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高職招生章程
時間:2023-05-1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校有關本科、高職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原天津工程師范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6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310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是我國最早建立的以培養職業教育師資為主要任務的普通高等師范院校,是教育部與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學建設高校。
學校設有教育學、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藝術學等7個學科門類,擁有5個天津市重點學科,2個重點培育學科,機械工程和教育學分別入選天津市一流學科和一流培育學科,建有4個天津市特色學科群,3個天津市高校服務產業特色學科群。創立“雙導師、雙基地、雙證書”研究生培養新模式,獲得第三屆全國教育改革創新特別獎。學校現有本科專業52個,設有國家級、天津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1個,國家級、天津市優勢特色專業12個,天津市應用型專業12個,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4門,國家級、天津市一流本科課程32門。擁有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1個、學術型一級學科碩士點10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9個。建有“智能車路協同與安全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汽車模具智能制造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2個國家級研究平臺。省部級重點實驗室4個、技術工程中心5個、“2011”計劃協同創新中心1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1個、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近年來,獲天津市科技進步獎17項(其中一等獎4項)、社科優秀成果獎13項(其中一等獎2項)、專利金獎1項。獲批首批天津市大學科技園。設有地方高校轉型發展研究中心等38個學術研究機構。
學校堅持“動手動腦、全面發展”的辦學理念。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兩次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首創“實行‘雙證書’制,培養‘一體化’職教師資”和“本科+技師——一種應用型人才培養新模式”。深化改革,創新模式,形成本碩博全層次職教師資培養體系,培養出我國首批“雙師型”本科、碩士和博士。與愛爾蘭斯萊戈理工學院開展“雙學位”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與英國、加拿大、韓國等合作院校開展學生互換交流項目,來自20余個國家的國際學生在校攻讀本、碩、博專業學位。學校是教育部首批設立的“教育援外基地”和“中非高校20+20合作計劃”項目院校,在非洲建設了埃塞俄比亞魯班工坊,在人工智能領域引領了埃塞俄比亞等東非國家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行業發展,被非盟總部設立為面向整個非洲的技術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援助埃塞俄比亞建立了該國職業教育領域第一所最高等級的職業院校埃塞-中國職業技術學院,援助巴基斯坦建立了“旁遮普天津技術大學”。在海外設有3所孔子學院、7個孔子課堂和3個漢語教學點,開展漢語言教育和中國文化交流活動。派遣援外教師500余人次赴亞非國家援教,培養培訓當地師生5萬余人。為60多個國家1200余名學員開展職業教育培訓。近五年,學生在各類科技競賽中共獲國家級獎、省部級獎項1200余項。2017年,在中國高校創新人才培養暨學科競賽評估中排名第66位。在2017-2021年全國師范類本科院校大學生競賽榜單中排名第5名。2020年,學生參加全國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一項金牌、四項優勝獎。8000余名優秀畢業生成為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全國和省市模范教師、優秀教師、教學名師、技能大師,為國家職業教育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天職師大貢獻。教育部授予“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人社部授予“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科、高職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招生計劃
1.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3年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還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2.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總計劃的1%,在錄取過程中,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遵照以下原則使用。
(1)用于錄取平行志愿批次調檔比例大于100%時且符合錄取標準的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考生。
(2)用于錄取進檔同分考生。
(3)用于考生報考踴躍、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
第七條 學費標準:文科類(不含外國語言文學類)4400元/生·學年,理工外語類5400元/生·學年,藝術設計學類12000元/生·學年,戲劇與影視學類、音樂與舞蹈學類1500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22000元/生﹒學年;高職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進入天津市大學軟件學院,采用新的人才培養模式開設的軟件工程專業按照天津市發改委批準的示范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8000元/生·學年執行。
住宿費標準:新建公寓式管理住宿費(3-4人)每生每學年1200元;新建公寓式管理住宿費(5-6人)每生每學年1000元;校內宿舍樓住宿費(5-6人),每生每學年700元;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調配安排。
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3年新生入學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天津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次類推。
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對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在自主招生考核評價中使用。
第十三條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投檔成績相同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按各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其他省份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分數之和較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 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單獨招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單獨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保送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保送生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規定,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類專業。
第十九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均設有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請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二十條 學校在接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攻讀輔修專業/雙學位。
第二十三條 學校部分專業以“雙證書”培養為特色,學生選報相應專業后,學校將為學生提供技能培訓,并收取400-600元/生·學年培訓費用。
第二十四條 學校開辟“綠色通道”,建有完善“獎、助、貸、緩、勤、減、補”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臨時困難資助、社會資助、就業幫扶等多種幫困措施為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為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早餐雞蛋和午晚餐主食、菜品、營養湯。提供600余個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五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中注明“專科起點”,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中注明“高職”。對符合《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授予學士學位管理辦法》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學則(修訂)》《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聯合培養錄取學生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3年度學校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咨詢與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zb.tute.edu.cn
E-mail:tutezsb@tute.edu.cn
咨詢電話:400-022-9678
監督電話:022-881815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310號 郵編: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