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3-02-1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藝術類人才選拔水平,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和相關要求,省招生委員會印發了《貴州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現予以公布。
一、總體要求
按照“堅持育人為本、提高選拔質量、加強分類指導、確保公平公正”的原則,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人才、維護教育公平出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為基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考生高考成績以及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以下簡稱“文化總成績”)、省級統考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
1.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突出辦學特色。高校要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找準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校藝術類專業內涵發展,培養具有扎實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的藝術人才。
2.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高校要緊密結合文化藝術事業及產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就業狀況等因素,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對辦學條件不具備、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二)完善專業考試方式
3.不斷提升省級統考水平和質量。在現行省級統考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調整省級統考科目和內容,提高省級統考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改進省級統考評分方式,加強評分管理,增強考試的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類型高校選拔需要。加強省級統考組織管理,確??荚嚢踩?024年起,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以及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不再組織省級統考,省級統考分為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書法類六種統考類別,藝術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報考,不得跨類別兼報。其中,音樂類考生在音樂類(音樂表演)、音樂類(音樂教育)兩個專業統考方向選擇填報并允許兼報,音樂類考生的考試科目根據其選擇的音樂類統考方向確定;表(導)演類考生在表演(戲劇影視表演)、表演(戲劇影視導演)、表演(服裝表演)三個專業統考方向選擇填報并允許兼報。
戲曲類專業的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4.健全完善考評人員遴選機制。進一步完善藝術類專業考評人員信息庫,逐步實現與外省和高校共建共享,擴大考評人員遴選范圍。在教育部的統籌指導下,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逐步增加考評人員人數,擴大省外人員比例。探索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評人員和考生特殊關系申報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或承諾書,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各考點領導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親屬報考本考點組織實施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須向考點所在學校報備,并全程實行回避。
省教育廳要加強對涉及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教育培訓機構及培訓活動的清理整頓,嚴禁考點學校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是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
5.進一步規范考試組織管理。省級統考按照國家教育考試保密工作規定,嚴把試題安全關,完善考試命題、制卷、試卷流轉、保管等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確保命題和試卷的絕對安全。嚴把考試入口關,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嚴防考生替考或攜帶手機等實施作弊。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考評人員、考場隨機編排“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嚴把考試評分關,完善專業考試評分標準,確保評分公平公正。
6.嚴格控制校考范圍。2024年起,不再接受省外高校在我省設置??伎键c。
(三)完善招生錄取相關制度
7.完善招生投檔錄取辦法。2024年起,除組織??嫉乃囆g類專業外,所有在我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均應安排分省招生計劃,我省將按照本科、高職(??疲?個層次,順序志愿本科院校(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專業)、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使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錄取的本科院校)、平行志愿高職(??疲┰盒?個批次,且不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進行招生計劃編制和投檔錄取。
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物理、歷史本科線執行,并直接依據考生文化總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批次,擇優錄取。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與省級統考的對應關系,可查看招生高校公布的相關信息,分數線和平行志愿投檔綜合成績按照招生高校規定的對應省級統考執行(如招生高校直接依據考生文化總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物理、歷史本科線執行,招生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批次進行)。
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招生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高校在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在我省投檔范圍內,依據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高校須將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寫入本校招生章程,并在我省投檔范圍內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8.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2024年起,將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分別劃定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播音與主持類、表演(戲劇影視導演)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85%劃定;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80%劃定;音樂類、表演(戲劇影視表演)、表演(服裝表演)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75%劃定;舞蹈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70%劃定。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專業),將依據文化總成績(不分首選科目)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滿分750分進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最終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進行投檔,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文化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文化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四)強化監督管理
9.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考試院要按職責分工,加強對全省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初高中學段藝術教育,推進與高校藝術人才選拔培養的銜接,開齊開足藝術課程,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學校要積極開展具有貴州民族特色的課外藝術活動。要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加強對涉藝術類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和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虛假招生宣傳、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10.落實高校主體責任。高校是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學校黨委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制,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要充分發揮學校招生委員會或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學??荚囌猩幷轮贫?,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和各工作環節要求,不得簡單下放、層層轉交。
11.完善多級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省級監督檢查工作組,對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建立健全學校監督機構、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高校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完善考生申訴和學校仲裁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
12.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高校要及時、準確在官方網站公布學校招生章程、分專業招生計劃、考試工作方案、招生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省招生考試院要在官方渠道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省級統考辦法、投檔規則、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
13.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和《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規定。對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高校要嚴格開展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測,對于審查或專業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的學生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級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領導機構和工作組,明確責任、細化分工、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各級招生委員會、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高校,要強化政治擔當,全面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落實方案要求,共同推進改革各項工作。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政策規定,規范藝術類專業招生行為,及時修訂完善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和人才培養方案。
(二)穩步有序推進。省招生考試院要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及時調整完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不斷規范省級統考的組織,增強考試的科學性和公平性。各高校要結合辦學條件、社會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合理設置藝術類專業,科學安排藝術類招生培養規模,全面提高藝術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要提前公布相關實施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
(三)加強宣傳解讀。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積極運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等媒介豐富宣傳形式,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要正確引導中小學生接受藝術教育,整體推進新時代學校美育改革發展,增強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糾正學生、家長以參加藝術類考試招生作為高考升學捷徑的功利化思想。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及時調整完善措施,確保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平穩有序推進。
高職(??疲┰盒K囆g類專業招生工作參照本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