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關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三僑生”和臺灣省籍考生加分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3-05-0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印發<山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招考委〔2020〕6號)的文件精神,參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為做好考生加分資格審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
各市、縣(市、區) 招辦要高度重視“三僑生”和臺灣省籍考生加分資格審查工作,切實加強對考生加分資格審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統籌做好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審查工作。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為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審查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確保資格審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申報要求
符合下列有關條件的考生,請于2023年5月10日前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中學或有關縣區招辦申報,同時還須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須持市級(含)以上僑務辦公室證明及相關材料。(2)臺灣省籍考生,須持省臺灣同胞聯誼會證明及相關材料。
“三僑生”和臺灣省籍考生的證明材料和相關登記表,由各縣(市、區)招辦初審,各市級招辦復核并匯總造冊后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10日。上述考生高考加分資格經過審核合格,并進行公示后,錄取時可享受國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顧政策。
三、嚴格審核
各市、縣(市、區) 招辦要選熟悉政策、堅持原則、責任心強的專人負責考生加分資格審查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中學和縣(市、區)、市招辦三級審查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要嚴格審核高考考生的加分資格,嚴防加分資格弄虛作假,對不符合高考加分條件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四、加強監督
各有關市、縣(區)招生辦、中學要建立完善具備加分資格考生的信息公開機制,及時公開有關信息,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工作,加強享受政策考生名單的公示工作。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