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時間:2023-05-3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坐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鄭州市,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具有鮮明航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建校于1949年10月,原隸屬于中國航空工業部,現為河南省人民政府與中國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在74年的辦學歷程中,學校秉承“嚴謹、求實、開拓、進取”之校訓,堅持“立足航空產業,服務區域經濟”的服務面向,實行書院制大類人才培養模式,形成了“航空為本,管工結合”的人才培養特色,確立了在航空工業管理和技術應用研究領域中的較強優勢,成為航空產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人才培養基地,入選河南省特色骨干學科建設高校和河南省文明校園建設高校,為河南省博士學位一般立項建設單位。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名稱 |
修業年限 |
學位門類 |
招生計劃 |
學費(元/學年) |
金融學 |
二年 |
經濟學 |
280 |
4400 |
英語 |
二年 |
文學 |
280 |
4400 |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2023年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二)報考條件
報考我校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考生原本科專業與報考專業應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與報考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進行查詢。
3.在校期間修讀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5;無考試違紀或其他紀律處分記錄。外語類專業畢業生須通過本專業四級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其他專業畢業生須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補充規定要求。
(三)每個學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
三、報名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17:00
(二)報名辦法:
申請考生請將以下材料原件按次序掃描、整理,制成一個PDF文件,發送至郵箱:zsb@zua.edu.cn,PDF文件名稱和郵件主題格式均為:報名專業+姓名+第二學士學位;面試時請攜帶原件查驗,如有不符將取消面試資格。發送完材料請加入鄭州航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群(釘釘群號:35045015952)。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原件;
3.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4.本科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成績管理部門的公章);
5.證明本人外語能力的成績報告單原件、復印件等;
6.在校期間無考試違紀或其他紀律處分記錄的證明(由學生所在學院開具)。
以上材料原件查驗后歸還本人。
(三)擬錄取的考生,須配合學校到高校屬地市級招生考試部門完成第二學士學位網上報名和數據采集工作。不配合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考試組織及錄取辦法
(一)考試組織
報名截止后,學校資格審查小組對學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對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綜合能力測評。請于2023年6月15日前登錄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綜合能力測評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組織實施。考核內容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統一確定,并報學校備案。綜合能力測評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對報考專業的基本認知及潛在學習能力、基本的外語聽說能力及專業所需的數理知識等。綜合能力測評時間擬定2023年6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錄取
1.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校按照綜合能力測評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最低分原則上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如果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相同依次以平均學分績點、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擬錄取名單在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sxxw.zua.edu.cn)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報送河南省教育廳審核。
3.審核結束后辦理信息采集、錄取審批和學籍注冊等相關手續。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數據采集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報到、培養及管理辦法
1.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并獲得批準。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采用全日制方式學習。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籍管理、學費、資助政策等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3.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只開設英語語種的外語基礎課。除英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4.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5.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6.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六、其他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面試和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3.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活動。
4.我校第二學士學位相關招生信息將通過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sxxw.zua.edu.cn)及時發布。
5.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0371)61916161(招生) 61912717(學籍)
考生申訴和舉報電話:(0371)61912531,61912610
通訊地址:河南鄭州鄭東新區文苑西路15號 鄭州航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