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移通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3-06-0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移通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重慶移通學院
國標代碼:13627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地址:重慶市合川區假日大道1號(合川校區)
重慶市綦江區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6號(綦江校區)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重慶移通學院(原重慶郵電大學移通學院)成立于2000年,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重慶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面向全國招生。學校有合川、綦江兩個校區。學校現有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德國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淬煉商學院等13個二級學院,共開設通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工商管理、互聯網金融、軟件工程等48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工為主,經、管、文、藝五大學科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專業體系。目前在校學生近3.4萬人。
學校秉承“樂教、樂學、創造、創業”校訓精神,致力于建成以新工科為主體、以電子信息為優勢、中西部一流的應用型本科院校,打造中國特色本科大學。明確信息產業商學院的總體辦學定位,堅持以學生全面發展為中心,創新構建了“四位一體雙院制”人才培養模式,注重培養具有扎實的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知識,較強的綜合素質、國際視野、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競爭優勢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技能型管理人才,成為未來信息產業經營管理者。畢業生就業主要分布在通信、制造、軟件開發等行業,基本實現對口就業。在世界或中國五百強企業就業的學生占比達到10%,服務重慶市第一支柱信息產業的畢業生占比達到60%以上。目前,學校共簽訂校企(地、校)合作單位450家,校內實驗實訓場地136個。與重慶電信、重慶移動、中興、華為、惠普、長安、四聯、南方證劵、西永微電園等校外實習基地開展共建共育。
第四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考主管部門的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五條 學校面向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合理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六條 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
序號 |
專業大類 |
所含專業 |
1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英語、德語 |
2 |
機械類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 |
3 |
電氣類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 |
4 |
自動化類 |
自動化、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機器人工程 |
5 |
電子信息類 |
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信工程及管理 |
6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
7 |
工商管理類 |
工商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資產評估 |
實施大類招生的專業,除外國語言文學類是入學時進行專業分流外,其余專業大類第2學期結束后進行專業分流。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內蒙古自治區除外)。
(二)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專業安排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三)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中,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到低再次排序。
(四)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具體招生代碼、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九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規定批次錄取,我校未組織藝術校考,專業成績認定各省相關科類的統考(聯考)成績。在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前提下,按照綜合總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總分相同情況下,再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綜合總分計算方式如下:
(一)編導類專業:
內蒙古綜合總分=高考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
其他省份綜合總分=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二)美術類專業:
重慶綜合總分=高考文化成績/750×300×30%+專業成績×70%
內蒙古綜合總分=高考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
河北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湖南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
其他省份綜合總分=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第十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專業極差要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一條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一經錄取進校后各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綜合改革省份設有院校專業組的省份,只能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 具體錄取規則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移通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授予重慶移通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七條 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申請辦理。主要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國家助學金(最高4500元/生)、移通優秀學生獎學金、移通勵志獎學金、移通之星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學科競賽獎勵、考研補助及獎勵、國際交流等多種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國家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等措施完成學業;同時學校為困難學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學崗位;建立了學生從入學到畢業一系列的“獎、助、貸、勤、補”完整獎助體系,激勵學生成長成才。
第十八條 普通本科專業學費:15000、16000元/生·學年,專業學費詳見各省《招生計劃匯編》。
第十九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18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學費標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階段收費標準45000元/生·學年,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階段收費標準45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一條 學生退(轉)學退費,按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定執行。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以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 以上學費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為準。
第二十三條 我校書院制住宿收費標準為,6人間4800元/生·學年,4人間6800元/生·學年。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我校2023級智能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傳媒學院、德國工程學院就讀合川校區;數字經濟與信息管理學院、大數據學院、計算機學院、戲劇影視學院、大健康管理學院、信息安全學院新生就讀綦江校區;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新生第一、二學年就讀綦江校區,第三、四學年就讀合川校區直至畢業;淬煉商學院新生第一學年就讀綦江校區,第二至第四學年就讀合川校區直至畢業。各學院相關專業可在我校招生網進行查詢。
第二十六條 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報名、考試及錄取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照國家的相關法規進行處理,退回原籍。
第二十七條 我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問題,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授權招生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一)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移通學院招生監察辦公室
監督電話:023-42871681
(二)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重慶市合川區假日大道1號(合川校區)(郵編:401520)、重慶市綦江區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6號(綦江校區)(郵編:401420)
招生部門:重慶移通學院招生處
招生電話:023-42870166/42871166(合川校區)
023-48896666(綦江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