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
時間:2017-01-16 作者:gkzxw 點擊:次
在2016年的高招工作規定中,教育部明確,取消全國性鼓勵加分項目,包括省級優秀學生加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加分、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全國科技創新大賽獲獎加分、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等等。高考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
日前,多地教育行政部門相繼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及照顧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細則或維持原狀,或有加有減。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計〔2015〕11號文件規定,我市高考自2015年起實行新的照顧加分政策。
一、照顧對象及照顧辦法
1
增加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
增加10分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3
增加5分
溫馨提示: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的以下獎勵才能享受到高考加分政策。
(1)省級優秀學生;
(2)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項)并通過全市統一測試;
(3)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秩序冊、成績單冊);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的考生);
(5)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
少數民族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該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5
現役軍人子女
下列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2)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4)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
(5)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6
其他情況
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特別說明: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