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師范大學2023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時間:2023-04-25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學校根據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印發《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2〕224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簡介
青海師范大學坐落于西海鎖鑰、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寧,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具有教師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省屬重點大學。青海師范大學體育學院現有體育教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三個本科專業,其中,體育教育專業為國家級一流專業,運動訓練專業為省級一流專業;獲批體育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體育碩士、學科教學(體育)兩個碩士授權類別。是國家體育總局批準建立的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基地、青海省體育局批準建立的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基地、青海省民委批準建立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訓練基地、青海省教育廳批準建立的青海省學生體質監測中心。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9人;享受國務院津貼專家1人,省級名師1人,國際級裁判1人,國家級裁判4人,國家級體育社會指導員10人;省級骨干教師2人。
學校全稱:青海師范大學
辦學類型: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學習形式:全日制
學校代碼:10746
校 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海湖大道延長段38號
授予學位:學業期滿達到畢業條件者,由青海師范大學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
二、專業介紹
1.專業名稱: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
2.培養目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專項理論知識和技能,能夠從事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教學、訓練、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3.修業年限:基本學制4年,實行3-6年彈性學制。
4.授予學位:教育學學士
5.學費標準:每學年收取學費3820元;公寓住宿每學年收費1200元(如有變化,以青海省物價局批復為準)。具備國家一級運動員(含)或一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可免除在校期間學費。
三、報考條件
1.符合國家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
2.具備我校招生項目的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依據所獲運動等級項目報考我校相應的招生項目,不能跨項報考。
3.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考生如具備所報考項目的多個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報名時需填報所有符合報名要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4.2023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招生計劃
運動訓練專業本科招生70名,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本科招生20名。
五、網上注冊、報名
1.注冊時間:2023年2月1日12:00—2023年3月10日12:00。
2.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12:00—2023年3月10日12:00。
3.報名方法:考生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及“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招生系統”)進行注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并報名。
六、考試安排
1.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
2.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
3.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考生依據報名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參加考試。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托有關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版)。
七、錄取
1.在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不低于180分、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40分的基礎上,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我校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的錄取控制線。
2.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3.在達到我校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綜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照體育專項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4.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數按文體綜合成績排序,根據各項目要求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依據梯次順序,優先錄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項目再錄取二志愿。分項目計劃如未完成,計劃間不做調整。
5.考生若已被我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八、約束及監督機制
1.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招生的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學校按要求將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學校招生信息網等機構公示。
3.認真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報生源地招辦依據處理。
九、聯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海湖大道延長段38號
郵 編:810008
咨詢電話:0971-6318787(招生辦公室)
郵 箱:zhshb@q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