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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單獨招生章程

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3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號),結合學校單獨招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位于湖南省長沙市水渡河畔,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萬家麗北水渡河路100號。

第三條 學校是國家教育部備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湖南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湖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 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單獨招生工作,研究決定單獨招生工作重要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工作的專門機構,負責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紀檢監察處)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單獨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單招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我校確定36個專業(含專業方向)進行單獨招生。

第九條 我校將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確定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下同)兩類考生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保證兩類考生的錄取比例總體基本均衡。不同類別考生計劃經省教育廳批準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十條 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我校按上年度招生計劃總數55.625%的比例申報單招計劃,共計2670人(其中:包含退役軍人考生單列計劃7人、體育特長生單列計劃23人)。退役軍人考生、體育特長生可在單招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專業。

第十一條 具體單招專業、計劃和收費標準如下表。

組別

專業名稱

學制

計劃數

學費

(元/年)

專業組一

工程測量技術

三年

130

5060

國土空間規劃與測繪

三年

65

4600

測繪地理信息技術

三年

45

4600

大數據技術(地理信息應用方向)

三年

30

4600

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攝影測量方向)

三年

30

4600

環境地質工程

三年

110

4600

地質調查與礦產普查

三年

40

5060

鉆探工程技術

三年

40

4600

巖土工程技術

三年

105

4600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

三年

105

4600

軟件技術

三年

80

4600

大數據技術

三年

45

4600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智能硬件工程技術方向)

三年

50

4600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自動化控制方向)

三年

50

4600

計算機應用技術

三年

30

4600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三年

80

4600

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

三年

55

4600

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

三年

110

4600

工程造價

三年

110

5060

建設工程管理

三年

130

4600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三年

50

4600

建筑經濟信息化管理

三年

90

4600

大數據與會計

三年

110

3500

市場營銷

三年

120

3500

國際經濟與貿易

三年

60

3500

現代物流管理

三年

60

3500

旅游管理

三年

95

4600

旅游管理生態旅游方向

三年

25

4600

應用英語

三年

45

3200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三年

80

5060

專業組二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三年

130

7500

建筑室內設計

三年

65

7500

環境藝術設計

三年

60

7500

動漫制作技術

三年

45

6000

專業組三

建筑工程技術

三年

135

5060

建筑工程技術智慧建造方向

三年

60

5060

總計

 

2670

 

★實際收費按2023年湖南省發改委核定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繳納學雜費。經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批準,學校實行按年學費標準預收。

 

第四章 報名方式

第十三條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名我校單獨招生。對于符合報名條件尚未參加高考報名、且有意愿報考高職單招的人員,須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補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逾期不再辦理高職單招有關高考報名手續。

第十四條 單招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統一從2023年2月21日8:00開始,至2月28日18:00結束,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 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志愿信息。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將在填報志愿期間的2月22日-27日每天18:00前公布當前各高校各計劃類別第一志愿第一專業填報考生人數,考生可通過“考生綜合信息 平臺”和“瀟湘高考”APP查看。所有考生可在報考時間截止前(即2月28日18:00)隨時修改報考志愿,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不能修改志愿。

第十五條 根據全省統一安排,高職單招報考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選擇12所院校報考。

第十六條 填報我校志愿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及退役軍人考生允許在專業組一、二、三中任選2個專業進行填報,并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所有專業內調劑);因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各專業組的職業技能測試內容不同,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只允許在一個專業組內選擇2個專業進行填報,并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在報名系統中多填專業視為無效。

第十七條 身份認定。符合退役軍人身份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交退出現役證或轉業證,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網通知公告欄中下載《湖南省2023年高職單招報名身份審核表(退役軍人)》,按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后將證明材料2023213-17交至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辦公室,確認資格后考生方可填報退役軍人類別的志愿專業,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歷人員身份報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績測試的政策,提供虛假資料的,我校將及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符合免試直接錄取條件和免技能測試的職業技能特長生須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于2023213-17日交至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辦公室,經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可免試或免技能測試錄取,考生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獎助學、畢業證發放等方面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體育特長生的報考條件具體見《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符合條件的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于2023213-17日交至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辦公室

第十八條 報名費繳納:20233月25日,通過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繳納報名費80元。未按要求繳費的考生不予排考。繳費流程詳見學校單獨招生網,網址: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detail/news?article_id=5100&menu_id=615&sidebar_index=5

第十九條 準考證打印:第一志愿考生20233月810日,第二志愿考生2023年4月5日—7日(未完成單招計劃的情況下將進行)具體詳見學單獨招生網,網址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index/index

 

第五章 考試與考核

第二十條 我校單招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別組織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統一定為2023年3月11日—12日,如錄取后未完成當年的單招計劃,將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時間統一定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確需調整考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條 參加我校今年單獨招生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退役軍人、體育特長生四類。各類考生的考試大綱將公布在我校單獨招生網。
    第二十二條 所有考生都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心理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有有效學考成績的)和退役軍人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其他人員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無學考成績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按照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類別進行文化素質測試。

第二十三條 考試內容:心理測試不計分,作為參考依據+文化素質測試100分+職業技能測試100分,總分200分。

1.心理測試:主要是對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的初步評價,采用心理測試量表進行測試。

2.文化素質測試:對于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學考成績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由我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基礎科目知識等有關內容單獨組織閉卷考試。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數、外三科成績之和除以3)折算成100分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3.職業技能測試:根據考生類別分別進行,具體測試方法詳見各類別考試大綱。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重點對學生的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及有關基礎知識內容等進行考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按照對口升學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及相關專業的特色,分專業組對學生職業技能情況進行考察或實踐操作測試,不同專業組考試內容不同,依據專業組內招生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進行測試;退役軍人,根據學校培養要求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體育特長生的專項測試內容詳見《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第二十四條 命題:由考試工作辦公室負責,教務處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各二級院部進行統一命題,各二級院部院長(主任)協助完成此項工作。

第二十五條 保密措施:學校紀檢監察處全程監督,本次命題聘請相關教師參加,制卷時由監察工作辦公室全程負責監督并嚴格保密,保密人員應該對試卷保密絕對負責,在嚴格的監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試卷制好后,分考場裝入試卷袋密封,試卷存入保密室,由專人24小時值班看管。
    第二十六條 組考: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并組織有序考試,相關二級學院配合實施。

第二十七條 評卷:由教務處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工作有關要求進行。實行責任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荚囋u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八條 根據國家高職擴招及退役軍人工作有關精神,退役軍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依據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應屆畢業當年可保送至我校就讀;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免試推薦到我校就讀,由我校錄取到學生獲獎賽項對應的專業。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于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考生如需跨專業,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第三十條 考試結束后,我校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分別列出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各專業實際錄取計劃數。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如應屆普通高中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兩類考生一志愿分別參考150、50人,則兩類考生實際招生計劃分別為75、25人。

第三十一條 根據各專業錄取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滿為止。普通高中畢業填報的第一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專業進行錄取,專業服從未被錄取的考生,按成績高低和各專業剩余計劃在所有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兩類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專業進行錄取專業服從未被錄取的考生,按成績高低和各專業剩余計劃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

第三十二條 總成績相同時,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順序依次排列;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成績依次排列。

第三十三條 我校按志愿優先的順序進行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有剩余招生計劃,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針對第二志愿填報了我校有缺額的專業(或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組織考試和錄取。第二志愿各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原則、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三十四條 我校通過官網(http://www.hngczy.cn/)發布單獨招生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辦理相關確認就讀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就讀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校將直接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1、填報虛假高考報名信息;

2、提供虛假的資格證明材料;

3、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為;

4、文化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科目成績為零。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考試結束及錄取結束后,我校第一時間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校官網公示。

第三十六條 我校單招考試期間,學校紀委對單招考試、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七條 我校高職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請及時報警。

第三十八條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單招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高職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校的投訴舉報電話為0731-84095297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學。

第四十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四十一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與身體復檢。對復查(復檢、復試)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方案為準。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國標招生代碼:12425

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hngczy.cn/

招生咨詢電話: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招生咨詢郵箱:hngczy_zsc@163.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1-8409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