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3-06-0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0828。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省屬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條 辦學地點:渭城校區位于陜西省咸陽市渭城區文匯西路12號;經開校區位于陜西省咸陽市秦都區包容路1號。
第八條 咨詢電話:029—33152020、33152021。
第九條 學校網址:http://www.sxpi.edu.cn/;招生網址:http://zsw.sxpi.edu.cn/。
第十條 學院由創辦于1950年的國家級重點中專——咸陽機器制造學校,1999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改制升格的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躋身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并入選教育部、財政部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A檔,設有機械工程學院、材料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航空工程學院、財經與旅游學院、商貿與流通學院、汽車工程學院、化工與紡織服裝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與培訓學院、公共課教學部、體育部、美育部等16個教學院部。專業設置立足產業急需,涵蓋裝備制造、電子電氣、工程材料、信息技術、財經商貿、公共事業、物流管理、工民建筑、紡織染化、服裝藝術等十大職業門類,形成了以工科為主,經、管、文、外、藝類專業協調發展的格局。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21000余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議事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院招生工作,研究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堅持集體決策。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長擔任,教務處、紀委監察處及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依規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教務處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2023年我校64個專業面向9個省市計劃招生。學校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考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并執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體檢要求: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學校各專業以英語教學為主,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
第十六條 優惠政策: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調檔比例:依據學校招生計劃,根據生源實際情況和省級招生工作主管部門規定確定。
2.專業錄取:對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按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間無級差分。
3.新高考試點省份按錄取省份政策執行。
4.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優先調劑至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門類,若相同或相近學科門類均已滿額,則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
第十八條 學校紀委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五章 收費、獎助學辦法
第十九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一)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二)學校資助
學校獎學金:每生每年4000元。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時間來我校報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我校招生辦提出請假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經同意無故延期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身體復查、新生資格審查。凡體檢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或資格審查有舞弊行為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畢業生,由我校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進行畢業生電子注冊,并頒發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本章程未盡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為準。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