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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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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問答

一、政策規定

1.《江蘇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和過程?

答: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以下簡稱“藝考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藝考招生改革工作的決策部署,構建較為完備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國家首次針對藝術類專業考試發布的綱領性、指導性意見,從體制機制上對藝考招生工作進行系統性改革和完善。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2021年以來,我省結合實際,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多次組織專家研討,多方調研、充分論證,制訂出臺了《江蘇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和明確我省藝考招生改革工作。

2.本次藝考招生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答:本次藝考招生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3.本次藝考招生改革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本次藝考招生改革主要有4項任務:

一是在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方面,推動高校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一方面,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另一方面,緊密結合社會需求,綜合考慮學校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優化藝術專業設置,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同時,加強宏觀調控和評估指導,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進行調減或停止招生。

二是在改進專業考試方式方面,采取“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同時,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的要求,進一步改進專業能力考試方式,實行分類考試。對藝術專業技能要求不高的藝術類專業,如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將不再組織專業考試;對音樂、舞蹈、播音、表演、美術、書法等其他藝術類專業,大力推進省統考,實現省統考全覆蓋;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

三是在完善招生錄取機制方面,根據不同的專業類別,分類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

四是在強化監督管理機制方面,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藝考招生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對藝考招生全過程的監督,確保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4.我省藝考招生改革從哪一年開始實施?

答:我省藝考招生改革從2024年開始實施。即2023年12月份進行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將依據新的《實施方案》組織考試。

5.改革后,我省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考試評價方式是什么?如何組織考試?

答:實施藝考招生改革后,我省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其中,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省統考由我省統一組織考試,高校校考由相關高校組織考試。

6.本次藝考招生改革,對省統考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藝考招生改革后,將進一步擴大省統考范圍,不斷提升省統考水平和質量。

一是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全覆蓋。2024年我省將開設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共6類專業省統考。其中,音樂類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2個方向,表(導)演類分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3個方向。

二是完善考試科目和內容,各專業類別制定統一的考試說明、考務規范等,提高省統考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三是改進省統考評分方式,加強評分管理,完善成績呈現方式,增強考試的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類型高校選拔需要。

四是加強省統考組織管理,嚴格落實命題、制卷、保管、組考等各環節保密工作要求,確保考試安全。

7.本次藝考招生改革,對規范高校校考有哪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準入退出機制。改革后,省統考已經覆蓋的專業,原則上高校不再組織校考。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省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對于出現違規招生情況的高校,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停止校考資格。

二是嚴格控制校考考試規模。組織校考的高校要結合人才培養定位,加強與省統考的銜接,科學合理確定校考形式。要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現場考試規模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

三是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8.改革實施后,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評人員如何組成?如何管理?

答:實施藝考招生改革后,將進一步健全完善考評人員遴選機制。在考評人員組成上,逐步增加省外或校外考評人員占比。

在考評人員管理方面,將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于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違紀的考評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與高校考試招生工作。

9.改革后,在專業考試組織上將采取哪些措施確保公平公正?

答:藝考招生改革實施后,將進一步完善省統考和校考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重點嚴把“三個關”:一是嚴把考試入口關,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嚴防考生替考。二是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評卷等隨機編排的“多重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三是嚴把考試評分關,完善專業考試評分標準,采取“考評分離”方式,全程錄音錄像,評委獨立打分,確保評分公平公正。

10.藝考招生改革后,哪些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采用何種方式錄取?

答:從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錄取批次原則上安排在普通類專業批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11.藝考招生改革后,戲曲類專業如何組織專業能力考試?

答:藝考招生改革后,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等戲曲類專業,可通過省際聯考、校際聯考等方式實施,具體要求另行公布。

12.藝考招生改革后,對于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有什么要求?

答:高考文化課是所有藝考考生必考的內容。近年來,由于部分高校對藝考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要求相對偏低,導致部分考生和家長功利性報考,將藝考作為“升學捷徑”,既不利于學生長遠發展,也不利于高校培養高質量的藝術人才。藝考招生改革后,將逐步提高文化課考試成績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組織校考的高校,鼓勵結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對考生文化綜合素質的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錄取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的傾向。

13.藝考招生改革后,使用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如何錄取?

答:藝考招生改革后,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和省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且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所占比例不低于50%。具體為:

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占比為50%,即: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50%+(專業分÷專業滿分)×50%〕×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占比為60%,即: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60%+(專業分÷專業滿分)×40%〕×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占比為70%,即: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70%+(專業分÷專業滿分)×30%〕×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批次設置、志愿設置等按《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蘇招委〔2020〕4號)執行。

14.藝考招生改革后,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如何錄取?

答:藝考招生改革后,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省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成績擇優錄取。

15.藝考招生改革后,對于藝術專業成績特別優異的考生是否可以破格錄取?

答:藝考招生改革后,在提高文化課考試成績要求的同時,對于在相關專業領域確有專長的藝術人才,將探索建立破格錄取機制。在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中,對于極少數省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高校破格錄取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高校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報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核準后予以錄取,并在學校招生網站進行公示。

16.本次藝考招生改革,對于加強藝考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有哪些舉措?

答:本次藝考招生改革,將從以下方面加強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

一是落實高校主體責任。學校黨委加強組織領導,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和各工作環節要求,不得簡單下放、層層轉交。

二是強化屬地監管責任。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按職責分工加強對屬地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初高中學段藝術教育,探索藝術院校附中與高校藝術人才培養的銜接。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三是完善多級監督制約機制。中學要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公示。高校要建立健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招生部門、教學(務)部門、教師多方參與的高校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要及時、準確在網站公布學校招生章程、分專業招生計劃、考試工作方案、招生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要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完善考生申訴和學校仲裁機制,及時回應處理相關問題。省教育考試院要在網站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省統考辦法、統考合格考生名單、投檔規則、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

二、考試內容與形式

第一部分音樂類

17.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為幾類?不同類別的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音樂表演又分為器樂和聲樂兩個方向。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4個科目。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4個科目。音樂教育類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165分)、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75分)5個科目。

18.音樂教育類考試科目為什么要區分主副項?

答:一是尊重考生個性化發展,凸顯考生的優勢和特長。二是音樂教育要求人才“一專多能”。

19.樂理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是什么?

答:樂理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考試內容包括音與音高、音長與節奏、常用樂譜符號、音程與和弦、民族調式與大小調式。

20.聽寫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是什么?

答:聽寫主要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辨能力與記憶力。考試內容包括①單音;②旋律音組:三音組、五音組;③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八度內(含八度)自然音程;④和弦:四種三和弦原位、轉位;⑤節奏:6小節左右;⑥單聲部旋律:高音譜表;8小節;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f-a2以內。

21.樂理、聽寫科目怎么考?

答:樂理、聽寫兩個科目合卷,采取筆試方式,考試總時長為90分鐘。在條件成熟后采取機試方式。

22.樂理、聽寫筆試的題型有哪些?

答:樂理筆試采取選擇題,聽寫筆試采取書寫方式。

23.視唱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視唱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音準、節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樂表現力。考試內容包括新譜視唱,五線譜記譜;1條8小節旋律;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b-e2以內。考試形式為開始前提供標準音a1,考生一遍完成視唱。視唱過程中無任何音響提示。

24.視唱科目采取什么唱法?

答:采取固定唱名法。

25.視唱科目考試可否提供樂譜(視唱旋律)的第一個音?

答:視唱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音準、節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樂表現力。不提供第一個音作為提醒,設置視唱開始前提供標準音a1,以便提示學生和統一操作。

26.樂理、聽寫、視唱使用哪種記譜方式?

答:使用五線譜記譜。不再使用簡譜記譜方式。

27.器樂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器樂主要考查考生樂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考生報考時填報2首樂曲,考試時隨機抽取1首演奏,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中西打擊樂專業原則上要求演奏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種為音高類打擊樂器。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動伴奏)。

28.聲樂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聲樂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水平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考生報考時填報2首樂曲,考試時隨機抽取1首演唱,總時長不超過6分鐘(如選擇歌劇詠嘆調須按原調演唱)。聲樂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29.器樂或聲樂表演科目考試為什么不可使用伴奏?

答:省統考的目的是區分考生的專業素質與能力水平。伴奏會影響到考生真實能力水平的呈現,不利于對考生表演水平的評定。

30.為什么不建立器樂、聲樂考試的曲目庫?

答:為了能夠凸顯考生個性化的優勢和特長,保護考生曲目選擇的權利。

31.音樂潛能測試科目何時納入省統考?

答:在條件成熟時,將增加“音樂潛能測試”考試科目。具體開考時間將提前向社會公布。

第二部分舞蹈類

32.舞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3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

33.舞蹈基本功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基本功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基本條件與素質,以及舞蹈基礎訓練的能力。考試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測試身體條件,包括整體外形(全身正面、側面、背面與上半身正面)和軟開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二是測試技術技巧,包括規定內容(平轉、四位轉、凌空躍)和自選內容(提供《技術技巧參考目錄》,所有舞種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國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選一個技術技巧體系進行測試,同一體系下至少包含不同類的三個單項技術技巧,時長不超過1分鐘)。考試要求女生盤頭,著吊帶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不可化妝,無音樂。

34.考生是否可以在《技術技巧參考目錄》之外選擇自選內容?

答:《技術技巧參考目錄》是最常用、最基礎、最基本的技巧,考生技術技巧的自選內容可以在該目錄之外進行選擇。

35.舞蹈表演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表演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綜合藝術表現的能力。考試內容為自備劇目(或組合)表演,舞種不限,時長不超過2分鐘。自備劇目(或組合)應與報考的舞種方向(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一致;著自備劇目(或組合)需要的練習服裝,可使用相關道具;不可化妝,音樂自備。

36.舞蹈即興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即興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創造性表達的素質與潛力。考試內容為依據現場隨機抽取的音樂進行即興表演,舞種不限,時長1分鐘。考試要求著舞蹈練功服,不可化妝。

第三部分表(導)演類

37.表(導)演類專業省統考不同方向的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戲劇影視表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4個科目。服裝表演方向總分300分,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3個科目。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3個科目。

38.文學作品朗誦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文學作品朗誦主要考查考生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運用有聲語言表達文學作品的能力。考生朗誦自選文學作品(現代詩歌、敘事性散文、小說節選、戲劇獨白等)一篇,時長不超過3分鐘;考生須以普通話脫稿朗誦。

39.自選曲目演唱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自選曲目演唱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條件,對作品的理解、旋律及節奏的把握和表現能力。考生演唱自選曲目(歌劇、音樂劇、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時長不超過2分鐘;考生須無伴奏進行演唱。

40.形體技能展現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形體技能展現主要考查考生身體的協調性、靈活性、節奏感、藝術表現等能力。考生自選形體動作(舞蹈、武術、戲曲身段、藝術體操、廣播體操等)一段,時長不超過2分鐘;形體服裝及伴奏音樂自備。

41.命題即興表演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命題即興表演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組織有機行動的能力、觀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綜合素養。考試形式為單人,要求現場抽取考題,稍作準備后(準備時長不超過半分鐘)進行考試,每人時長不超過3分鐘。

42.形體形象觀測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形體形象觀測主要考查考生形體比例、肢體的勻稱性、協調性及膚質等方面狀況,評價考生專業外部條件及形象氣質等。考生先完成形體測量,然后5—10人一組進行正面、側面、背面體態展示。要求赤足、著泳裝,其中女生著純色、分體、不帶裙邊泳裝,男生著純色泳褲。考生不可化妝,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

43.臺步展示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臺步展示主要考查考生服裝表演展示的步態、姿態等基本技巧,形體的表現力、協調性和韻律感,對音樂的理解力及反應能力等方面狀況。5—10位考生為一組,按序進行臺步展示;考生完成行走、轉身、造型等臺步展示過程,自備服裝須大方得體,女生須穿高跟鞋。考生不可化妝,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

44.才藝展示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才藝展示主要考查考生的節奏感、樂感和藝術表現力,評價考生肢體的協調性和靈活性。考生先以普通話自我介紹,不可透露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時長不超過1分鐘;然后從舞蹈、健美操、藝術體操等體現肢體動作的才藝中自選一種進行展示,時長不超過2分鐘,服裝及伴奏音樂自備。考生不可化妝,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

45.敘事性作品寫作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敘事性作品寫作主要考查考生文學創作的立意把握、結構創意與文字組織的綜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視聽表達方面的潛力。考生根據給定命題進行寫作,敘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說、微劇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試時長150分鐘。

第四部分播音與主持類

46.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3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

47.作品朗讀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作品朗讀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話語音面貌、嗓音條件及對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現力等。考試內容為指定文學作品朗讀,包括一首(段)古詩文和一段現代文學作品節選,選材以中小學語文科目涉及的內容為主。考試形式為現場抽取試題,單人單場面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48.新聞播報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新聞播報主要考查考生對新聞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考試內容為指定新聞稿件播報,選材以官方主流媒體發布的新聞為主。考試形式為現場抽取試題,單人單場面試,考試時長不超過1分鐘。

49.話題評述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話題評述主要考查考生思維能力、語言組織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考試內容為對所提供的話題(素材)進行評述,選材以社會熱點、日常生活等內容為主。考試形式為現場抽取考題,單人單場面試,脫稿評述,時長不超過2分鐘。

50.考生現場備考時長是多少,考試期間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考生三個科目的備稿總時長控制在10分鐘以內,不得使用筆和紙。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第五部分美術與設計類

51.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綜合能力)三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

52.素描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素描的考試內容為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考查范圍一般為靜物、石膏頭像和人像,可擴展到半身胸像,原則上不擴展到帶手半身像。考試形式為寫生、根據圖片資料模擬寫生、默寫。試卷用紙為四開或八開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53.素描科目的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素描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對形體、結構、空間、黑白、質感、構圖等方面知識的認識、理解和表達能力。考試要求為:形象鮮明,構圖完整,比例準確,解剖、透視關系正確,形體、結構關系正確;有深入的刻畫能力,重點突出,畫面整體感強;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體積與空間表現準確;形象生動,富于藝術表現力。

54.色彩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色彩的考試內容為人物頭像、靜物、風景、圖案,考查范圍一般為靜物、風景,頭像,原則上不擴展到帶手半身像。考試形式為:1.人物頭像、靜物、風景寫生;2.根據文字描述進行默寫;3.根據黑白圖片畫彩色繪畫;4.根據線描稿畫彩色繪畫。試卷用紙為四開或八開水粉紙、水彩紙、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水彩、水粉、丙烯顏料(考生自備)。

55.色彩科目的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對色彩的理解、表現和感受能力,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運用能力和藝術表現力。考試要求為:構圖嚴謹,造型完整;色調和諧,色彩豐富,色彩關系合理;塑造充分,用筆生動,技法運用得當;富于藝術表現力。

56.速寫(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速寫(綜合能力)的考試內容為結合高中美術必修課《美術鑒賞》中的內容,根據命題進行創作。考試形式為:1.根據試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題創作;2.根據試卷所提供的圖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題創作。試卷用紙為八開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及材料為鉛筆、炭筆、鋼筆、簽字筆、馬克筆、蠟筆、彩色鉛筆。(考生自備)。

57.速寫(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速寫(綜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美術史素養、美術鑒賞能力、形象組織能力、畫面構成能力、生活觀察能力和藝術想象能力。考試要求為:準確應對命題要求,回應和解決命題所提出的問題;美術史知識點把握清晰,理解準確,藝術和人文素養扎實;構圖和形象組織合理,造型生動,技法表現得當;敏銳的觀察生活能力,豐富的藝術想象力。

第六部分書法類

58.書法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書法類專業省統考包括書法臨摹、書法創作2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

59.書法臨摹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書法臨摹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臨摹能力。考試內容為對照兩種不同字體范本進行臨摹(30字左右),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書法碑帖。考試形式為筆試。

60.書法臨摹科目能否改變原作品的章法布局?

答:允許改變原作品的章法布局。

61.書法創作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書法創作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創作能力。考試內容為:1.以篆書完成命題創作;2.從楷書、隸書、行書中自選其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30字左右)。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詩文。考試形式為筆試。

62.考試時是否提供印刷體篆字供考生參考?

答:不提供。

63.各科目中每件作品的分值如何劃分?

答:書法臨摹、書法創作科目的兩件答卷作品各占75分。

64.書法類考試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項?

答:一是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等考試用具均由考生自備。禁止將紙張、書法工具書帶入考場。二是臨摹和創作答卷不得落款與鈐印,不得做標記、畫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