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學2023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時間:2023-05-1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上海理工大學2023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秋季統一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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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理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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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楊浦區軍工路516號;徐匯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徐匯區復興中路1195號。中英合作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徐匯校區;其余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校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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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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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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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理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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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理工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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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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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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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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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外語語種 |
各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非語言類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部分中德合作專業為德語,其他專業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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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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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錄取規則 |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份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對進檔的考生,在專業錄取時,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若個別省份有特殊規定,與當地省級招辦協商后另行公布)。 3.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4.同分考生專業錄取排序規則 (1)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選考科目為“不限”的,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序;其他選考科目要求的,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為序逐一比較安排。 (2)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首選科目為“歷史”的,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序;首選科目為“物理”的,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為序逐一比較安排。 (3)其他省份:文科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序,理科考生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為序逐一比較安排。 5.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并符合我校提檔要求,但未進入所填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綜合情況作調劑錄取。 二、生源不足時,省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剩余招生計劃數進行征集志愿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四、特殊類型招生規則 1.藝術類招生項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學202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2.保送生招生項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學2023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執行。 3.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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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理工體類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醫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74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3000元。經濟管理試驗班每生每學年6500元,工科試驗班、理科試驗班每生每學年7000元,專業分流后按專業所屬學科門類收取學費。(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2.英語(中美合作)、工商管理(中美合作)、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德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19500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中德合作)、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21000元。(滬發改規范〔2018〕2號、滬發改規范〔2023〕4號、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3.會展經濟與管理(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中英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0元;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中英合作)、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英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30000元(滬發改價調 〔2019〕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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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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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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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監督。 舉報電話:021-5527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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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網: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詢電話:021-55270799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8:30-11:30;13:30-16: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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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
1.我校部分專業采取大類招生模式,其中: 工科試驗班(智能化制造類)包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設計、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車輛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儲能科學與工程、機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環境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康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管理科學共18個專業。 工科試驗班(電子與信息類)包含系統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醫學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新媒體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共14個專業。 工科試驗班(醫理工綜合類)包含應用化學、交通工程、醫學影像技術、智能醫學工程共4個專業。 理科試驗班包含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學共2個專業。 經濟管理試驗班包含稅收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公共事業管理、工業工程共6個專業。 新聞傳播學類包含廣告學、傳播學、編輯出版學共3個專業。 設計學類包含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包裝設計共5個專業。 凡錄取進入上述大類的學生,入學第一學年不分具體專業,原則上第一學年末根據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2.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以及部分特色專業等按專業招生。 3.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招生政策,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外國語中學推薦的保送生不得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