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3-05-1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
二、學院代碼:13094(國標)
三、校 址:新疆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
四、辦學性質:公 辦
五、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七、學 制:三 年
八、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
2023年繼續面向全國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計劃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政策支持、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本校分省、分計劃類型、分層次、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院疆內高職招生代碼:普通類:2468,單列類:6468)。
九、組織機構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院黨委班子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代表組成,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就業的日常工作。
十、錄取原則及入學方式
(一)嚴格按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招辦的規定錄取,公開、公平、公正。
(二) 非平行志愿投檔省、區、市: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進檔考生如所報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同意調劑的考生由學院根據考生分數和空缺專業代碼依次調劑到其他專業,不同意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1.普通類、單列類(選考外語)在平行志愿投檔時,在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文史類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綜合、文科數學、外語;三校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政治。
2.單列類(選考民族語文)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在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民族語文;理工類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
(三)單獨招生(專科):單獨招生的錄取工作按照自治區相關規定及《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單獨招生簡章》 相關要求執行。
(四)學院招收“三校”畢業生,需統一參加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的“三校生升高職”考試。
(五)學院招收“直升專”高職的優秀中職畢業生,錄取時按照《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優秀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招生簡章》中相關要求執行。
(六)學院所招收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七)報考學院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在自治區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出現文化課成績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學院“音樂表演”專業須有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證。
(八)執行各省(市、區)主管部門規定有關加(降)分投檔政策和原則。
(九)對已錄取的新生學院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亦可通過當地招生部門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詢和了解錄取結果。
(十)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十一)學院應當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學生入學后,學院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十三)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以向學院申請入學,由學院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院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四)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院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的,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學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學生資助體系,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
(十五)學院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十一、收費標準
學 費:按照自治區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高職學費標準為3000—3500元/年。
住宿費: 800-1000元/年。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自治區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十二、畢業、就業及升學
(一)畢業: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學院準予畢業并頒發給畢業證書。
(二)就業:學院負責推薦就業或由學生自主擇業。
(三)升學:按有關規定,學院每年選拔優秀畢業生經考試合格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專業學院,具體事宜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十三、獎、助學等資助政策
參照國家有關資助政策及學院管理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相應獎、助學金。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各類勤工助學崗位,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辦理外地學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貧困學生打開“綠色通道”,保證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招生工作實施陽光招生
調整學院招生委員會人員構成,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院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確保對招生工作實施陽光招生。
十五、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由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六、學院地址
新疆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樂悟路36號(乘9路、50路公交車即到)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0996—2206111、2209111、13150238196
紀檢監督電話:0996-5898172
學院網站:http://www.xjbyxy.cn
官方微信公眾號: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傳真:0996—2258688 郵編:8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