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科技大學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時間:2023-05-2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武漢科技大學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武漢科技大學(國標代碼10488)。地址:青山校區位于武漢市青山區和平大道947號(郵政編碼430081),黃家湖校區位于武漢市洪山區青菱街黃家湖西路10號(郵政編碼430065)。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省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學,湖北省“雙一流”建設重點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等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 武漢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第九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的調檔比例與調檔方式根據各省(區、市)的相關政策確定。
第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須填報我校志愿。按照順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我校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對按照國家、各省(區、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在錄取時認可其加分。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不安排分省分專業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第十三條 對擬錄取的考生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為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在內蒙古自治區,我校實行“分數優先(分數清)”的錄取辦法。
在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依照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接受其他專業(類)錄取的考生轉入。
第十五條 德語專業不限語種,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各專業不限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由于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部分課程為英語授課,建議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第十六條 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份體育類本科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生源所在省相關投檔規則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按照國家、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制定具體辦法,詳見我校當年向社會發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按照國家、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制定具體辦法,詳見我校當年向社會發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學校所在地省級物價部門核準備案的為準。武漢科技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各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的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學費由按學年計收的專業注冊學費(簡稱專業學費)和按學分計收的課程學分學費(簡稱學分學費)構成;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照學年收取學費。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鼓勵學生勤奮向上,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建立了完善的資助工作體系,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企事業單位設立的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特困生臨時困難補助等。凡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可在入學前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 經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武漢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位于青山校區,招生咨詢電話:027-68862888,本科招生網址:http://zs.wust.edu.cn,電子郵箱:zsb@wust.edu.cn。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的監督,舉報郵箱:jwjc@wust.edu.cn。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如遇國家、各省(區、市)對招生政策進行調整,學校將按最新規定執行。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各省(區、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