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3-06-0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結合學院的具體情況,為規范學院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性質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是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直屬的一所具有鮮明化工和建材行業特色及技術優勢的國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學制:3年。 畢業證書:學生修完教學計劃內全部科目并且成績合格,獲得教育部電子學籍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 學校概況
學院名稱: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675,內蒙古自治區報考學校代號782。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教育部內部質量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單位、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自治區優質高等專科學校,先后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職業院校就業指導先進單位、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全國最受歡迎職業院校、全區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區文明校園、自治區文明單位標兵、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狀、自治區就業與培訓先進院校、全區資助工作先進集體、全區心理健康教育先進集體、全區高校征兵工作先進集體、全區學生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學院以高等職業教育為主體,保留中等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職能。現有化學工程系、材料工程系、機電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
1、辦學條件
學院占地827畝,建筑面積30萬㎡,固定資產總值9.98億元,其中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72億元,館藏圖書63.1萬冊,電子圖書30萬冊;數字校園基礎設施完善,各項生均辦學條件均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辦學標準。
2、師資隊伍
學院大力推進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學院現有教職工553人,其中專任教師438人,副高以上職稱195人,其中教授32人,博士14人,碩士以上學位專任教師257人,雙師素質教師237人;有全國“萬人計劃”教學名師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人、全國石油和化工行業教學名師3人、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2人、自治區級勞模1人、“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3人,自治區級教學名師12人、自治區優秀教師5人、自治區級教壇新秀12人,自治區級優秀教學團隊13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招生與就業創業、教務、教學、學生管理、財務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創業處,是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的職能機構,負責學院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 取
錄取批次:高職(專科)批次。
第六條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則是: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
第七條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專業志愿清規則,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按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則錄取。)
第十條 學校原則上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因受現有師資條件的限制,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第十二條 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教學廳(2010)2號文件的有關精神執行。考生由于身體原因,對不適合其報考的專業可按規定進行合理的調整。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新生學費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為5000元/年,并通過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
第十四條 為切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設立國家助學金和學院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3300元,分為三檔,其中一等每人資助4300元;二等每人資助3300元;三等每人資助2300元。學院助學金,一等每人資助800元;二等每人資助500元。
學院招生辦咨詢電話:0471-5260399 0471-5260388 0471-5260415
學院網址:http://www.hgzyxy.com.cn/
招生信息網:http://www.hgzyxy.com.cn/zsxxw/sym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