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時間:2022-10-1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有關高校、各區及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
現將《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
2.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工作日程表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具體情況,現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按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年度文件及其他有關文件執行。
一、報名、付費、咨詢
凡符合市教委規定的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統一高考招生相關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相應的藝術類專業。所有考生須辦理文化和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并經過報名資格審核通過。
(一)文化考試報名
具體要求詳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21號)
(二)專業考試報名
1.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市統考”)
凡參加藝術類市統考的考生,須在2023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報名的同時進行市統考各類別分項目的專業考試報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仔細確認并勾選。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錄系統修改本人報名信息,系統以最后一次填寫信息為準。
2.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凡報考校考的考生,也須于2023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報名時勾選校考選項。
根據報考學校要求,參加校考的考生須及時到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獲取《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
考生應持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所報校考院校招生章程或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校考的報名、付費、考試等相關工作。
(三)網上付費
高考大報名和藝術類市統考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22年11月9日—11日期間規定時間內,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報名系統支付所選擇的藝術類統考項目相應的考試費用(每項藝術類專業統考報名費20元/人,統考的每科目考試費50元/科)。各類收費標準如下:
藝術類專業 統一考試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170元 |
|
編導類 |
170元 |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
170元 |
||
表演類 |
2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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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類 |
三門 |
170元 |
|
四門 |
220元 |
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項目,網上付費成功后不得修改所選擇的考試項目。付費結束即進入考試編排環節,已繳費未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可申請退費。
藝術類校考考生須根據所報院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校考科目的付費。
(四)網上咨詢
為了讓考生了解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相關政策,市教育考試院將開展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網上咨詢。時間為2022年10月15日(星期六)9:00—15:00。咨詢網址為: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
二、考試
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考試由專業考試(市統考或校考)和統一文化考試兩部分組成。所有考生均須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具體考試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專業考試分為市統考和高校組織的專業校考兩種形式。考生若報考藝術類專業市統考涉及的專業,必須參加市統考。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的市統考類別。
(一)市統考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評分、統一處理成績、統一發放成績單、統一確定市統考合格標準、統一公布成績、統一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1. 考試科目及時間
本市藝術類市統考包括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學類(音樂表演—聲樂)和音樂學類(音樂表演—器樂)七個類別的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時 間 | 項 目 | 備注 |
2022年11月26日-27日 |
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 (具體考試科目時間詳見準考證) |
考試科目:聲樂、臺詞、形體、表演四科。 聲樂、臺詞、形體滿分各100分,表演滿分200分,四科總分500分。 |
2022年11月26日-27日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具體考試科目時間詳見準考證) |
考試科目:文稿朗讀、圖片述評、才藝展示三科。 文稿朗讀、才藝展示滿分各100分,圖片述評滿分200分,三科總分400分。 |
2022年12月3日 |
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 8:30—10:30,故事創作 12:00—14:30,影視劇評論寫作(含觀摩時間30分鐘) 15:00—17:00,藝術常識 |
考試科目:藝術常識、故事創作、影視劇評論寫作三科。 各科目成績滿分均為100分,三科總分300分。 |
2022年12月4日 |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 8:30—11:30,素描 13:00—13:40,速寫 14:10—17:10,色彩 |
考試科目:素描、色彩、速寫三門。 各科目成績滿分均為150分,三科總分450分。 |
2022年12月17日-18日 | 音樂學類專業(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統一考試 (具體考試科目時間詳見準考證) |
音樂學專業考試科目:樂器演奏、聲樂演唱、樂理、視唱練耳四科。各科滿分各為100分,四科總分400分。 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考試科目:聲樂演唱、樂理、視唱練耳三科。各科滿分各為100分,三科總分300分。 音樂表演—器樂專業考試科目: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三科。各科滿分各為100分,三科總分300分。 |
2.考點設置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繼續采取系統統一分配考點的方式。藝術類市統考相關考點信息如下:
(1)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共11個考點
上海師范大學(徐匯區桂林路100號);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
上海商學院(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楊浦區軍工路2360號);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松江區文翔路2200號);
上海濟光職業技術學院(寶山區水產路2859號);
上海石化工業學校(金山區龍勝路1097號);
上海市揚子中學(崇明區北門路58號);
上海市奉賢中等專業學校(奉賢區八字橋路626號);
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嘉定區勝辛北路1661號);
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閔行區虹梅南路6001號);
除以上11個考點之外,新增后備考點根據報名考試組織實際情況安排,另行公布。
(2)編導類專業考點:上海大學(寶山區上大路99號)。
(3)表演類專業考點:上海戲劇學院(靜安區華山路630號)。
(4)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考點:上海戲劇學院(靜安區華山路630號)。
(5)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考點:上海音樂學院(徐匯區汾陽路20號)。
報名并完成網上付費后,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于2022年11月12日9:00-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查看系統分配考點情況;其他統考類別的考生均安排至對應考點。
3.準考證下載及打印
網上報名、確認且付費成功后的考生,須在藝術類統考各類別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市統考分項目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上海招考熱線”。
4.考務管理
為加強對市統考考試工作的管理與協調,確保2023年全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順利進行,本市成立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各類別工作小組,主要職責為全面負責市統考各類別考試、考務組織與管理,協調并處理考試和考務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統考考點牽頭考務組織工作,落實考場安排、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等。上海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衛工作黨委紀檢監察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紀委及各考點紀檢監察部門對考試組織全過程進行監督。
5.成績公布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市統考閱卷評分和組織協調工作,各類藝術類專業統考仲裁小組將受理閱卷評分中各種需要仲裁的問題。上海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衛工作黨委紀檢監察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紀委及各閱卷點紀檢監察部門對閱卷評分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2023年1月中上旬,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專業考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要求,公布各類別市統考合格線,公示合格考生名單,向考生發出統考成績通知單,對合格考生發放市統考合格證。
(二)校考
1.校考專業
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文件要求,市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須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同意,面向市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市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對于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
2.部分獨立設置藝術院校招生要求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繼續試點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專業校考、高校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自劃線)。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具體要求,在滬招生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于本市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高校應詳細、準確告知考生應知須知的內容及工作事項。
3.校考組織及合格證發放
經批準由高校組織的校考,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履行報批及備案手續,公布校考地點,由學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外省市藝術類高校如要在滬設點進行專業校考的,須于2023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獲準后按相關要求在指定的考點進行專業考試,在專業考試期間接受監督檢查。
獲準組織校考的高校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通過交互系統上報校考合格考生名單及專業考試成績,公示考生校考成績,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發放本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書。高校應嚴格控制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年比例,各專業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
三、招生錄取
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文件要求,應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本市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相關辦法另行公布。
根據教育部指導意見,為加強和改進本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2024年本市增加舞蹈類專業統考;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具體內容和規定以上海市教委公布的相關文件為準。
四、違規處理
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藝術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
嚴禁有關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是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藝術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對相關領導予以責任追究。
附件2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工作日程表
工作階段 | 工作內容 | 日期 |
報名信息確認 | 本市招收藝術類專業高校網上咨詢 | 2022年10月15日 |
藝術類專業統考以及藝術類校考的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 2022年10月24日—28日(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 | |
網上報名信息資格審核 | 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具體以各區安排為準) | |
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網上付費 | 2022年11月9日-11日 | |
報名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并完成網上付費的考生網上查看系統分配考點 | 2022年11月12日 | |
高校組織的藝術類校考考試報名 | 見各高校招生簡章 | |
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自行下載準考證 | 具體詳見“上海招考熱線” | |
專業考試 | 表演類專業統考 | 2022年11月26日-27日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考 | 2022年11月26日-27日 | |
編導類專業統考 | 2022年12月3日 | |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 | 2022年12月4日 | |
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 | 2022年12月17日-18日 | |
藝術類統考成績公布,發送成績通知單及統考專業考試合格證 | 2023年1月中上旬 | |
1.高校在市統考合格生源基礎上另行組織專業加試; 2.市統考未涉及專業單獨組織校考 |
見各高校招生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