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53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遵守“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切實規范單獨考試招生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2794,在豫招生代碼:6262。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南陽市杜詩路1666號(孔明路校區);
河南省南陽市工農路291號(光武路校區)。
第九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 學校簡介
學校成立于1973年,先后隸屬于原國家第五機械工業部、機械工業委員會、機械電子工業部、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現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廳統一管理,是河南省國防科技工業系統唯一一所高等職業院校,是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全國首批教學質量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院校,是國家骨干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關教學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單獨考試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員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招生章程、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單獨考試招生各項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為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校內監督機構。主要職責是: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接受考生舉報并負責查實,監督舉報電話:0377-63270283。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五條 2023年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附表,學校可根據報考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第六章 志愿填報
第十六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2023年3月22日9時至3月24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完成志愿填報,我校報考代碼為6262。
第七章 考 試
第十七條 考試須知
學校認真落實國家、省和屬地有關優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自主組織考試。
1.打印準考證:報考我校2023年高職單招的考生,需于4月7日9時至4月9日13時,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打印準考證(具體操作方法見網站操作說明)。
2.考試時間:4月9日(具體時間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地點: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孔明路校區。
第十八條 考核評價辦法
(一)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文、理科考生(以下簡稱普高類考生)
1.文化素質考試
文化素質考試成績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等級成績折算出來的數值為分數,合計滿分分值200分。
其文化素質考試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語文等級成績+數學等級成績+外語等級成績),各等級成績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其中語文、數學等級成績A、B、C、D對應折算為70分、63分、56分、42分,外語等級成績A、B、C、D對應折算為60分、54分、49分、36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校單獨命題并組織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4月9日13:00—14:30,筆試滿分300分,筆試測試漢字書寫及文字表達能力、職業道德、職業初步認知、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認知等。
(二)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文、理科考生(以下簡稱社會考生)
1.文化素質考試
文化素質考試由我校單獨命題并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4月9日15:00—16:30,考試科目為語文(分值70)、數學(分值70)、外語(分值60),合計分值2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校單獨命題并組織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4月9日13:00—14:30,筆試滿分300分,筆試測試漢字書寫及文字表達能力、職業道德、職業初步認知、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認知等。
(三)中職類考生
1.文化素質考試
文化素質考試由我校單獨命題并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4月9日15:00—16:30,考試科目為語文(分值70)、數學(分值70)、外語(分值60),合計分值200分。
2.職業技能測試
職業技能測試由我校組織現場實操測試。測試時間為4月9日10:00—18:30,分值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職業認知、技能實際操作能力等。
(四)退役士兵考生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由我校自主設置體能測試項目并組織測試。體能測試時間為4月9日15:00—18:30,測試項目為引體向上(男生)/1分鐘仰臥起坐(女生)(分值100)、400米(分值100),兩項合計分值2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校單獨命題并組織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4月9日13:00—14:30,筆試滿分300分,筆試測試漢字書寫及文字表達能力、職業道德、職業初步認知、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認知等。
第八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第二十條 凡符合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下載),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經生源學校確認后將上述申請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等相關材料于3月26日前通過中國郵政EMS寄送到我校招生就業處,逾期不予受理。學校將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將上述材料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備案通過后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校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按照相關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資格。
第二十一條 申請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需與獲獎項目或取得的職業資格相關,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第九章 退役士兵考生志愿填報
第二十二條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號)要求完成“資格條件申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文化素質考試。退役士兵考生,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
第十章 錄 取
第二十三條 錄取成績
1.普高類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2.社會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3.中職類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4.退役士兵考生錄取成績=體能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第二十四條 錄取規則
1.學校根據各類生源報考情況和考生總成績分別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2.對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專業,擇優錄取。
3.對于總分相同的考生:普高類考生、社會考生將依次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若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的分數排序)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中職類考生依次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排序。
4.學校根據各類生源報考情況,可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5.個別專業報考生源不足時,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分數線錄取或進行征集志愿。
6.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優先錄取
1.具有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者。
2.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者。考生報考專業需與獲獎項目相關,否則視為無效。
3.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
4.近三年在省級(含)以上體育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考生,請將獎勵或資格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等相關證明材料于3月26日前通過中國郵政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就業處,并于考試當天攜帶原件到學校招生就業處進行核驗,經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可在原考分基礎上上浮10%進行排序錄取。
第二十六條 考生成績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發布。發布期間,考生可通過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查詢。對成績有異議者,可依據學校規定申請成績復議。
第二十七條 學校根據錄取規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校于4月25日前將名單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八條 擬錄取考生名單經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并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后,學校按照《國家郵政局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國郵辦發〔2022〕19 號)要求,將錄取通知書及時、準確寄送考生本人。
第二十九條 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將本人檔案轉至我校并參加全日制培養。學校按照國家和河南省相關規定、程序注冊學籍,學生除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外,其他待遇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
第十一章 收費及資助
第三十條 學校收費執行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的最新標準。學費標準:文科類專業3700元/年/生(其中,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兩個專業4200元/年/生),理工科類專業4200元/年/生(其中,機械設計與制造、機械制造及自動化、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建筑室內設計、工程造價、新能源汽車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十個專業48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生,二年制軟件類專業8000元/年/生,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12000元/年/生(機電一體化技術,外方合作學校:俄羅斯弗拉基米爾國立大學;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外方合作學校:俄羅斯弗拉基米爾國立大學;新能源汽車技術,外方合作學校:德國奧思拓職業教育學院);住宿費標準暫定:孔明路校區800元/年/生,光武路校區400元/年/生,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三十一條 為鼓勵學生勤奮努力,積極進步,學校制訂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學院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貸、助、補、減”多措并舉的資助辦法,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其中國家助學貸款最高可以申請12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按照不同情況,可申請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檔;另外學院勤工助學補貼標準為200元/生/月。學生在校期間表現優秀的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學院獎學金1000元/生/年;德育獎學金300元-1000元/生/年(視情況不同獎勵不同)。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經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校要求于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事先向學校招生就業處書面請假并附相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兩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入學資格和錄取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對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也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三十四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省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陽市杜詩路1666號(孔明路校區)
南陽市工農路291號(光武路校區)
學校網址:http://www.hnpi.cn
招生信息網:http://www.hnpi.cn/zsxx/
咨詢電話:0377-63270276 63210238
Email:hnpizs@163.com
咨詢QQ群:664625394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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