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華夏理工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2-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武漢華夏理工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武漢華夏理工學院。上級主管部門:湖北省教育廳。
第三條 武漢華夏理工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辦大學,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招生國標代碼13666,湖北省招生代碼為C211,外省招生代碼以各省公布的為準。
第四條 學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由武漢華夏理工學院頒發畢業證書。符合武漢華夏理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武漢華夏理工學院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校紀委、考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及湖北省招生辦公室的相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志愿及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八條 學校在湖北省內錄取批次為:普通本科批。具體層次和專業招生計劃數,以湖北省招生辦公室公布信息為準。
第九條 學校嚴格按照各省招生委員會公布的錄取批次、招生計劃數以及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標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據各省市同分投檔排序規則處理。專業志愿因專業計劃額滿而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向其他缺額專業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認可各省(區、市)美術專業統(聯)考成績,一般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設有投檔排序規則及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在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設有投檔排序規則及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志愿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商務英語及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入學后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第十六條 錄取考生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七條 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按照學校官網公示的結果執行。
第十八條 學生錄取后戶籍關系,依據學生自愿的原則,可轉到學校所在地(武漢市)統一管理。學生畢業后由湖北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發放全國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第十九條 凡填報武漢華夏理工學院的考生需填寫有效的電話聯系方式,在錄取期間保持暢通,以方便聯系。
第二十條 學校不允許、也不委托任何形式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第五章 優惠政策
第二十一條 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困難補助等,品學兼優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學校設立的多項獎學金,學校還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二條 學校2010年正式登記注冊教育基金會,基金會原始資金200萬,主要用于資助貧困學生、獎勵優秀學生等。
第二十三條 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學校將充分尊重學生的專業志愿,進校一學期后可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申請專業調整。
第六章 學校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山大道589號
郵政編碼:430223
第二十五條 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7921666 027-81695660
投訴監督電話:027-81697375
傳真: 027-81695678
E-mail: hxzs@hxut.edu.cn
學校網址:www.whhxit.edu.cn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uaxia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