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工業大學2023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時間:2023-06-0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內蒙古工業大學2023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及層次
學校全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英文名稱: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學校國標代碼:10128
學校地址:新城校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愛民街49號)
金川校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
準格爾校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大路新區)
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內蒙古工業大學設立學校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全面負責領導內蒙古工業大學的招生工作。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委員會下設本專科招生工作組,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及高職高專的招生工作。內蒙古工業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檢察。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招生原則: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和社會的人才需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生源比例、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我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我校不設預留計劃。
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其劃定的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考生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錄取規則: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結合考生成績擇優錄取。
1、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時采取“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市考生錄取采用“分數優先”的方式錄取,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3、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省份按其有關規定執行。
4、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部門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錄取和專業安排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首先執行國家或自治區所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文科和蒙授文科依次比較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和蒙授理科依次比較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在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
5、我校校企合作辦學各專業及方向原則上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不接收專業調劑。
6、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專業課成績達到統考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所報志愿,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 =[考生文化課成績×60%]+[考生專業課成績×4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依次比較文化課投檔總分、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在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
7、我校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按該省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在其他未限定錄取規則的省錄取時按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錄取辦法執行。
8、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有關招生規定執行,有關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執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相關政策。錄取原則參見《內蒙古工業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語種要求:報考英語、英語(英德方向)專業的考生,應試語種為英語,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100分及以上。報考其他非外國語言類專業的考生不限應試語種。我校專業外語課只開設英語教學,公共外語課開設英語、日語、俄語三種語言教學,請考生謹慎報考。
其他
體檢標準:我校化工類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生物工程、安全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制藥工程、能源化學工程)、地質工程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電氣類專業不錄取色盲考生。其余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健康復查:新生入學后按規定對其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校學生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視情節嚴重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學費標準:學校按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規定的學費標準執行。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imu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imut.edu.cn/
獎貸助學金政策網址:http://www.career.imut.edu.cn/
電子信箱:zsb@imut.edu.cn
咨詢電話:0471-6576346
監督電話:0471-6576029
本章程由內蒙古工業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