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10-1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縣(市、區)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現將《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和《2023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將本通知轉發到當地有關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
高考報名是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環節,報名信息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各地各校務必切實加強報名工作組織領導,廣泛宣傳報名政策和具體辦法,嚴格按規定組織高考報名各項工作。要嚴格落實考生資格審核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報名、加分、合理便利等資格審核,對相應證件、相關材料和戶籍學籍等信息進行嚴格核查,確保程序規范、信息準確。要認真開展考生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失信等行為,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境。要制定報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機制,以數字賦能優化流程、提升服務,確保報名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2年10月13日
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 〔2012〕160號)規定條件,同時符合(一)中所列條件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具備報名資格。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
隨遷子女在我省可報考普通院校、軍隊院校(軍隊院校地方計劃除外),不能報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需政審或按戶籍實行定向招生的院校(專業),具體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在中國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同時符合(一)中所列條件的外國人,具備報名資格。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往年參加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規舞弊而受到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罰尚處于暫停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報考辦法
報考經教育部批準具有少年班招生資格的高校的考生,須先按高校要求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后,憑高校發給的報考證明,到當地縣(市、區)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報名手續。少年班考生的考試成績僅對當年報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二、報名辦法
報考2023年普通高校各類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報名,包括高職提前招生、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保送生等高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
(一)報名具體事項
1.我省戶籍考生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參加報名和考試。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報考公安院校、軍隊院校等有政審要求的院校、專業的考生,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報名。
隨遷子女須在畢業前學籍所在地報名。
2.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藝術類與體育類不能兼報。藝術類或體育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
3.藝術類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包括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和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
藝術類省統考分8類,即: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時裝表演類、影視表演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攝制類。考生須選擇相應的省統考類別(可多選),并同時填選相關信息,完成省統考報考手續。
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校考,凡省統考已涵蓋的專業,必須先參加相應類別的省統考且成績合格,否則校考成績無效;省統考未涵蓋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報考校考。考生要按照校考高校的相應要求,合理選定省統考類別,并自行向高校辦理校考報考手續。
音樂類省統考考生須按要求選定一種聲樂唱法和一種樂器,舞蹈類省統考考生須按要求選定一種舞種;考試時,須與報名時選擇的聲樂唱法、樂器或舞種相一致。
美術類省統考考生在高考報名地所屬的設區市參加專業考試。音樂、舞蹈、時裝表演、影視表演、播音主持、編導、攝制等7類省統考,專業考試集中在指定考點進行。各類別省統考時間安排見附件1,報考簡章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
4.體育類考生除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相應的體育術科考試。考生報考體育類,視同已辦理體育術科考試報名。其中,報考體育特招生的考生,另須參加全省體育特招生專項測試,按要求填報體育特招生專項測試的信息,并在報名系統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電子圖片):在高中階段獲得我省體育特招生相應項目省級及以上體育競賽前六名(集體項目限主力隊員,體操項目在地市級及以上體操比賽中獲得過男、女個人全能前六名)的證明或者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
5.報考本省地方屬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運動項目如屬于我省統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聯考涉及的項目(田徑、籃球),考生須參加聯考且成績合格,在報名系統中按要求填報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的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原件的電子圖片):(1)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的證明;(2)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3)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的證明。
6.申報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后,須在報名頁面下方的對應欄中填報相關信息,提出相關申請,申報材料須于4月底前報送相關主管部門,逾期不予辦理。
7.隨遷子女報名辦法和殘疾考生申請考試合理便利辦法按《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優化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殘疾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浙教辦考〔2018〕86號)執行。
(二)報名程序與時間安排
報名分網上信息輸入和網上繳費兩個階段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為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為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并確認錄入報名信息的準確。
2.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結束后,由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學校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網上審核。對審核有問題的考生,及時反饋結果或要求補充材料。
3.審核通過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確認報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試費用的網上繳費。未按規定完成繳費的,不能參加考試。其中,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均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生從中自主選定1個語種參加考試,所選語種必須與1月首次考試一致。為方便考生,6月高考外語信息確認和網上繳費工作安排在2023年4月,與6月選考信息確認和網上繳費工作一并進行。報名點學校須落實告知制度,確保考生知曉有關政策和程序。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體檢按報考當年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另發)執行。政策加分等相關事宜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另發)執行。
(二)擬報考有英語面試要求的院校(專業)的考生,可自主報名參加英語面試。免英語聽力測試的考生,其成績折算辦法按教育部學生司《關于聽力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校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教學司〔2002〕30號)的規定執行。
(三)提前畢業的非高三年級學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學校提交的該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確認報考資格。
(四)招生考試費按照《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33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省統一組織的各類考試(包括文化考試、術科考試)的《準考證》,一般在考試前3天開始,由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進行下載打印。
(六)考生要嚴格遵守誠信考試原則,真實、準確填報本人各項報考信息,并認真細致核對確認。對因本人填報失誤而造成遺留問題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各級招生考試機構須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
附件1 2023年浙江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時間安排表.docx
附件2 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信息錄入樣表.docx
2023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技工學校)或綜合高中畢業;其中,經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職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士兵”)可放寬為各類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 〔2012〕160號)規定條件,同時符合(一)中所列條件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具備報名資格。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
(三)在中國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并符合(一)中所列條件的外國人,具備報名資格。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普通高級中學的應、往屆畢業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類高中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4.在各類高中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5.在往年參加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規舞弊而受到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罰,尚處于暫停期內的考生;
6.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具體事項
1.我省戶籍考生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參加報名和考試。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報考“其他類”中“退役士兵高職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報名前須向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制定的《退役士兵報考高等職業學校資格審核表》,由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蓋章確認后,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網上報名。
隨遷子女須在畢業前學籍所在地報名。
2.報考類別:分十七大類,即:01機械類、02計算機類、03文秘類、04化工(環保)類、05藥學類、06建筑類、07烹飪類、08旅游服務類、09服裝類、10財會類、11電子與電工類、12商業類、13外貿類、14醫學護理類、15農藝類、16藝術類、17其他類。其中藝術類分為工藝美術(專業考試代碼為1)、影視表演(專業考試代碼為2)、舞蹈(專業考試代碼為3)、音樂(專業考試代碼為4)、時裝表演(專業考試代碼為5);“其他類”分為安全防范(專業考試代碼為1)、體育(專業考試代碼為2)、學前教育(專業考試代碼為4)、退役士兵高職招生(專業考試代碼為5)、汽車專業(專業考試代碼為6)、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專業考試代碼為7)。考生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報考。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職業技能考試。
“其他類”中,“退役士兵高職招生”只招收經審核通過的退役士兵考生,“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只招我省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優秀畢業生,均不組織職業技能考試。
3.申報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后,須在報名頁面下方的對應欄中填報相關信息,提出相關申請,申報材料須于4月底前報送相關主管部門,逾期不予辦理。報考其他類(退役士兵高職)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不再享受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政策加分。
4.隨遷子女報名辦法和殘疾考生申請考試合理便利辦法按《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優化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殘疾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浙教辦考〔2018〕86號)執行。
(二)報名程序與時間安排
報名分網上信息輸入和網上繳費兩個階段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為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為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并確認錄入報名信息的準確。
2.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結束后,由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學校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網上審核。對審核有問題的考生,及時反饋結果或要求補充材料。
3.審核通過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確認報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試費用的網上繳費。未按規定完成繳費的,不能參加考試。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體檢與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同時進行,具體工作按報考當年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另發)執行。
(二)政策加分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另發)執行。
(三)招生考試費按照《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33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文化考試準考證一般在考試前3天開始,由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進行下載打印。
(五)考生要嚴格遵守誠信考試原則,真實、準確填報本人各項報考信息,并認真細致核對確認。對因本人填報失誤而造成遺留問題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各級招生考試機構須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
附件 2023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名信息錄入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