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生指南
時間:2023-04-1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1.考生憑《文化課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提前50分鐘在西北師范大學西門口有序入場。開考15分鐘后嚴禁進入考場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試全過程考生不得離開考場。陪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2.考生應主動接受監考老師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嚴禁攜帶各種文具、通訊工具(手機、智能手表、手環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錄音及攝像設備、書籍、報刊、參考資料等物品進入考場,考試使用文具由考點統一配發。
3.所有科目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將配發文具帶出考場。最后一科考試結束后,文具由考生帶走。
4.考生入場后須對號入座,將《文化課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桌面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仔細檢查答題紙、試卷是否完好,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等情況影響考試成績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考生如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老師;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老師詢問。
6.考試開始哨響后方可開始答卷。考生必須在試卷、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寫在試卷、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準在答卷、答題卡(紙)上做任何標記;除答題卡(紙)對應信息位上使用填涂鉛筆填涂外,其他答案均使用考點配備的黑色簽字筆填寫。
7.考試結束哨響后須立即停止答卷,待監考老師清點完畢考生試卷和答題紙后,考生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帶走與考試有關的任何材料。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紙)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在國家標準化考場進行,全程監控并錄像。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自覺服從監考老師等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老師等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10.對考試過程存在夾帶、攜帶電子設備、交換答題卡(紙),使用通訊或照相、錄像工具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將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除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或當前考試各階段、各科目成績外,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11.對考試過程中存在替考、組織作弊、提供或傳輸試題、答案等違法行為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試作弊條款依法處理: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