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在山東省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相關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6-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魯招考〔2022〕64號
各市招生(考試)院(中心)、有關高等學校:
為做好2022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
考生須符合所報高校的相關招生規定,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考高校的運動項目一致(原則上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田徑項目須嚴格對應)。
高校是高水平運動隊考生資格審核的責任主體。各試點高校要加強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健全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重點加強對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核驗。要通過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進行逐一對比,對發現疑似有問題的證書,要商請相關體育部門予以進一步審核。高校應根據教育部要求確定本校報名條件,細化學校認可的比賽、名次、主力上場隊員標準等,不得低于教育部現行規定要求。不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專業測試和文化考試成績無效。
二、專業考試
(一)報名。
報考全國統考項目的考生須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網址: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上進行考試報名,并查看考試時間。全國統考項目之外的其他項目由試點高校確定考試時間,考生可以參照高校招生章程進行報名和考試。
(二)考試。
專業測試采取全國統考、試點高校獨立考試、試點高校聯合考試三種組織方式。
1.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術、跆拳道、擊劍、棒球、冰雪等9個項目實施全國統考,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牽頭組織實施。有關高校根據全國統考成績分布情況提出本校相關項目專業合格成績要求,結合報名資格審核結果,確定并公示本校專業考試合格名單。統考項目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滿分均為100分。
2.全國統考項目之外的其他項目暫由試點高校獨立或聯合組織考試。尚未納入全國統考的項目專業測試,原則上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試點高校要完善專業考試辦法,確保考試流程設計及實際操作公平公正,特別是集體項目要綜合考慮運動專項基本技術、實戰能力及位置效能等考評因素。要嚴格按照考試結果和規定比例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
試點高校應面向考生開展反興奮劑宣傳,可聯系國家體育總局開展興奮劑檢查工作,體育專業測試之前,應與考生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違規考生,視為考試作弊,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文化考試
(一)文化單獨考試。
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之一的考生,可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文化單獨考試。參加文化單獨考試的考生,須在 “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 或“體教聯盟APP”上進行考試報名繳費。未按時報名及繳納考試費用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不能參加文化考試。
(二)夏季高考。
除參加文化單獨考試的考生之外的其他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均需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以下簡稱夏季高考)。
四、信息確認與公示
各試點高校要嚴格按照考試結果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合格考生人數及錄取優惠分值將本校已考試合格且符合條件的高水平運動員名單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我院負責補充“陽光高考”平臺中山東籍考生的考生號等信息,確認后的考生名單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
五、志愿填報與錄取
(一)文化單獨考試考生。
取得擬錄取資格的考生應填寫《2022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單獨考試高水平運動員擬錄取確認表》(以下簡稱《確認表》,一式2份),并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擬錄取高校。考生只能確定1所高校寄送確認表,如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寄送或寄送多所高校造成錄取中的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試點高校通過文化單獨考試確定并公示的高水平運動員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錄取此類考生的文化課最低線不得低于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統一劃定的文化課最低線。
試點高校須在收到考生《確認表》后,第一時間將考生《確認表》、錄取公函以及擬錄取考生名單(含考生號、姓名、性別、科類、身份證號、錄取專業、專業國標代碼、層次、學制等)一并報我院普招處(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青年東路18號山東廣電產業大廈421室,聯系電話:0531-81916023,郵編:250011)。我院根據試點高校寄送的相關材料,辦理“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考生的錄取手續。
凡參加文化單獨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考招生錄取。
(二)夏季高考考生。
1.志愿填報。
高水平運動員志愿設1個學校志愿,考生只能填報已簽協議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的高校。高校代號及名稱按《2022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填寫。
2.錄取。
試點高校要按照本校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要求,合理確定本校運動員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我省首次劃定的普通類一段線。對于少數體育專業考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試點高校可適度降低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劃定的普通類一段線的65%,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各試點高校只能錄取本校已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過的考生,并嚴格按照公示信息中的錄取優惠分值進行錄取。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工作具體安排另文下達。
六、工作要求
(一)試點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高水平運動隊(以下簡稱運動隊)建設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晰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試點工作定位,在奧運會、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項目范圍內,按照教育部評估確定的項目,結合本校實際,優化項目布局。本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已涉及的運動項目,原則上高水平運動隊不再進行招生。要加強從在校生中選拔培養運動隊成員。
(二)各招生高校要切實加強對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的管理,特別是在專業考試和資格審查等環節,須嚴格執行相關政策,實事求是,堅決反對和抵制弄虛作假行為。要制定本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加強領導,加大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對體育專業考試全程實施監控錄像,做到所有考試項目、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均有實況錄像且實況錄像保留4年,以備復查。
(三)各高校、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考生服務工作,讓每一位符合條件的考生熟知政策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及確認工作。
(四)對在組織體育專業考試或文化單獨考試中出現重大疏漏、違反規定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高校和個人,一經查實,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對在體育專業考試或文化單獨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核實,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附件:2022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單獨考試高水平運動員擬錄取確認表(略)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