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時間:2023-04-0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2023年繼續在部分省份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著力選拔一批在化學學科領域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經世致用后備領軍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志向遠大,追求卓越,綜合素質優秀,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開拓性科學研究的考生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奧林匹克競賽(化學、生物、數學、物理、信息學)決賽二等獎(含)以上成績的考生。獲獎信息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名單為準。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專業:化學
(二)計劃:以“湖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公布為準。
考生選考科目須與下表要求一致: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
時間:4月8日12:00至4月28日12:00。
方式:考生登錄“湖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
網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2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確認
6月12日至18日,考生登錄“湖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進行學校考核確認,并上傳考試誠信承諾書。
(四)入圍校測辦法
6月26日前,符合第一類報名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依據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省招生計劃數6倍確定入圍我校考核名單,高考分數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優先確定入圍名單。符合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直接入圍我校考核名單,不占用招生計劃6倍的名額。
(五)學校考核
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綜合測試和身體素質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湖南大學強基計劃準考證。
1.專業綜合測試
測試為面試。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專業相關學科的基礎理論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興趣志向、科研潛質、創新能力等多方面內容。
2.身體素質測試
測試包括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2個項目。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高三年級標準執行。身體素質測試為合格性考試,不計入學校考核綜合成績。身體素質測試不合格或未參加身體素質測試考生不予錄取。
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身體素質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甲醫院證明,我校視情況予以免測或安排補測。因身體殘疾等原因無法參加身體素質測試的考生,可向學校申請免測,申請通過者可予以免測,視為身體素質測試合格。
考生須購買測試期間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未購買保險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
3.綜合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折算成滿分100分)×85% +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成績折算均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六)錄取辦法
專業綜合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
對于第一類考生,身體素質測試合格,專業綜合測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所在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計劃,在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進行排序。
對于第二類考生,身體素質測試合格,專業綜合測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綜合成績的,予以錄取,所需計劃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強基計劃名額。
以上兩類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以各省劃定相應分數線為準)。
7月5日前,我校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在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所在省(區、市)后續各批次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湖南大學強基計劃圍繞我校建設富有歷史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總目標,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需求為導向,實施動態考核進出機制和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著力培養基礎扎實、視野開闊、德才兼備,具有卓越人文素養、科學精神和創新能力的新時代經世致用領軍人才。
配備一流師資力量,營造優良育人環境。全程采用“導師制”,聘用高層次人才擔任“生活導師”“學業導師”“科研導師”“任課教師”,充分發揮高水平師資力量在學生綜合素質培養中的引領作用。
構建互動教學模式,傳承思辨創新能力。全程實施“小班化”,依托多形態教學資源和科研項目,實施以問題為導向的教育教學模式,促進學生自主深度學習和綜合素質提升,激發學生科研創新動能。
強化中心學科地位,筑牢科學基礎知識。在課程設計及專業培養各環節,強化中心學科地位,打破學科壁壘,融入多學科交叉前沿新興內容,構建“博”“厚”共筑、“博”“專”兼顧知識結構體系。
強化多元協同培養,拓展國際學術視野。設置專項學術活動資助基金,鼓勵支持學生積極參加國內外學術活動、到國(境)外進行訪學、科研訓練、學業競賽、學術會議等,充分提高學生國際競爭力。
五、監督機制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監察處聯系電話:0731-88821680。
六、其他說明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供。對于報名材料或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學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我校將在“湖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相關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并辦理有關事項。
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事務,不舉辦任何形式培訓活動。
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就讀。
七、咨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1號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編:410082
咨詢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電子郵箱:admi@hn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admi.hnu.edu.cn/
八、本簡章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