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院校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3-04-1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閩考院普〔2023〕6號
有關高校,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3〕3號)規定,為做好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試對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學〔2023〕2號)要求,經考生申報,所在學校、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省教育廳職成處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2023年全省符合免試錄取到相應對口專科專業的獲獎中職生共有63人(名單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公告欄)。
二、錄取辦法
1.專科免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志愿。具有免試資格的中職生須于4月11日前向報名確認點提交《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申請表》(附件1),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考生在填報免試志愿時,須選擇與報考類別相對應、與獲獎項目相對口的專科專業。招生院校(專業)及代碼詳見《2023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
2.報名確認點匯總初審后,須于4月12日前將《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所在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審核后,須于4月13日前將匯總表紙質版(加蓋公章后掃描)和電子版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ksypzc@mail.eeafj.cn。
3.經省教育廳職成處審核通過后,4月18日開展專科免試錄取工作。
三、有關事項
1.具有免試資格的中職生若未按時申報免試志愿,視同自行放棄免試資格。已申報但在本科批次被錄取的,不再參加免試專科錄取。
2.請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將本文轉發至轄區內有關中職學校,確保符合免試資格的中職生按時按要求填報免試志愿,防止漏報、錯報。
附件:1.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申請表
2.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匯總表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