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3-03-3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縣(市、區)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學考選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21〕7號)精神,現就做好2023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考對象與考試科目
高一學生報考科目為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
高二學生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技術。
(二)報名程序與時間安排
報名分網上信息輸入和網上繳費兩個階段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為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為2023年4月15日9:00至4月17日17:00。
1.網上信息輸入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忌氉屑毢藢︿浫氲膱竺畔ⅲ_保報名信息(含照片)和報考科目準確無誤,方可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
2.資格審核
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結束后,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學校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網上審核,對審核有問題的考生,及時反饋結果或要求補充材料。
3.網上繳費
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確認報名信息,完成考試費用的網上繳費。逾期(時)將不予辦理??荚囆畔⒔浛忌_認后一律不作修改。未進行考試信息確認或已進行考試信息確認但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
日期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
7月1日 (星期六) | 上午 | 歷史 | 8:30—9:30 |
生物學 | 10:30—11:30 | ||
下午 | 語文 | 14:00—15:20 | |
技術 | 16:20—17:20 | ||
7月2日 (星期日) | 上午 | 化學 | 8:30—9:30 |
地理 | 10:30—11:30 | ||
下午 | 數學 | 14:00—15:20 |
三、其他事項
(一)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參加相關科目的考試,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成績等級不合格,可在本次開考的科目中自主報考相應科目。社會人員也可根據各科目考試安排報名參加考試。
(二)殘疾考生在報名時申請提供考試便利的認定標準按《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執行。
(三)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四)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中會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3〕118號)有關規定,學考報考費每人每科次20元。
(五)各地要切實加強政策宣傳與解讀,認真做好考生咨詢與服務,嚴格工作程序和時間節點,規范、按時完成學考報名各項工作。要結合考生報名情況提早謀劃考點安排,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失信等行為。要認真落實國家和屬地有關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的要求,因時因勢動態完善考試防疫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全力創造安全衛生健康的考試環境。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