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問答
時間:2023-04-2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主要政策
1.教育部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簡稱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主要任務包括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改進專業考試方式、完善招生錄取機制、強化監督管理機制等。要求各省進一步制定完善本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2.《河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答:根據教育部《指導意見》和藝術類考試招生相關文件要求,我省結合實際,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多次組織專家座談研討,經多方調研、充分論證,制訂了《河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及省統考各科類考試說明。我省制訂《實施方案》是落實國家目標任務,在總體要求、任務舉措、時間進程等安排方面與國家保持一致,與全國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步實施。
3.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科類有哪些?
答:從2024年招生起,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戲曲類共7個科類,其中我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為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共6個科類。按照教育部《指導意見》精神,戲曲類通過省際聯考、校際聯考或“考評分離”等方式實施。
教育部文件明確:從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從2024年招生起,不再組織編導與制作類專業省統考。
4.藝術類考生如何選報藝術科類?
答:藝術類考生根據本人藝術專業特長,參照《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以及相關高校要求,可從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的7個科類中選擇1個或以上科類報考;除須統一參加筆試的美術、書法、音樂、表(導)演類(戲劇影視導演方向)外,其他科類可以兼報。報考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和音樂教育類;報考表(導)演類的考生,可以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服裝表演方向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
5.藝術類專業招生對考生成績有什么要求?
答: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使用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河南省藝術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中高考文化課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
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6.高校高水平藝術團如何選拔?
答: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7.對規范高校校考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經教育部批準的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省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對于出現違規招生情況的高校,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停止校考資格。
二是嚴格控制校考考試規模。組織校考的高校要結合人才培養定位,加強與省統考的銜接,科學合理確定校考形式。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現場考試規模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
三是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8.加強藝考招生工作監督管理的舉措有哪些?
答:一是落實高校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制,充分發揮學校招生委員會或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二是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在省招委統一領導下,各級招委、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按職責分工加強對本地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三是完善多級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省級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建立健全高校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完善考生申訴復核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四是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建立完善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五是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
二、考試內容與形式
(一)音樂類
9.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為幾類?不同類別的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音樂表演又分為器樂和聲樂兩個方向。
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4個科目。
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4個科目。
音樂教育類總分300分,包括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165分)、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75分)5個科目。
10.音樂教育類考試科目為什么要區分主副項?
答:一是尊重考生個性化發展,凸顯考生的優勢和特長。二是音樂教育要求人才“一專多能”,考查考生主副項共四首作品。
11.樂理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是什么?
答:樂理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考試內容包括音與音高、音長與節奏、常用樂譜符號、音程與和弦、民族調式與大小調式。
12.聽寫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是什么?
答:聽寫主要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辨能力與記憶力。考試內容包括:①單音;②旋律音組:三音組、五音組;③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八度內(含八度)自然音程;④和弦:四種三和弦原位、轉位;⑤節奏:6小節左右;⑥單聲部旋律:高音譜表;8小節;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f-a2以內。
13.樂理、聽寫科目考試形式是什么?
答:樂理、聽寫兩個科目合卷,采取筆試方式,使用五線譜記譜,提供標準音a1參照。
14.視唱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視唱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音準、節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樂表現力。考試內容包括新譜視唱,五線譜記譜;1條8小節旋律;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b-e2以內。考試形式為開始前提供標準音a1,考生一遍完成視唱(固定唱名法或首調唱名法均可)。視唱過程中無任何音響提示。
15.器樂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器樂主要考查考生樂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考生演奏2首作品(1首為練習曲,1首為樂曲);中西打擊樂專業,要求演奏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種為音高類打擊樂器,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除鋼琴以外,其他樂器考生自備。要求背譜演奏,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動伴奏)。
16.聲樂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形式是什么?
答:聲樂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水平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考生演唱2首聲樂作品,總時長不超過6分鐘,(如選擇歌劇詠嘆調須按原調演唱)。聲樂科目考場提供標準音a1,要求背譜清唱,不得使用伴奏。
17.聲樂科目考試為什么只對歌劇詠嘆調要求原調演唱?
答:一是歌劇詠嘆調與角色的戲劇形象相關,變調演唱將破壞戲劇的表現性。二是歌劇詠嘆調的調高與難度相關,降調演唱將失去對演唱者技術能力的檢驗力。三是歌劇詠嘆調不允許移調是業內的常規。而一般聲樂作品則沒有以上要求。
18.器樂或聲樂科目考試為什么不可使用伴奏?
答:省統考的目的是區分考生的專業素質與能力水平。伴奏會影響到考生真實能力水平的呈現,不利于對考生表演水平的評定。
(二)舞蹈類
19.舞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3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
20.舞蹈類考生考試服飾要求是什么?
答:為降低考生備考成本,減輕經濟負擔,舞蹈類專業考生著練習服裝,具體要求如下:
基本功:女生盤發(無頭飾),著黑色吊帶緊身練功衣、肉粉色褲襪和粉色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白色緊身短袖、黑色緊身長褲和黑色軟底練功鞋,要求服裝為凈色,無裝飾,不可化妝,無音樂。
自備劇目(或組合)表演:不得穿演出服。女生表演時著黑色吊帶緊身練功衣、黑色練功褲(長短不限),如表演需要著舞蹈裙,須為無裝飾凈色舞蹈半裙(規定在黑、白、藍色中選其一);男生服裝同基本功要求。不得化妝,不得佩戴頭飾、配飾;可使用非裝飾性道具,不可使用面具類道具,音樂自備。
舞蹈即興:著舞蹈練功服,不得化妝。
21.舞蹈基本功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基本功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基本條件與素質,以及舞蹈基礎訓練的能力。
考試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測試身體條件,包括整體外形(全身正面、側面、背面與上半身正面)和軟開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二是測試技術技巧,包括規定內容(平轉、四位轉、凌空躍)和自選內容(提供《技術技巧參考目錄》,所有舞種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國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選一個技術技巧體系進行測試,同一體系下至少包含不同類的三個單項技術技巧,時長不超過1分鐘)。
22.舞蹈類考生技術技巧測試是否可以在《技術技巧參考目錄》之外選擇自選內容?
答:《技術技巧參考目錄》是最常用、最基礎、最基本的技巧。自選技巧不限于參考目錄,也可選擇目錄以外與目錄體系相匹配的技術技巧進行展示。
23.舞蹈表演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表演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綜合藝術表現的能力。考試內容為自備劇目(或組合)表演,舞種不限,時長不超過2分鐘。自備劇目(或組合)表演應與報考的舞種方向(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24.舞蹈即興的考試目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即興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創造性表達的素質與潛力。考試內容為依據現場隨機抽取的音樂進行即興表演,舞種不限,時長1分鐘。
(三)表(導)演類
25.表(導)演類專業省統考不同方向的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表(導)演類專業省統考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
戲劇影視表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共四個科目。
服裝表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共三個科目。
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總分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共三個科目。
26.文學作品朗誦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文學作品朗誦主要考查考生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運用有聲語言表達文學作品的能力。考生朗誦自選文學作品(現代詩歌、敘事性散文、小說節選、戲劇獨白等)一篇,時長不超過3分鐘;考生須以普通話脫稿朗誦。
27.自選曲目演唱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自選曲目演唱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條件,對作品的理解、旋律及節奏的把握和表現能力。考生演唱自選曲目(歌劇、音樂劇、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時長不超過2分鐘;考生須無伴奏進行演唱。
28.形體技能展現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形體技能展現主要考查考生身體的協調性、靈活性、節奏感、藝術表現等能力。考生自選形體動作(舞蹈、武術、戲曲身段、藝術體操、廣播體操等)一段,著凈色無裝飾形體訓練上衣(款式顏色不限),黑色練功褲,不得穿表演服裝。時長不超過2分鐘;伴奏音樂自備。
29.命題即興表演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命題即興表演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組織有機行動的能力、觀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綜合素養。考試形式為單人,隨機抽取考題,備考1分鐘后進行考試,考試時長不超過3分鐘。
30.形體形象觀測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形體形象觀測主要考查考生形體比例、肢體的勻稱性、協調性及膚質等方面狀況,評價考生專業外部條件及形象氣質等。考生先完成形體測量,然后進行正面、側面、背面體態展示。要求赤足、著泳裝(凈色無裝飾),其中女生著黑色分體、不帶裙邊比基尼(下身為三角式泳褲),男生著黑色三角式泳褲。
31.臺步展示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臺步展示主要考查考生服裝表演展示的步態、姿態等基本技巧,形體的表現力、協調性和韻律感,對音樂的理解力及反應能力等方面狀況。考生完成行走、轉身、造型等臺步展示過程,著泳裝,須大方得體,無任何標識,女生須穿高跟鞋,男生赤腳。
32.才藝展示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才藝展示主要考查考生的節奏感、樂感和藝術表現力,評價考生肢體的協調性和靈活性。考生先以普通話自我介紹,不可透露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時長不超過1分鐘;然后從舞蹈、健美操、藝術體操等體現肢體動作的才藝中自選一種進行展示,著凈色無裝飾形體訓練上衣(款式顏色不限),黑色練功長褲,不得穿表演服裝。時長不超過2分鐘,伴奏音樂自備。
33.敘事性作品寫作科目的考試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敘事性作品寫作主要考查考生文學創作的立意把握、結構創意與文字組織的綜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視聽表達方面的潛力。考生根據給定命題進行寫作,敘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說、微劇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試時長150分鐘。
(四)播音與主持類
34.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共三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
35.作品朗讀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作品朗讀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話語音面貌、嗓音條件及對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現力等。考試內容為指定文學作品朗讀,包括一首(段)古詩文和一段現代文學作品節選。考試形式為隨機抽取試題,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36.新聞播報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新聞播報主要考查考生對新聞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考試內容為指定新聞稿件播報。考試形式為隨機抽取試題,考試時長不超過1分鐘。
37.話題評述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話題評述主要考查考生思維能力、語言組織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考試內容為對所提供的話題(素材)進行評述。考試形式為隨機抽取考題,脫稿評述,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38.考生現場備考時長是多少,考試期間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所有考試科目均采用單人單場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場一次性完成。考生三個科目的備稿總時長控制在15分鐘。
39.播音與主持類考查范圍是什么?
答:播音與主持類考查范圍是:作品朗讀科目選材以中小學語文科目涉及的內容為主;新聞播報科目選材以官方主流媒體發布的新聞為主;話題評述科目選材以社會熱點、日常生活等內容為主。
40.作品朗讀科目內容為何包含古詩文和現代文學作品?
答:作品朗讀科目選材以中小學語文科目涉及內容為主,引導考生注重平時學習積累。一是通過不同文體的朗讀,更準確地考查學生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現力。二是引導考生加強對中華經典詩文的學習和理解,加強傳統文化教育,營造學習傳承中華優秀文化的氛圍。
(五)美術與設計類
41.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考試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綜合能力)三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
42.素描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素描的考試內容為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考試形式為寫生、根據圖片資料模擬寫生、根據文字描述默寫。考試工具和材料為試卷用紙為四開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43.素描科目的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素描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對形體、結構、空間、黑白、質感、構圖等方面知識的認識、理解和表達能力。考試要求為:形象鮮明,構圖完整,比例準確,解剖、透視關系正確,形體、結構關系正確;有深入的刻畫能力,重點突出,畫面整體感強;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體積與空間表現準確;形象生動,富于藝術表現力。
44.色彩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色彩的考試內容為人物頭像、靜物、風景。考試形式為:(1)人物頭像、靜物、風景寫生;(2)根據文字描述進行默寫;(3)根據黑白圖片畫彩色繪畫;(4)根據線描稿畫彩色繪畫。試卷用紙為四開水粉紙、水彩紙、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水彩、水粉(考生自備)。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45.色彩科目的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對色彩的理解、表現和感受能力,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運用能力和藝術表現力。考試要求為:(1)構圖嚴謹,造型完整;(2)色調和諧,色彩豐富,色彩關系合理;(3)塑造充分,用筆生動,技法運用得當;(4)富于藝術表現力。
46.速寫(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內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速寫(綜合能力)考試結合高中美術必修課《美術鑒賞》中的內容,根據命題進行創作。考試形式為:(1)根據試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題創作;(2)根據試卷所提供的圖像素材和文字表述,按要求完成命題創作。速寫(綜合能力)科目試卷用紙為四開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及材料為鉛筆、炭筆、鋼筆、簽字筆、針管筆、馬克筆、蠟筆、彩色鉛筆、水彩、水粉(考生自備)。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7.速寫(綜合能力)考試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速寫(綜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美術史素養、美術鑒賞能力、形象組織能力、畫面構成能力、生活觀察能力和藝術想象能力。
考試要求為:(1)繪畫時能夠準確應對命題要求,回應和解決命題所提出的問題;(2)美術史知識點把握清晰,理解準確,藝術和人文素養扎實;(3)構圖和形象組織合理,造型生動,技法表現得當;(4)考生應具備敏銳的生活觀察能力和豐富的藝術想象力。
(六)書法類
48.書法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書法類專業省統考包括書法臨摹、書法創作兩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
49.書法臨摹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書法臨摹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藝術的理解與臨摹能力。考試內容為對照兩種不同字體范本進行臨摹(各30字左右),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書法碑帖。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
50.書法創作科目的考試目的、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書法創作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藝術的理解與創作能力。考試內容為:(1)以篆書完成命題創作(30字左右);(2)從楷書、隸書、行書中選擇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30字左右)。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詩文。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
51.書法類考試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項?
答:一是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等考試用具均由考生自備。嚴禁將紙張、書法工具書帶入考場,嚴禁將答題紙(含草稿紙)帶出考場。二是臨摹和創作答卷不得落款與鈐印,不得做標記、畫界格。三是考生不得增加減少或改變考試內容,有繁體字的必須正確使用繁體字。
52.為什么書法創作科目必須要有篆書創作?
答:篆書創作主要從考查考生書法實踐的基礎能力和文字學素養出發。篆書是諸體之本,是隸、楷、行、草書的源頭,具有較強的規律性和規范性,是書法學習的基礎性書體,對考生的書法基礎訓練具有其他書體不可比擬的優越性,有助于考生把握用筆之法和了解漢字的結構特征與造型原理。掌握篆書的書寫特點與創作規律,不但可以為考生今后專業課程的學習打下扎實的基礎,而且可以進一步激發考生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愛,拓展知識視野,提升人文素養。
53.書法類考試為何要公布書法臨摹科目楷書、隸書、行書的考查范圍?
答:書法類考試公布書法臨摹科目楷書、隸書、行書的考查范圍,是為了充分發揮人才選拔與導向的雙重功能,正確引導考生更加全面地學習經典碑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中國書法藝術,既突出專業的基礎性,又能準確地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基本技能。
其他具體內容詳見《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說明(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