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學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時間:2023-05-1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河北大學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河北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一)學校名稱:河北大學
(二)學校代碼:10075
(三)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五)學校概況:河北大學是教育部與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點支持的國家一流大學建設一層次高校。學校學科門類齊全,分布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大門類。學校現設有87個本科專業,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7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3種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臨床醫學、植物與動物科學等5個學科進入ESI世界排名前1%。學校擁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8個,并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
(六)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大學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辦學地址:
五四路校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東路180號;
七一路校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東路2666號;
裕華路校區:河北省保定市裕華東路342號。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河北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為本科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五條 河北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科招生錄取具體工作。
第六條 河北大學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錄取
第七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錄取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在考生健康狀況合格,能滿足日常生活和學習基本要求的條件下,以高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對考生的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并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編制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計劃為準,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不預留計劃。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調檔比例要求,學校根據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級招辦實際投檔分數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錄取考生體檢要求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對文件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和“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情況,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依據該指導意見結合學校招生專業要求說明如下:
(一)符合意見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二)符合意見中第二部分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有:化學、化學生物學、材料化學、環境工程、藥學類、生物科學類、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智能醫學工程、臨床醫學、醫學影像技術、口腔醫學、護理學、預防醫學、衛生檢驗與檢疫、中醫學、中藥學等專業。說明: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實行按類招生和培養,包含環境科學和環境工程兩個專業。其中,環境工程專業不招色弱考生,環境科學專業色弱考生慎重報考。
(三)符合意見中第二部分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繪畫、動畫、應用物理學等專業。說明:物理學類專業實行按類招生和培養,包含物理學和應用物理學兩個專業。其中,應用物理學專業不招色盲考生,物理學專業色盲考生慎重報考。
(四)符合意見中第二部分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經濟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保險學、財政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質量管理工程、工商管理、會計學、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圖書館學、檔案學等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志愿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四條 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非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二)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志愿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直轄市),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最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四)北京、天津、湖北、江蘇、福建、海南6省(直轄市)對進檔考生在專業(組)內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同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五)河北、遼寧、山東、浙江、重慶5省(直轄市)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當考生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錄取條件時,作退檔處理。
(六)高考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開設有英語、日語、俄語課程,請其他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五條 普通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普通藝術類專業均使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錄取。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分專業錄取工作。
(一)對于舞蹈學、音樂學、設計學類、繪畫、動畫、書法學專業,在已投檔范圍內,依據專業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二)對于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已投檔范圍內,依據文化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規則
(一)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廣播電視學(中外合作辦學)、廣告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照各生源省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二)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并執行各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在已投檔范圍內,依據專業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三)戲劇影視文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并執行各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在已投檔范圍內,依據文化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四)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專業調劑。
(五)管理學院下設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該專業以英語教學為主,對學生的英語基礎要求較高,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六)河北大學-中央蘭開夏傳媒與創意學院是河北大學與英國中央蘭開夏大學共同建設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院下設廣播電視學、廣告學、戲劇影視文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等6個專業,要求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學院所有專業均采用英語教學,對學生的英語基礎要求較高,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 符合中外雙方畢業條件與學位授予條件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可同時獲得河北大學頒發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國外合作大學頒發的學位證書。
第十八條 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專業錄取規則
(一)河北大學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簡稱ISEC)項目下設新聞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軟件工程6個專業,錄取規則同河北省普通類專業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錄取。當考生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錄取條件時,作退檔處理。
(二)ISEC項目所有專業以英語教學為主,對學生的英語基礎要求較高,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ISEC項目采取雙向學分互認的管理辦法,學生符合河北大學本科畢業條件及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河北大學的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符合相關要求可進入國外大學學習,如符合國外大學學位授予條件,可申請國外大學學士學位。
第二十條 面向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內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國家民委專項招生及學校承擔的對口支援招生等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錄河北大學本科招生網站查詢。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河北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辦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三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河北省物價部門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各專業(類)收費標準如下:
(一)普通本科:文科類專業(外國語類除外)學費為每生每年5060元,理科類及外國語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年5390元,醫學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年572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年8000元。具體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二)管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學費為每生每年22000元。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取。
(三)國際學院ISEC項目專業(新聞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軟件工程)學費為每生每年28000元。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取。
(四)河北大學-中央蘭開夏傳媒與創意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廣播電視學、廣告學、戲劇影視文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學費為每生每年50000元。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取。
本科生住宿費標準:分為500、800、1000、1200元/生/年四類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勵資助體系,以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以及新疆西藏籍少數民族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評定國家助學金,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生活費用問題;協助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開通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設有臨時困難補助、校園無息救急借款、新生入學資助,并組織開展勤工助學等活動;依托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設立有專項獎學金等資助;為應征入伍、直招士官學生減免學費,對河北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含合作辦學和ISEC項目專業)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按規定發放國家助學金等。
第二十六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東路180號
郵政編碼:071002
招生咨詢電話:0312-5079698
學校網址:https://www.hbu.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s://zhaoban.hbu.edu.cn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河北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