合作辦學),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現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類別)25個,設有博士后實踐基地。
第三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成都大學畢業證書,達到成都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成都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外方學校規定的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外方學校的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本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學校黨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原則、審核錄取結果等本專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八條 學校下設本專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考試、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要求,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教育公平的原則,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類、中外合作辦學、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體育類、藝術類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等。
第十一條 學校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按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制定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劑各省(市、自治區)生源不平衡狀況。
第十三條 學校與英國斯特靈大學合作舉辦休閑體育、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和網絡與新媒體三個本科專業;與韓國嘉泉大學合作舉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本科專業;與韓國嶺南大學合作舉辦工程造價專科專業;與新西蘭懷卡托理工學院合作舉辦藝術設計、廣播影視節目制作專科專業。采用“4+0”或“3+0”(即四年或三年均在成都大學學習)培養模式。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的總成績進行投檔并按照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并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達到成都大學調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數不足時,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普通類專業的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符合錄取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我校承諾不退檔。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總和高者優先;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考生報考的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網絡與新媒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原則上要求英語單科成績達到90分(含90分)以上。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音樂、舞蹈、美術、編導等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成績。在文化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編導類專業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依次按照專業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美術、音樂、舞蹈等藝術類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省控線20分(含20分)以上;舞蹈表演專業原則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專業考試成績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體育類考生專業成績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成績。在文化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非中外合作辦學類體育專業按照專業成績擇從高到低優錄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省控線70分(含70分)以上,專業考試成績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休閑體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且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若文化成績相同,以專業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原則: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執行,具體錄取原則見《成都大學2022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投檔方式按照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校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以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 英語、商務英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網絡與新媒體(中外合作辦學)、休閑體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考生進校后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 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對藝體類考生組織專家組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凡經查實存在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告有關部門追責。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還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 為了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學校制定了完善的獎學金體系,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制定了完善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2年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十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成都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和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成都大學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號成都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10106
咨詢電話:028-84616013
電子郵箱: zhaoban@cdu.edu.cn
招生網址: http://zhaosheng.c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