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高考綜合改革政策解讀50問
時間:2022-07-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前 言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綜合改革是教育領域的重大改革。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教育部同意,寧夏作為全國第五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8個省份之一,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我區已就啟動改革進行了安排和部署,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承載著廣大考生美好期盼,事關千家萬戶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為幫助大家全面學習、系統了解和準確把握我區高考綜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程序規則等,我們組織有關專家和長期從事普通高考工作的有關同志,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所涉及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政策解讀,供廣大考生、家長和教師參閱。
一、總體情況
1.國家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復全國統一高考40多年來,伴隨著我國政治、經濟及教育體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歷史性貢獻,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基本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才選拔道路。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國情,權威性、公平性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需要研究解決。
高考綜合改革涉及千家萬戶,連著社會民心,關系穩定大局。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對高考綜合改革高度重視,這是一項政治性很強、政治要求很高的改革。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強調,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同年,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地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構建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高考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做到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確保這項備受關注的高風險改革平穩落地”。2022年2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親自圈閱同意8省區啟動第五批高考綜合改革。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是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事關黨和國家人才培養選拔大計,承載著千家萬戶對幸福生活的向往和美好未來的期盼,對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具有重大意義。
2.我區《實施方案》是怎樣出臺的?
答:2014年9月,國務院確定上海、浙江為首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正式拉開帷幕。2022年,山西、內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陜西、青海、寧夏等8省區啟動實施第五批高考綜合改革。
《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出臺過程,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研究政策、借鑒經驗階段。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教育廳成立專項工作推進小組,組織專門力量,深入學習中央有關政策文件,充分考慮了我區原有高考模式、基礎教育發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學科專業布局,并充分借鑒了前四批改革省份的經驗做法。二是征求意見、修改完善階段。廣泛征求自治區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招生工作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的意見建議,先后研討論證10多次,修改完善20多次,對改革涉及的有關問題,多次征求教育部的意見,形成了《實施方案》送審稿。三是審查審議、審核審定階段。《實施方案》經過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后,經過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自治區黨委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報教育部并提請中央改革辦進行審核備案。
3.我區高考綜合改革從哪一年開始實施?
答:根據教育部總體部署和安排,我區作為第五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8省份之一,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4.我區高考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有利于學生健康發展、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有利于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統籌推進教學、考試、評價、招生和管理綜合改革,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建立符合人才培養和選拔規律、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加快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全面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美麗新寧夏提供人才支撐。
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和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
5.我區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我區高考綜合改革是對高考招生制度的整體設計,是一次綜合、系統、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堅持基礎性,突出選擇性,主要對考試對象、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安排、考試成績等作出規定;二是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主要對評價內容、評價程序、評價使用等作出規定;三是改革統一高考招生制度,主要對考試科目、考試安排、考試成績、招生錄取等作出規定;四是健全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制度,主要是對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高職(專科)院校單獨考試招生、中高職貫通招生等作出規定。
6. 改革后我區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基本模式主要有哪些?
答:按照國務院《實施意見》總體要求和我區《實施方案》具體舉措,我區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后,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主要包括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的招生院校為在我區具有招生資質的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本科、專科層次,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考試招生模式。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以相關高職院校為主,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作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7. 什么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教育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種類型。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
8.完善和強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意義重大,有利于督促學校規范教學管理,開齊開足課程,有利于學生學齊學足課程。一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現象,全面提高綜合素質。二是促進學生個性發展。選擇性考試,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揚長避短選擇。三是促進普通高中教育質量提升。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引導普通高中落實課程方案,加強課程實施,提高辦學質量。四是促進高校科學選才。高校可以針對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通過合理設置招生錄取科目要求,提高選拔人才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合格性考試對象是哪些?
答:合格性考試的對象為全區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自愿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
10.合格性考試包括哪些科目?內容范圍是什么?
答:合格性考試科目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4門。
合格性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內容。
11.合格性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答:合格性考試依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由自治區統一安排。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安排在每學期末進行,由自治區統一組織實施,每年組織2次,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首次參加考試不得早于高一下學期末,高一年級考試科目不多于4門。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5個科目考試,由自治區統一制定考試標準,各地級市組織實施,每年組織1次。
12.合格性考試成績如何呈現和運用?
答: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納入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合格性考試成績長期有效,未合格的科目可繼續報考。
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應在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報考相應選擇性考試科目。
高職(專科)院校在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單獨考試招生中,使用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原始成績作為文化素質成績。
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參考依據。
13.選擇性考試對象是哪些?
答:選擇性考試的對象為符合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寧夏統一高考的人員。
14.選擇性考試包括哪些科目?內容范圍是什么?
答: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性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15.選擇性考試科目選擇組合有哪些?
答:選擇性考試科目有12種組合,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選擇,具體組合如下:
16.考生如何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
答:一是根據個人志向、興趣愛好、自身優勢等因素,按照對各科的喜好程度進行選擇。二是結合報考院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進行選擇。三是根據所在普通高中的特色優勢等進行選擇。
考生可從以上三個方面綜合考慮,征求家長、老師的意見,科學選擇。
17.考生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時,為什么要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1門,再在其余4門中選2門?
答:我區《實施方案》規定,考生在確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時,須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這樣設置的主要考慮:
一是體現高校人才培養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學科專家普遍認為,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物理是自然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歷史是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高中階段學習物理或歷史學科是大學階段學習自然科學類專業或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以及其他交叉學科專業的重要基礎。二是符合我區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實際。全區各市、縣(區)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存在一定差異,將物理和歷史作為考生的首選科目,可以與現有師資、教室等條件有效銜接,引導學生合理選擇學習科目,科學規劃學業生涯,為進入大學繼續學習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三是有利于學生多樣化成長發展。學生選考科目有12種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學科組合方式,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
同時,為了便于投檔錄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將分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在錄取時,也將按照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分兩個序列排隊錄取。也就是說,同一名考生無法同時在物理和歷史兩個隊列中排隊錄取,因此考生只能從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參加選擇性考試。
18.選擇性考試科目什么時候確定?
答: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學生在合格性考試結束后選擇,在高考報名時確定,高考報名結束前都可以更換所選擇的科目。但在實際操作時,建議慎重考慮。一是無論哪一科目的學習,隨著內容難度的增加,都可能會遇到困難,有時成績還會出現暫時下滑的現象;二是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后開始學習所選科目選擇性必修內容,如果學習一段時間后再更換科目,已經進行的課程很難補課。因此,要盡量避免更換科目。
19.選擇性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答:選擇性考試由自治區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選擇性考試從2025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20.選擇性考試科目的成績如何呈現和運用?
答:選擇性考試科目中物理和歷史成績以原始成績呈現,并計入考生總成績;其余4科成績按照等級賦分辦法以轉換分數呈現,并計入考生總成績。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21.為什么物理和歷史按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答: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后,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物理、歷史兩個首選科目分別加語文、數學、外語,兩個類別的這4門科目的考試人數相對固定,考試科目相同,依據考試成績就可得出考生4門科目的考試排名,成績具有可比性,所以物理、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22.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考試成績要實行等級賦分?
答: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分別對應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各有6種組合、6個群體,每個群體之間選考科目不同、考試人數不同、各再選科目試題難易程度不同,所以這4門再選科目的原始成績不具有可比性。比如,考生甲選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選考化學,兩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的成績,排在全區所有選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的成績,排在全區所有選考化學考生的第1000位。若簡單地將他們的成績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既不科學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將再選科目的原始成績,按照一定規則轉換成等級分數,轉換后考生再選科目成績的排序保持不變,解決了再選科目原始成績不具有可比性的問題。
23.等級賦分的優點是什么?
答:等級賦分的優點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能夠較好解決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之間分數不等值、學生選考科目分數不能直接相加參加高校招生錄取的問題;二是等級區間比例依據我區往屆考生的實際狀況劃定,符合實際情況;三是能夠保持考生每門科目成績排名順序不變,確保成績轉換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夠最大限度保證考生的成績具有良好的區分度,滿足高校人才選拔需要。
24.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的區別是什么?
答:兩者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一是考試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試是為了考查普通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目的是“強化基礎”;選擇性考試是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普通高中學生在學業修習上的科目特長,目的是“突出個性”。二是考試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共計14門。選擇性考試是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物理、歷史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共計3門參加考試。三是考試范圍不同。合格性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內容;選擇性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四是考試時間和考試次數不同。合格性考試安排在每學期末進行,每年組織2次。選擇性考試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每年組織1次。五是成績呈現不同。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為“合格”或“不合格”,考試成績長期有效。選擇性考試中的首選科目成績以原始成績呈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數呈現,成績當年有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5.為什么要建立并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答: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客觀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系統評價,是培育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有利于促進學生自我認識、自我完善,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于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從過于關注學生成績向更加關注學生發展過程轉變,切實轉變教育觀念和人才培養模式;有利于促進評價方式改革,改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26.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主要考察學生愛國情懷、遵紀守法、創新思維、體質達標、審美能力、勞動實踐等。
27.通過什么方式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
答:采用寫實記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各方面情況。普通高中學校通過寧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平臺,為每一名學生建立個人成長電子檔案。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主記錄個人主要成長經歷及突出表現;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統一要求,學生在每學期末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記錄材料形成評價記錄表;高中畢業時,根據評價系統原始記錄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分和體質健康測試成績等,由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相關單位統一導入。
28.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如何應用?
答: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主要用于兩個方面。一是由普通高中學校用于學生教育。普通高中學校利用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把握學生成長過程,全面優化課程建設,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做好自我成長規劃,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成長。二是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高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制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具體使用辦法,把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29.如何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真實可信?
答:一是客觀記錄。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真實記錄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收集學生成長過程中典型事實材料,做到有據可查。二是公開透明。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于每學期末在學生所在班級、學校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班主任及相關老師要對公示后沒有意見和公示后有意見再修改后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字。三是強化管理。健全信息確認、公示投訴、申訴復議、記錄審核等監督保障制度,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客觀、真實、準確、可信。
四、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
30.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有哪些?
答:自2025年起,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不分文理科。
31. 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是如何組成的?
答:考生總成績由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學科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學科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其中,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的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總分450分;選擇性考試每門科目原始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首選科目成績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數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仍為100分),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總分為300分。
32.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施“3+1+2”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何區別?
答:“3+1+2”的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一是目標導向不同。“3+1+2”的模式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二是選擇科目組合不同。“3+1+2”的模式中,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選擇,增大了考生的選擇面。而傳統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的組合供考生選擇。三是考試內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學生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數學考試科目,試卷的內容和難度則是有區分的。
五、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錄取
33.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方式有什么變化?
答: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依據全國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其中,普通高校將按選考物理、選考歷史兩個類別分本、專科分列招生計劃、分別劃線、分別進行投檔錄取。考生志愿采用“院校專業組”的志愿填報方式。志愿填報及投檔的基本單位由“院校”改變為“院校專業組”,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部分特殊類型招生除外)。
34.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錄取志愿設置有什么變化?
答:傳統的志愿設置是以一所學校為一個志愿單位,每所學校下可以填若干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自2025年起,我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采用“院校專業組”的志愿填報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35.什么是“院校專業組”?
答:“院校專業組”指的是普通高等學校對考生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相同專業(類)的組合。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類)。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類)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是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之間互無關聯,符合填報資格的考生可以填報某所高校的一個“院校專業組”,也可以填報同一所高校的多個不同的“院校專業組”;既可以連續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也可以間隔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
36. “院校專業組”的投檔錄取方式有何優勢?
答: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滿意度。考生根據自己所選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填報相應的專業組志愿,專業組內可能是一個專業,也可能是多個專業,考生按專業組投檔后,符合條件的,可在該專業組內進行專業調劑,提升了考生的興趣志向和最終所錄專業的契合度,真正做到了“學其所好、錄其所長”。二是符合高校選拔和培養人才的要求。高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要求以及學校自身辦學的需要,設置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按“院校專業組”投檔錄取,能提高考生選考科目與高校招生專業選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學校招錄到有相應學科特長和興趣的考生,有利于人才培養和學校自身發展。三是能夠引領基礎教育健康發展。促使高中學校關注學生學習過程中的興趣特長和專業志向,更多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促進學生的個性特長發展。
37.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要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認真研究本校專業人才培養對高中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對每個具體專業提出選考科目要求。比如,某高校的某專業要求考生必選“物理”,對其余科目不做要求,則表示考生3門選考科目中只要有“物理”就可報考該專業。如果某高校的某專業要求考生除了“物理”之外,還要選擇“地理”,那么考生3門選考科目中就需要同時有“物理”和“地理”,才可以報考該專業。我區將匯總各招生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后,及時提供考生參考。
38.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如何編制?
答:普通高等學校將嚴格按照公布的本校擬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并根據人才培養要求,按照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本、專科來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將明確到每一個招生專業中。如果某一專業既可以按物理科目組合招生,也可以按歷史科目組合招生,那么也需要分開編制招生計劃。
六、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
39.什么是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
答: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是高職(專科)院校招生的主要形式,是與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的一種選拔方式。
40.為什么要實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
答:《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實施與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既是落實國務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符合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選拔培養規律,同時還為廣大考生提供了升學成長發展的多樣化選擇。
我區將分類考試作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時保留考生通過參加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進入高職院校學習的通道。也就是說,未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普通高考,仍有機會被普通高校錄取。
41.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與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有什么區別?
答:二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考試時間不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進行,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安排在夏季進行。二是考試方式不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錄取方式。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則主要考查學生的文化素質,考試科目除了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外,還有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
42.高職院校為什么要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錄取方式?
答:高職院校是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主要陣地,高職院校人才選拔更注重考察學生職業發展所需要的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職業綜合素質。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錄取方式,既符合職業教育發展規律,也有利于應用型、技能型人才選拔和培養,還有利于推進現代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轉變,形成鮮明的職業教育類型特色。
七、普通高中教育教學
43.為什么要實施選課走班?
答:普通高中實施選課走班教學是推動課程改革、促進人才培養的必然要求,是適應高考綜合改革的舉措之一,是一項旨在尊重學生個性差異、擴大學生學習自主選擇權、滿足不同潛質學生學習需要的重要舉措,是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教學方式。
44.如何做好選課走班教學工作?
答:一是結合實際。統籌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學生需求、課程特色等要素,加強教學資源配置和基礎條件保障,合理設計選課走班方案,努力為學生提供多種科目組合的選擇,充分體現學校辦學和育人特色。二是規范實施。科學合理規劃安排各類課程,加強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教學,規范選修課程教學,推動教學管理模式和教學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選課走班管理機制,加強信息技術支撐,切實提高課程實施水平。三是統籌推進。選課走班與新課程實施、新教材使用、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學生發展指導等緊密結合、協同推進,與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有機銜接、統籌實施。
45.為什么要做好學生發展指導?
答:高中階段是學生健康發展、個性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學生選擇未來人生發展方向的關鍵時期。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工作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構建中國特色人才培養體系的必然要求,是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的重要舉措。做好學生發展指導工作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認識自我、學會選擇、明確未來發展方向,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有利于推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普通高中綜合育人水平,實現多樣化有特色發展。
46.普通高中學生發展指導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學生發展指導主要包括生活指導、學業指導、生涯指導。一是生活指導,主要包括理想信念、自我認知、飲食健康、文明禮儀、情緒調適、人際關系等。二是學業指導,主要包括學習觀、學習方法、選課、考試等。三是生涯指導,主要包括升學指導、職業定向和生涯規劃等。
47.如何做好學生發展指導?
答:一是開足發展指導課程。學校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聚焦學生發展指導的熱點問題,加強課程資源包建設,逐步構建科學適切、內涵豐富的學生發展指導課程體系;加強實踐教學,整合校內校外教育資源開發學生發展指導類實踐課程,積累實踐經驗。二是推進協同育人形成合力。學校加快建立以專職教師為骨干,班主任、學科教師共同參與的學生發展指導教師隊伍;充分發揮黨組織、共青團、學生會在學生發展指導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合力;積極拓展校外渠道,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職業體驗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學生的職業認知體驗。三是創新學生發展指導教育活動形式。通過舉辦專題講座、情境模擬、案例探討等方式,增強學生自我規劃的實踐與應用能力;注重利用家委會、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各種社會資源,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指導機制;積極探索普通高中與高校聯合指導有效途徑。四是科學測量評價。利用寧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平臺指導學生建立成長寫實記錄;發揮好心理輔導室作用,幫助學生解決學業、生活和生涯規劃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思想困惑。
八、改革實施條件保障
48.如何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答:我區將繼續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加強考試安全和誠信制度建設,完善學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強化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實施過程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公開。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及時公布處理結果。進一步加強行政管理,引導學校健全自律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考試招生秩序,保證公平公正。
49.如何加強高考綜合改革的基礎條件保障?
答:高考綜合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經費保障、基礎設施建設、人員編制、宣傳引導、安全保密等方方面面。自治區黨委政府堅持從政治的、全局的高度,深入謀劃、周密部署、高位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成立了由自治區黨委書記和自治區主席擔任組長的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議重大事項,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部署推進重大任務,穩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
《實施方案》分別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條件保障、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特別是提出各市、縣(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進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經費投入,加大編制統籌力度,加強招生考試機構建設,為高考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條件保障。
九、總結
50.改革前后高考政策主要有哪些變化?
答:新高考與改革前相比,在考試和錄取方面主要有以下方面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