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起6個藝術類專業實施統考
時間:2023-03-2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北京教育考試院昨天發布《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改進專業考試方式、完善招生錄取機制。
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本市將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全市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全市統考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高校校考由相關高校組織。
藝術類專業全市統考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4年全面實施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等6個藝術類專業全市統一專業考試。對于本市統考已覆蓋的藝術類招生專業,原則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統考成績。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全市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組織校考的在京高校要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
使用全市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統考成績均達到本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全市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本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全市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除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應安排分省招生計劃。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記者 許 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