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分類招生章程
時間:2023-03-2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為了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我院2023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分類招考”)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院全稱及代碼: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國標碼13976)
第二條 辦學性質、層次及類型:我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教育部審核備案,業務上由福建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公辦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職院校。 第三章 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院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院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上級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自覺接受院紀委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信譽,確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監督電話:0598—8282790(校紀委辦公室)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我院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3】3號)文件精神執行,實行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所有符合錄取投檔條件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出檔和錄取。常規志愿批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征求志愿錄取。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我院嚴格執行省里下達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無計劃外招生(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六章 收費標準、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我院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標準,醫學類專業學費6600元/學年,其他非醫學類各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退費辦法按閩價〔2006〕費154號文件執行。 第七章 入學、畢業
第十六條 新生憑我院寄發的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按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報到入學。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核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規定與現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時,以現行招考政策為準。
招生信息網:http://zs.smykzy.cn/
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